(1)\"原\"是指化学成分与新牌号等同,且都符合GB3190-82规定的旧牌号。 (2)\"代\"是指与新牌号的化学成分相近似,且都符合GB3190-82规定的旧牌号。
(3)\"曾用\"是指已经鉴定,工业生产时曾经用过的牌号,但没有收入GB3190-82中。 合金系 ALLOY SYSTEM L -- 铝 LF -- 防锈铝合金 (Ai - Mg 、 Ai - Mn) 状态 TEMPER R -- 热加工状态 M -- 退火状态 LY -- 硬铝合金 (Ai - Cu - Mg) LC -- 超硬铝合金 (Ai - Cu - Mg - Zn ) LD -- 锻铝合金 (Ai - Mg - Si & Cu - Mg - Si) LT -- 特殊铝合金 - - - - Y -- 加工硬化状态 C -- 淬火状态 CZ -- 淬火、自然时效状态 CZY -- 淬火、自然时效,冷作状态 CS -- 淬火、人工时效状态 CSY -- 淬火、人工时效,冷作状态 Y2 -- 半硬状态 RCS(T5)-- 风冷、人工时效状态
(GB/T16475-1996) 基 础 状 态 代 号 、 名 称 及 说 明 与 应 用 代 号 F O H 名 称 自由加工状态 退火状态 说 明 与 应 用 适用于在成型过程中,对于加工硬化和热处理条件无特殊要求的产品,该状态产品的力学性能不作规定 适用于经完全退火获得最低强度的加工产品 适用于通过加工硬化提高强度的产品,产品在加工硬化后可经过(也加工硬化状态 可不经过)使强度有所降低的附加热处理H代号后面必须 跟有两位或三位阿拉伯数字 固溶热处理状一种不稳定状态,仅适用于经固溶热处理后,室温下自然时效的合金,态 该状态代号仅表示产品处于自然时效阶段 热处理状态 (不同于F、O、H) 适用于热处理后,经过(或不经过)加工硬化达到稳定状态的产品T代号后面必须跟有一个或多位阿拉伯数字 W T 中 国 新 旧 原 始 状 态 代 号 对 照 表 (GB/T16475-1996) 旧 代 号 M R Y Y1 Y2 Y4 T CZ CS 新 代 号 O H112或F HX8 HX6 HX4 HX2 HX9 T4 T6 旧 代 号 CYS CZY CSY MCS MCZ CGS1 CGS2 CGS3 RCS 新 代 号 TX51、TX52 T0 T9 T62 T42 T73 T76 T74 T5 注:原以R状态交货的、提供CZ、CS试样性能的产品,其状态可分别对应新代号T62、T42。
HXY 细 分 状 态 代 号 与 加 工 硬 化 程 度 细 分 状 态 代 号 加 工 硬 化 程 度 HX1 HX2 HX3 HX4 HX5 HX6 HX7 HX8 HX9 抗拉强度极限为O与HX2状态的中间值 抗拉强度极限为O与HX4状态的中间值 抗拉强度极限为HX2与HX4状态的中间值 抗拉强度极限为O与HX8状态的中间值 抗拉强度极限为HX4与HX6状态的中间值 抗拉强度极限为HX4与HX8状态的中间值 抗拉强度极限为HX6与HX8状态的中间值 硬状态 超硬状态、最小抗拉强度极限制超过HX8状态至少10兆帕 注:当按上表确定的HX1~HX9状态的抗拉强度极限值,不是0或5结尾时,应修约至以0或5结尾的相邻较大值。
TX 细 分 状 态 代 号 说 明 与 应 用 状 态 代 说 明 与 应 用 号 T0 固溶热处理后、经自然时效再通过冷加工的状态 ,适用于经冷加工提高强度的产品 由高温成型过程冷却,然后自然时效至基本稳定的状态,适用于由高温成型过程冷却后,不再进行冷加工(可进行矫直、矫平,但不影响力学性能极限)的产品 由高温成型过程冷却,经冷加工后自然时效至基本稳定的状态 ,适用于由高温成型过程冷却后,进行冷加工、或矫直、矫平以提高强度的产品 固溶热处理后进行冷加工,再经自然时效至基本稳定的状态,适用于在固溶热处理后,进行冷加工、或矫直。矫平以提高强度的产品 固溶热处理后自然时效至基本稳定的状态适用于固溶热处理后,不再进行冷加工(可进行矫直、矫平,但不影响力学性能极限)的产品 由高温成型过程冷却,然后进行人工时效的状态,适用于由高温成型过程冷却后,不经过冷加工(可进行矫直、矫平,但不影响力学性能极限),予以人工时效的产品 固溶热处理后进行人工时效的状态适用于固溶热处理后,不再进行冷加工(可进行矫直、矫平,但不影响力学性能极限)的产品 固溶热处理后进行过时效的状态适用于固溶热处理后,为获取某些重要特性,在人工时效时,强度在时效曲线上越过了最高峰点的产品 固溶热处理后经冷加工,然后进行人工时效的状态 适用于经冷加工、或矫直、矫平以提高强度的产品 固溶热处理后人工时效,然后进行冷加工的状态 ,适用于经冷加工提高强度的产品 由高温成型过程冷却后,进行冷加工,然后人工时效的状态 ,适用于经冷加工、或矫直、矫平以提高强度的产品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注:某些6XXX系的合金,无论是炉内固溶热处理,还是从高温成型过程急冷以保留可溶
性成份在固溶体中,均能达到相同的固溶热处理效果,这些合金的T3、T4、T6、T7、T8和T9状态可采用上述两种热处理方法的任一种。
TXX 及 TXXX 细 分 状 态 代 号 说 明 与 应 用 状 态 代 说 明 与 应 用 号 T42 T62 T73 T74 T76 T72 T81 T87 适用于自O或F状态固溶热处理后,自然时效到充分稳定状态的产品,也适用于需方对任何状态的加工产品热处理后,力学性能达到了T42状态的产品 适用于自O或F状态固溶热处理后,进行人工时效的产品,也适用于需方对任何状态的加工产品热处理后,力学性能达到了T62状态的产品 适用于固溶热处理后,经过时效以达到规定的力学性能和抗应力腐蚀性能指标的产品 与T73状态定义相同。该状态的抗拉强度大于T73状态,但小于T76状态 与T73状态定义相同。该状态的抗拉强度分别高于T73、T74状态,抗应力腐蚀断裂性能分别低于T73、T74状态,但其抗剥落腐蚀性能仍较好 适用于自O或F状态固溶热处理后,进行人工时效处理,力学性能及抗腐蚀性能达到了T7X状态的产品 适用于固溶热处理后,经1%左右的冷加工变形提高强度,然后进行人工时效的产品 适用于固溶热处理后,经1%左右的冷加工变形提高强度,然后进行人工时效的产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