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做好河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创建工作的通知
豫工信[2009]356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规„2009‟358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南省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9‟161号)要求,现就做好河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创建示范基地是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速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引导产业集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在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中,我省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汤阴食品工业集聚区列入2009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为我省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开局。我省
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作为本地区申报示范基地的主管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明确主办部门,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做好服务
创建示范基地是促进我省产业集聚区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落实豫政办161号文件要求,努力做好示范基地创建有关的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本辖区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包括及时转发有关的文件,宣讲创建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解答有关的疑难问题,以及指导申报单位完整、正确的填写《河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等要求提供的申报材料。
三、编制方案、规划先行
示范基地创建申报范围是我省依法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集聚区)、工业和信息产业为主的产业集聚区及规划重点布局的产业发展区域等。各省辖市工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申报单位在总体规划的框架指导下,认真组织编制示范基地产业发展规划,制定详细的创建工作方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有关专家对示范基地的产业发展规划进行论证。
四、严格审查、及时上报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确认数字准确、材料齐全、程
序合规后,签发正式文件及时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本年度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0年2月5日。
五、跟踪调查、研究提高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及时跟踪本地区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与申报单位的沟通和交流。发现并认真调查研究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及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请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河南省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意见》(豫政办„2009‟161号)及本通知的要求,抓紧开展有关工作。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曾颖雍 简斌 张明新 联系方式:(0371)65509941 65509854 邮 箱:fmcy@263.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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