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改革的背景与动力
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背景与动力有着中国特色。“考察中国三十年的发展,必须注意这样一个事实:中国的改革开放是在政治对经济和社会基本失效的时代背景下开始的。”政府机构改革属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范畴,理论上讲应有政治机制、政治环境、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来促动和支持,然而,中国的现实是,在改革的前20年,改革的中心及重点是在经济及经济体制的改革上,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的改革。中国政府机构的改革是在适应于、服务于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进行的,因此,中国的政府机构改革就有别于世界其他国家的改革规律而具有了改革背景单一化的特点:改革开放30年来,五年一次的政府机构改革总体上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进行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机构改革的步伐基本做到了同步适应和逐步深化。由于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采取了“渐进过渡”的方式,因此,每次具体的政府机构改革的经济体制背景又都有所不同:1982年机构改革,是在“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条件下进行的;1988年机构改革,是在“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条件下进行的;1993年机构改革,是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背景下进行的;1998年机构改革,是在“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进行的;2003年机构改革,是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之下进行的;2008年机构改革,是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进行的。可见,历次政府机构改革都是在随着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认识不断深化过程中基本适应了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的背景下进行的。
中国政府机构改革背景的单一化特点,决定了中国政府机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特征:即30年政府机构改革始终适应并服从于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回顾我国机构改革的发展过程不难看出,适应并服务于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始终是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使命和目的。由此,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就成为推动政府机构改革的最为重要的、强劲的动力,成为政府机构改革的基础。经济体制改革的程度决定着政府机构改革的方向
和进程。30年来,每5年一次的政府机构改革都是在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进行的,并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的进程为主要目的。政府机构改革的进程、目标、内容及机构改革理论均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容与进程紧密相关,并明显表征着经济体制改革的特征。在中国政府机构改革的30年中,经济体制的改革构成了政府机构改革的外在的、强势的推动力量。
中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动力并不仅限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党的方针、政策及政府对党的方针政策的执行则是中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另一个重要的动力。与西方国家政府机构改革动力来源于社会、民众不同,我国的政府机构改革的动力源于我们党的执政理念与方针政策。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政府的6次规模较大的机构改革,每次机构改革的指导路线、改革方向、政策目标都是我们党所决定的。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经济体制政策,同年进行了以“精兵简政”为目标的政府机构改革;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7年12月党的十三大进一步提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政策,1988年进行了以“政府职能转变”为任务的政府机构改革;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论断,1993年进行了以“政企分开”为内容的转变政府职能的机构改革;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提出“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1998年2月党的十五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1998年下半年我国进行了以“转变政府职能”为中心的涉及面最广、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政府机构改革;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2003年2月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2003年下半年我国进行了以“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为方向的政府机构改革;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提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2008年2月十七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
方案》,2008年3月我国开始以强化宏观调控职能、注重民生、建立大部制为内容的政府机构改革。在上述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我们党是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设计师,是机构改革的发动者,是推动政府机构改革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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