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店铺基本情况
河南省漯河店位于漯河市交通路大商新玛特商场一楼,店铺面积为100.67平方,归属商场类专卖店,店铺性质为省代加盟,该店于2011年3月29日接到图纸进行设计,并在4月6日全部图纸设计完毕准备施工。(设计时采用广场店形象设计)施工过程中公司有安排工程监理电话跟踪施工进程,并时刻与客户施工方沟通施工细节。由于5月1日是黄金周,所以一定需赶到那个时候开业。该店的LOGO,五金道具等由公司制作发货。(详见道具确认单)
二、店铺装修中…
装修期间主要是与客户谢总沟通装修细节,但客户对装修也并不是很专业,导致有些问题不统一。期间主要对装修材料沟通的比较多,木纹墙原本是由公司代购,但考虑到运输问题客户还是自己当地购买了。但效果一般,图纸设计收银形象墙为烤漆玻璃,但施工最后采用了灰镜,施工过程设计师并不知晓。包括墙面踢脚线本来是不用的,但后面还是用上了,影响了整体效果。公司提供的五金道具到货后客户说少了配件,随后道具制作公司重新做了配件发过去,但实际没有少,当时只是没找到。 三、店铺装修结束
店铺装修由5月1日前结束,结束完后客户对整个装修效果不满意,并且认为是公司提供的五金道具太细小,没有厚重感,但从设计的角度认为如果管材再加大更不好看,在此沟通期间公司特派了工程监理和道具制作方前去勘查现场解决问题。包括我们省代老总丁培育也在现场,丁总希望派设计师过去感受现场再做施工调整。 四、问题总结
1、现场施工主要面材与设计不符合,木纹墙 烤漆玻璃 乳胶漆颜色 木饰面小样 问题总结(这些小样以后施工前及时给到客户)该店是否用正规施工公司施工有待明确。 2、整体灯光不到位,试衣区顶部没有做软膜灯箱,灯槽内灯光不均匀,灯光颜色不统一,且白天外面有太阳照进来很少开灯。
3、该店属于商场类专卖店且门不允许改动,(见完工照片)紫色门框影响店铺整体形象。 最后与客户沟通结果:1、所有道具重新制作,按客户要求五金道具管加粗。2、扣除道具公司一半道具款,且另一半返还给客户。最终客户选择第2项,并且已经签字确定,财务也核实。我们品牌推广部认为:该店要整改,必须是全部重新装修,按设计严格要求施工制作,方可达到最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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