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 0 REV/M.S. 版次/修改状态 2012.6.18 IMPLEMD DATE 生效日期 赵凯 COMPILER 编 写 秦睿 吴金辉 CHKDBY 审 核 秦睿 APPRODBY 批 准 MODIFI- CATION 修 改 APPRODBY 批 准 GANSU ELECTRIC POWER RESEARCH INSTITUTE 甘肃电力科学研究院 文件编号:GDK/SYS-2012/B10-4.9 不符合检测/校准工作控制程序 版权所有 COPYRIGHT
版次/修改状态:B/0 甘肃电力科学研究院 文件编号:GDK/SYS-2012/B10-4.9 2012年06月 不符合检测/校准工作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检测/校准工作中以及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不符合进行识别和控制,使检测/校准活动符合体系管理要求,满足客户要求。
2 范围
当检测/校准工作的任何方面,或该工作的结果不符合相关程序或与客户达成一致的要求时,予以实施。
3 职责
3.1 质量主管
3.1.1 负责控制质量管理体系运作中的不符合项,对不符合工作的严重性和可接受程度做出评估和决定;
3.1.2 当评价表明不符合工作可能再度发生,或对管理体系运作的有效性产生怀疑时,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执行GDK/SYS-2012/B11-4.11/12《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3.2 技术负责人
3.2.1 负责控制技术活动中的不符合项,对不符合工作的严重性和可接受程度作出评估和决定;
3.2.2 必要时决定暂停检测工作和扣发检测报告/校准证书,并通知客户;批准恢复检测/校准工作。
3.3 副院长(管理者代表)
3.3.1 负责本院所有严重不符合监督和检查; 3.3.1 负责维护本程序文件的有效性。 3.4 监督员
3.4.1 负责识别和控制检测/校准活动全过程中的不符合进行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检测工作要求立即纠正;必要时,决定暂停检测工作和扣发检测报告。
3.4.2 应记录、报告、分析和评价不符合检测工作,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建议,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实施GDK/SYS-2012/B11-4.11/12《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3.5 本院所有员工,包括检测/校准技术人员,有责任和权力向监督员、技术主管、质量主管直至最高管理者报告任何不符合检测/校准工作,并提出纠正、预防措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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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工作程序
4.1 不符合工作的识别
对管理体系或检测/校准活动的不符合工作或问题的识别,可能发生在管理体系和技术运作的各个环节,例如:
(a) 检测人员在开展检测/校准工作中出现的偏离;
(b) 监督员对检测/校准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在人员、设备、方法、样品处置和环境条件等方面发现的问题;
(c) 证书和报告的签发人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d)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e) 仪器设备校准; (f) 客户的投诉; (g) 质量监控结果。
所有这些环节都有相应的程序文件进行控制,并规定了相应的职责和权限。 4.2 对不符合工作的严重性和可接收性进行评价
质量主管、各部门技术负责人和监督员应对发现的不符合的严重性进行评价,确认不符合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可接受的程度,并研究确定改进方案和措施。 4.2.1 不符合的分类
根据不符合对检测/校准结果有效性和体系运作的影响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不符合分为轻微不符合、一般不符合和严重不符合。
4.2.1.1 轻微不符合是指偶然的孤立不符合,未对检测/校准活动和管理体系的运行造成影响。
4.2.1.2 一般不符合是与CNAS认可规则、认可准则、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的不符合,但并未严重影响到体系运行和检测/校准结果的有效性。
4.2.1.3 严重不符合:是指严重影响到检测/校准结果有效性和准确性, 或造成重大损失,或管理系统存在严重问题,以及有意识违反认可机构标志使用规则的不符合项。例如,下列情况造成的、对检测/校准结果有严重影响的不符合:
(a) 管理体系文件不符合认可准则/规范的要求,影响体系的有效运行;
(b) 使用曾经过载给出可疑数据、发现已超差、出现间隙性工作不正常和其它异常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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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使用过期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方法; (d) 环境条件失控; (e) 量值溯源失准;
(f) 能力验证或比对结果离群或一致性不满意等。 4.2.2 对不符合工作的可接受性作出决定
任何不符合检测/校准工作都应立即纠正,必要时暂停工作、扣发报告并通知客户。同时在评价不符合工作严重性的基础上,确定其“可接受性”:
(a) 对偶发性过错或不符合工作对实验室运行没有影响的轻微不符合项,可采用4.2.3 款的“口头纠正方式”;
(b) 对于一般不符合或严重不符合项,必须采取4.3.2 的“书面纠正方式”。 4.3 发现不符合检测工作的处置 4.3.1 口头纠正方式
任何不符合检测/校准工作都应立即纠正。当分析表明属于一般性不符合,但是需要引起部分检测人员注意,则部门技术负责人或监督员可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口头方式向有关人员传达相关注意事项,以防止类似不符合再度发生。
质量主管或各部门技术负责人也可在每周例会上口头通报不符合注意事项。 4.3.2 书面纠正方式
当评价表明不符合工作可能再度发生,或使客户对实验室的管理、检测/校准工作能力产生质疑时,应立即填写《不符合工作通知单》,要求相关责任岗位人员采取纠正措施,并启动GDK/SYS-2012/B11-4.11/12《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5 相关文件
5.1《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GDK/SYS-2012/B11-4.11/12
6 记录和报告
6.1 《不符合工作通知单》 SYS/B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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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工作通知单
记录编号:SYS/B10-01/□□□□-□□□□ 序号: 发生不符合岗位: 记录人: 日期: 年 月 日 不符合工作描述: 依据的管理体系文件/检测标准/校准规范: 结 论: 上述不符合工作与CNAS-CL01条款 规定不符合,或与管理体系文件 条款规定不符合。 建议纠正措施完成日期: 不符合工作提出者: 年 月 日 不符合工作岗位人员意见: □确认 □不确认 签名: 年 月 日 质量主管□/主管□ 确认意见 : □确认 □不确认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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