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2013年抽考考务⼿册
⼆0⼀三年⼗⼆⽉⼀、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中专抽考⼯作的组织领导,积极为考⽣营造公平、公正、平安、和谐的考试环境,尽最⼤努⼒为考⽣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抽考健康顺利进⾏,成⽴组考⼯作领导⼩组,负责考试⼯作安排布署、检查督导、协调指导等。主考:沈敬东副主考:刘猛
成员:庹朝晖、肖永公、李承煜、贺朝兴、陈绵超、操艳波、中专班主任
领导⼩组办公室设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李承煜同志兼任。领导⼩组下设四个⼯作组:1、考务组。
组长:李承煜,成员:陈绵超,操艳波负责考试组织及实施⼯作。主要负责考点⼯作⽅案制定、考场安排布置、考务宣传专栏,制定⼯作纪律、培训监考⼈员、接送试卷、考试⽤品发放回收及其他有关考务问题的处理及管理。2、安保组。
组长:贺朝兴。成员:政教处⼯作⼈员。负责校园环境卫⽣及考试秩序维护。。3、后勤组。
组长:肖永公,成员:总务处⼯作⼈员。主要负责协助考务组布置考室和考场办公室、带队教师和监考教师休息室,考后主要负责做好财产清理⼯作。
4、接待组。组长:庹朝晖,成员:办公室⼯作⼈员。主要负责考点办公室、考务办公室、带队教师和监考教师休息室的茶⽔供应和卫⽣⼯作,负责考点办公室的来客接待⼯作。
⼆、考场设置:考场设在考⽣所在校,由该考点主考全⾯负责考试相关⼯作,具体安排见考场编排和监考教师⼀览表。三、监考教师:每考场由两名监考教师负责本考场考试相关事宜,其中⼀名由本校统⼀抽调安排,另⼀名由外校教师担任。四、注意事项:
1、学校要认真做好各项考务⼯作安排、监考教师培训⼯作,明确监考纪律和时间要求;对学⽣进⾏考试纪律教育,不得出现影响考试的⾏为,确保抽考⼯作顺利、公平的进⾏。
2、参加考试考⽣均应持准考证参加考试,统⼀抽调的监考教师在考试前对学籍号和座位号进⾏认真核查,对准考证不符合要求、没有参加考试的学⽣或考场内出现其它异常现象的,监考教师要认真填写在考场记录上,未出现异常现象可不填。3、为保证统⼀检测的公正性,确保检测成绩的真实性,各校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组织考试,不得弄虚作假。所有考点负责⼈、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职责。凡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将视情况追究有关⼈员责任,情节严重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4、考试期间为⼯作期间,中午⼀律不得饮酒,否则作为教学事故上报处理。附件⼀:考点主考职责
1、考点主考应于考前40分钟到达所在考点,检查监考教师到校情况和考场情况,考试结束后将抽考报名表和试卷及时上交。2、考点主考与考点学校负责⼈共同负责试卷保密⼯作,每次开卷前应与监考教师共同检查考卷密封是否完好,考试结束后,考点主考与考点学校负责⼈⼀同将试卷封好,并共同签字,加盖考点公章。
4、对于考试卷⾯错误造成试题⽆法解答的,考点主考应及时与上级联系,以便统⼀解决。
5、考点主考负责本考点考试纪律,对不能认真履⾏职责的监考教师,考点主考应提出警告,并作记录。对经教育仍不改正的监考教师,应⽴即中⽌其监考,上报上级领导作进⼀步处理。
6、考点主考必须制⽌⾮监考⼈员进⼊考场,处理考点与考试有关的其它突发事件,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
8、考点主考全⾯负责所在考点考务⼯作,凡所在考点发⽣违反考试纪律,考点主考没有及时制⽌和上报的,将追究该考点主考责任。附件⼆:监考教师职责
1、监考教师必须于监考当⽇开考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点。
2、监考教师要根据时间安排,按时组织考⽣进⼊考场,按时领取、启封、分发试卷,考试前,认真向学⽣讲解考⽣守则(作⽂不允许附纸,否则将附纸去掉后打分,不得乱涂画,否则按“0”分处理),并提醒考⽣将装订线折起来,以防答题答到装订线内影响成绩。
3、抽调监考教师考试前要对照考场花名册,认真检查考⽣学籍卡,对学籍卡不符合要求的学⽣,在考场记录上如实填写。检查考⽣填写的座位号、姓名等是否正确、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醒考⽣纠正,如属舞弊⾏为,要⽴即向考点主考报告。4、监考⼈员对试卷内容不作任何解释,确因印刷错误造成试题⽆法解答的,应⽴即向考点主考汇报,考⽣对试题印刷⽂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给
予当众答复。主考订正试卷错误或监考教师答复试卷模糊处应⽤粉笔在⿊板上写出正确题⽬,不得读题(各考场均应准备粉笔)。
5、监考⼈员发现考⽣违纪,要提出⼝头警告并及时制⽌,同时如实填写考场记录,情况严重的要向考点主考汇报。
6、监考⼈员在考场内即要集中精⼒、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准阅读书报、谈笑、接听⼿机(⼿机关机或处于静⾳状态)等,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要做到和蔼可亲,不⼤声喧哗,不检查考⽣答题情况。考试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要向考点主考请假,获准后⽅可离开。
7、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员要提醒考⽣注意掌握时间,终了时间⼀到,要求考⽣⽴即停⽌答卷,将试卷反扣,学⽣全部离场后按座位号从⼩到⼤收集、整理试卷,迅速送交考点主考验收、包装、密封。
8、监考⼈员负责维持考场秩序,为考试正常进⾏,应制⽌除考点主考外的⼈在考试期间进⼊考场。对提前交卷的学⽣,要求其将试卷放在抽屉内后⽴即离开,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
9、监考教师全⾯负责本考场考风考纪,凡所在考场发⽣违反考试纪律,监考教师未及时处理并上报的,追究该考场监考教师责任。附件三考⽣守则
1、按时进⼊考场,找到⾃⼰座位坐下,将准考证(学籍卡)放在座位左(右)上⾓,以便监考⽼师检查。2、收到试卷后将学校、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填写在指定地点,再阅读试卷,听到考试铃声后⽅能答题。3、服从监考⽼师安排,考试期间不得交谈,左顾右盼,更不得相互抄袭;
考试答题要在密封线内,不得附纸答题,不得在试卷上乱涂乱画;考试结束后仔细检查试卷,确认⽆误后按监考⽼师的要求将试卷放好,及时离开考场,不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和⼤声喧闹;⼀旦发现有以上违返考试纪律⾏为,该科成绩将按“0”分处理。附件四:
⽵⼭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抽考⽇程安排及监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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