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现阶段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服务的理念不新
由于历史的原因,在税收实践中,税务机关总是以管理者的身份出现,着重强调的是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从而忽略了税收的服务性。一些税务人员的权利意识仍然很严重,没有树立正确的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搞有偿服务、在纳税事宜上包办代替或者只局限于服务形式变化,总是认为纳税人是被管理的对象,不能把纳税人看作真正的“顾客”,因此也难以提供纳税人所真正需要的服务,往往只是从形式上加以敷衍,不能将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有机结合,切实提供纳税人之所需。
(二)纳税服务职能职责不清
税收管理工作基本上是按照业务流程来设置岗位,流程不同,岗位人员不同,体现在税收服务中就是没有专门的人员来承担这个事项,对纳税人来说,各岗位之间职责交叉的时候就容易互相推诿,从而导致服务质量不高,效率低下。
(三)纳税服务内容不完善
对纳税服务的内容理解的不够全面,导致在具体工作中往往出现偏差。一是纳税申报方式单一。法律规定纳税人在自行申报纳税的条件下,税务机关可以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的、快捷、高效的申报方式,但一些地方从自身利益出发,搞形象工程,强制推行一种申报方式,无形中提高了纳税成本。二是不能体现高效便捷的原则。如纳税人办税流程过于
复杂,纳税申报表数据计算繁琐,各项认证审核时间过长等,造成办税效率低下。三是信息沟通渠道少。纳税人不能及时了解国家各项税收政策的变化,各类媒体对税收宣传的作用不大,税收宣传月活动走形式,不能持久。四是服务态度不热情。门难进、脸难看现象仍然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是份内事敷衍塞责,态度冷漠。五是服务环境有待统一。因条件限制,各地服务设施建设标准不一,有高有低,不能统一规范。
(四)纳税服务人员素质整体不强
税收服务实际上是一项综合业务很强的工作,它要求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很高,既要对国家有关政策、税收法律法规等加以了解,又要规范自身的语言行为,还要学会协调处理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但据了解,很多承担纳税服务工作的人员本身对税收政策理解的不够透彻,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解答,有的缺少必要的礼仪培训,甚至还有临时人员,因此不论从人员结构还是能力结构来看,队伍整体素质不强,难以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需要。
二、改进纳税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如何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税收服务这项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紧迫而又现实的问题,对此,笔者结合实际工作谈谈自己的意见。
(一)树立全新的纳税服务理念
树立全新的纳税服务理念就是要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税收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引导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度,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就表明了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就是为了实现广大人民群
众的根本利益。一方面,我们要坚持依法治税、规范执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税收管理,建立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打击涉税犯罪行为,创造公平税收法制环境。另一方面,要主动为纳税人办理各种税收事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方便其履行各项纳税义务,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认真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在征税人与纳税人之间建立起一种符合时代特征的征税、纳税、协税、护税的融洽关系,引导纳税人不断提高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和能力。
(二)理顺纳税服务职能与职责
为了有效整合纳税服务功能资源,切实理顺纳税服务职能与职责,可以考虑设置专门的纳税服务机构,主要负责税收宣传、教育、纳税辅导、税收咨询、税收援助等事项,将现阶段具有纳税服务职能的部门加以整合,理顺其职能,明确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使其专司其职,切实加强纳税服务管理。
(三)丰富完善纳税服务内容
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所需要的公共服务其内容是十分丰富的,但就税务部门来说,因为人力、物力和财力有限,不可能将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所产生的公共需求一下子全部加以满足,只能根据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所需要的公共需求划分不同层次,区分轻重缓急,选择纳税人最急需的纳税服务项目加以满足。现阶段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从节约纳税人纳税成本上考虑,提倡多元化申报方式,如电话申报、电子申报、窗口申报、邮寄申报等;二是简化纳税申报表的填写内容,使人一看就懂,一目了然;三是积极开展首问负责制、一站式、一窗式服务,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四是通畅信息沟通渠道,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社会媒体普及税收知识,让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法,熟悉办税程序,提高纳税人的纳税自觉性;五是改进服务态度,提倡微笑
服务,规范文明用语、礼貌用语;六是进一步改善办税服务环境,包括增添各种硬件设施、规范窗口设置、公开办税流程及各项制度等。
(四)建立统一的纳税服务考核评价机制
要想高质量的开展纳税服务工作,就必须建立制定统一的与之相应的制度办法,形成系统的纳税服务工作机制,包括从计划、决策、实施到效果的评估、信息反馈、服务监督与责任追究等等,从各个环节加以规范。要对纳税服务的评定考核形成量化指标,并将纳税人的评价列入其中,让全体干部都要溶入服务意识,把是否对纳税人合法权益造成侵犯作为衡量标准,坚持以纳税人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摆正征纳角色的位置,确保纳税服务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五)提高纳税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纳税服务人员素质的高低,不仅是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保证,而且是税务部门整体形象的综合体现。因此,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纳税服务干部队伍尤为必要。这要求税务部门必须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使税务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培养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要经常开展税收业务知识培训和岗位技能比武,提高税务干部岗位技能,增强纳税服务能力;要加强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服务技能的培训,做到文明执法,礼貌服务。
五台县地税局 杨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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