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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笔记整理

2023-08-28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一、辩证法问概述及发展逻辑

1、学界对辩证法的三种观点 (1)“变戏法”

①隐藏“当时特殊情形下的利益”的诡辩工具。意味着辩证法提供了一种特殊的逻辑,可能是把原本不是这样的东西通过辩证法的方式变成了我们想说的东西,有翻云覆雨的效果。在这个意义上,辩证法自身的理论功能就退却了,变成了一种隐藏“当时特殊情形下的利益”的诡辩工具。

②失却根基的抽象推演。辩证法一旦成为变戏法,就会变成失却根基的抽象推演,这种根基不再具有本体。奎因提到“本体论承诺”,认为由于变戏法的随意性以及功利性,使本来应当包含的“本体”缺失,在这种意义上辩证法只是一种外延逻辑,无内在限制和内在依托,只是一种概念的游戏。

这种观点贬斥了辩证法的一个重要意义,即它的形上性。因此,我们在研究辩证法的时候其实更多的应该追求辩证法本身所具有的形上性,展开辩证法与人生命和生活的内在关系,从而形成某种特殊的观点。但这种特殊的观点又是具有普遍性的,辩证法的根基使它不再是抽象的概念推演,而是人现实生存和活动的理论表征。 (2)知性工具

这种知性工具其实是变戏法的一个理论的提升,虽然它具有了理论的某些特性,但它依然只是降低为工具。从哲学的意义上来看,哲学本身不是工具,辩证法作为哲学的核心内容之一,不可能只是一种知性工具。

黑格尔认为知性逻辑包含在辩证法之中,因为思辨逻辑和辩证法是同一的,只要去掉思辨逻辑中的理性和辩证法就能得到知性逻辑。

知性逻辑和思辨逻辑的关系:

(1)知性逻辑:

①形式性。②抽象性。③外在性。④工具性和实用性。

(2)思辨逻辑

①辩证逻辑与具体内容密切结合的内涵逻辑。

②既是分析又是综合的方法

③“最高尚”、“最自由”、“最独立”

(3)存在逻辑

辩证法既不是变戏法,也不是知性逻辑,而是存在的逻辑,有其存在的基础。我们不再直接针对辩证法的“用”,而是去探讨人的生命和生活中存在的辩证本性。

①辩证法本质上是批判的革命的。“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包含着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肯定和否定不再是独立和矛盾的,它们也不再是在我们生命之外找到一个支点来解析存在。海德格尔认为“存在是具有存在性的,只有在存在中才能获得。”

②辩证法是关于世界观的理论体系。辩证法给出了人对于世界的理解和把握,人对世界的理解其实就是对我自身的理解。“认识你自己”成为理论的阿基米德点。

2、辩证法发展过程中的四种形态(从思维方式的角度来研究辩证法) (1)意见的逻辑

意见不确定的本性在形式上表现为同一和差别的张力关系或反思关系,这种同一和差别的反思中建立起来的既肯定又否定的矛盾即意见的逻辑,也可称为意见的辩证法。

古希腊时期以对话为发展的辩证法。他们认为真理是牢不可破的,但意见是容易动摇的。辩证法是对话,苏格拉底就一直在询问真理和意见的统一性问题。 (2)幻相的逻辑(贬辩)

理性站在近代认识论立场对于超验对象进行论证的逻辑,即“幻相的逻辑”。或者严格说是“先验幻相的逻辑”,它是康德所提出的一种新形式的辩证法。

康德认为辩证法中所解决的矛盾,所承认的对立统一,是主观问题,没有客观问题,在这一点上,康德是及其贬斥辩证法的。康德为理性划定地方,为信仰留下空间,树立起了物自体,认为在逻辑上体现出的感性和理念的矛盾性等同于辩证性。

(3)思辨的逻辑(扬辩)

黑格尔沿袭古希腊精神,试图在真理的领地将形而上学确立起来,由此决定了他必须另造逻辑,而这个逻辑的根本任务就是为既是综合的又是超验的知识——形而上学给出一个逻辑上的真理性的证明,这就是思辨逻辑的根本任务。

思辨逻辑必须解决分析与综合的一体化问题。从逻辑法则看,分析与综合的统一又表现的是自身产生差别、自身扬弃差别的对立统一的法则。据此,矛盾的对立与同一性、确定性是相容的。思辨逻辑通过扬弃矛盾及其不确定性而获得矛盾的统一,达一更高的确定性。 黑格尔确立了“自我”或“主体”作为上述难题的“阿基米德点。”提出“实体即主体”的思想。因为: 一,主体的活动才能确立主体的活动,“我活动”与“我存在”是一体化的; 二,主体的活动源于“自身否定性”,既可树立自身的对立又包容这种对立; 三,主体的活动既是自身分化的活动,又是自身的同一,所以是分析与综合的统一。 黑格尔在复活辩证法时,没有像康德一样那样贬斥辩证法所体现出的统一性是幻想,他也不再借助于先验,而要借助于更具体的现实的存在,这种更具体的现实的存在通过辩证的本性所体现出来的特性是要扬弃矛盾及其不确定性,获得所谓的统一,从而达到更高的确定性,即包含差异又扬弃差异的同一性,体现出了辩证法在其发展过程中对一个问题的关注:在我们生命和生活中分化与统一的观点,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黑格尔提出了他的实体即主体的思想。

(4)存在的逻辑

二、传统形而上学的问题与辩证法的突围

1、传统形而上学的问题

传统形而上学:以独断论的方式回避和消解矛盾。 ①形式逻辑就是一种独断论。认为“‘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以外,都是鬼话”。一直在走一条概念化的道路,是一种本体论的思维方式,试图探讨存在背后的存在。概念化的超感性的实体作为普遍性、一元性和凝固性的抽象存在,无法说明具体性、多样性、矛盾性和变动性的存者之存在。

②矛盾是理性的本性,而不是某种偶然现象或某些概念的本性。 存在或本体不再是一个抽象的、凝固的和绝对同一性的实体,而被理解为一个不断超越自身界限和规定的自我矛盾、自我否定和自我超越的过程。存在或本体不再是一个僵化的、孤立的、以不变应万变的“点”、而被理解为一条流动的、在历史中自我生成的“河流”。 辩证法就是关于存在或本体在矛盾和否定中存在和发展的真理逻辑。

2、辩证法如何突围?

辩证法解决存在之矛盾性、变动性、多样性的努力:

(1)直观、经验:以非神秘的理性方式说明世界的一种努力。(生活之外)

①在“本原”、“始基”的设计中加入矛盾、对立否定等环节。

阿那克西曼德:对立物蕴涵在基质之内,基质是一个无限体,从这个无限体中分离出对立物。„„对立物就是冷和热、湿和干等。

赫拉克利特:统一物是由两个对立而组成的,所在以实验室分为两半时,这两个对立面就显露出来了。

②用矛盾、用对立面之间的相互作用来说明万物的变动性。

阿那克西米尼:空气是宇宙的始基„„一切存在物都由空气的浓厚化或稀薄化而产生。 赫拉克利特:一切都由对立而产生;相反者相成;对立造成和谐;相互排斥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一切都是由斗争所产生的。

③认为世界的存在和发展只能通过矛盾和对立双方的相互否定和转化才能得到解释。 恩培多克勒:世界的产生和消灭,是依照爱或恨占统治地位而定的。

赫拉克利特:这一普适于一切的秩序„„一团永恒的活火,在一定分寸上燃烧,在一定分寸上熄灭。事物既散开又聚拢,形成又消失,过来又离去。

问题:离开人的存在及其关系,能否真正领会存在者之存在? 人的存在本质上是一个生命的过程,

矛盾性、变动性及多样性等能否在直观、经验中获得解决? “芝诺悖论”。:说一件东西存在而同时又不存在,乃是矛盾的。

(2)反思、概念:让凝固的、僵化的、现成性的概念流变起来。(看似生活中,实在生活外)

康德的问题:二律背反作为理性的污点为什么存在? 黑格尔的回答:理性离开自我矛盾就不是理性了。理性和“自我矛盾”是理性自我否定、自我超越、自我转化的力量和冲动,是概念超越和打破自身界限、不断自我创造和自我生成的内在生命力。理性的“矛盾性”,为克服概念的僵化性、凝固性和现成性提供了可能,使概念“燃烧”起来成为生生不息的“概念之河”。

其一,概念是“逻辑先在”的因而是超感性的,逻辑世界代表着实在的世界,构成自然界, 人类精神现象的本质,它高于感性的、现实的世界,并构成后者存在的根据和理由。 其二,概念是“普遍性”的“共相世界”,个别性、特殊性只有纳入概念王国中才能得到理解。 其三,概念王国是“超时间”、“超历史”、“永恒在场”的存在,虽然概念也有历史运动,但

其历史却从属于逻辑和概念。 黑格尔辩证法的三个方面:

①抽象的知性(理性)的方面 【肯定】

在知性逻辑中,概念表达是不证自明的。矛盾律在知性逻辑中必然出场,知性运用的抽象同一性是逻辑基本规律,在知性逻辑中,表面上看起来“是什么就是什么”,没有连贯性,没有由质变到量变的过程。如拔头发,知识的独断论一定会断定是哪一根头发使之成为秃子。 因此,除了知识的确定性,还要有运动的可能性。

②辩证的或否定的理性的方面 【否定】 这是超越知性独断论的环节。在这里,“这些有限的规定扬弃它们自身,并且过渡到它们的反面。”但这种辩证法原则被独立应用时,就形成怀疑主义。如芝诺的飞矢不动的理论,

飞矢动还是不动被怀疑。

贡献:以一种极端的方式暴露了独断形而上学的僭妄性。表明,知性思维已走到尽头,以此为起点,不可能全面批判知性思维并突破它。

③思辨的或肯定的理性的方面 【否定之否定】

是扬弃前两个阶段的片面性,吸取二者合理性,不能归结为理智和知性,不能归结为消极的、否定的理性,是包括二者的辩证理性。如拔头发成秃子,肯定了对头发的否定,而非肯定拔了哪一根头发成为秃子,拔头发是一个辩证运动的过程。

同一性,不是无差别的绝对同一性,而是包含差别和对立的同一性。

否定性与对立性,不是结果是“纯粹的虚无”的怀疑主义和相对主义,而是“同一性”中把握“对立性”,在“对立性”把“同一性”。

矛盾和否定是一切活动——生命和精神的自我运动——最内在的源泉,是辩证法的灵魂。 这三个方面并不构成逻辑学的三个部分,而是每一逻辑真理实体的各个环节。它们可以全部被安置在第一阶段即知性阶段,如果,则它们便被认作彼此孤立,因而见不到它的真理性。

黑格尔的辩证法的贡献在于通过对概念辩证本性的揭示,使本体成为一种自我矛盾、自我否定和自我超越的“精神活动性”,以此克服实体化本体的凝固性和绝对性,从而改造传统形而上学被凝固、僵化理解的本体论。

但是,一个抽象的概念王国必然导致现实生活世界的分裂、抽象和瓦解。概念与共相被视现实生活世界的“通用货币”,现实生活在概念王国的阴影中成为概念世界不真实的“假象”。

三、如何理解辩证法的真实根基:“此岸的现实的人的生存实践活动”

首先,马克思赞誉了黑格尔的作为推动原则、创造原则的否定辩证法,认为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失去对象,看作外化和这种的扬弃;因而,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劳动的成果。

宗旨黑格尔的辩证法阐述了辩证法的基本原则: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 也揭示了辩证法的实质:否定性。 做出了一个不可磨灭的理论贡献:把人的自我产生看做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失去对象,看作外化和对这种外化的扬弃。例如麦苗成长起来就是对麦苗的否定,是因果安排好的知性的对象。

辩证法为人的自我产生过程提供了独特的理论方法和思维方式,是关于人存在的全面观点,是关于人存在的自我理解学说。

为什么会有贡献?

因为,黑格尔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所以,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辩证法才显现出其伟大之处,劳动本质论为辩证法法提供了理论基础,这上述判断的缘由。

但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只是手足倒立的辩证法。1他用概念的肯定和否定之否定重新编排了哲学史,2他用辩证的逻辑论述了人的产生,但没有表征人的辩证本性的核心概念。

“由于黑格尔根据否定所包含的肯定方面把否定的否定看成真正的和唯一的肯定的东西,而根据它所包含的否定方面把它看成一切存在的唯一真正的活动和自我实现的活动,所以他只是为那种历史的运动找到抽象的、逻辑的思辨的表达,这种历史还不是作为既定的主体的人的现实的历史,而只是人的产生的活动、人的发生的历史。”

问题:必须从根基处说明:辩证法的根基就是人的“劳动”。否则,辩证法就将失去其伟大之处。(劳动不可能描述为你从小到大吃了多少饭,做了多少事,而是要从实践上去理解。)

辩证法不是现存事实的还原,辩证法真正所面对的是此案的现实的人的生存实践活动。 对于实践的理解,可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经验常识的理解——对实践的流俗化理解(日常生活)

实践的泛化:“实践一个筐,啥都往里装。” 实践的庸俗化:“实践就是干。” 实践的科学化:“实践是活动的总和。”(抽象出同一律,但失却了实践本质的注重) (2)知识论的理解——对实践的工具化理解(教科书)

实践是认识论中作为提供认识的感性材料来源的机制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作为一个知识论范畴,在知识论限度内有效。(缩小了实践最重要的核心内涵。虽然没有错,但这两种都只是对于实践的描述,1还原实践的机制,2描述实践的功用,对于哲学意涵还要挖掘) (3)存在论的理解——对实践的本源性理解(不在实践之外思考实践)

①实践是拥有优先于人与世界的抽象认知关系的“对象性活动”。

人与世界的关系并非是先有“人”和“世界”的概念,再通过知性逻辑将二者串联。人与世界的是一种定在,即在生存实践中本源性否定统一关系,实践的优先性就在于它形成的这种否定统一关系。

②实践是建构人现实生活世界的生命活动,使世界成为“世界”。 世界是人的生存实践活动的内在环节,是人的生存实践活动中“构成性”的“生活世界”。“‘世界’本身就是此在的一个建构要素。”

其一,人的现实生活世界不是死寂的、与人无关、铁板一块的死的世界,而是由人的实践活动他创造的活生生的世界。

其二,人的现实生活世界不是单一的、线性的单向底世界,而是一个由多重矛盾构成的丰富多元的复杂世界。

其三,人的现实生活世界不是由某种实体统治的“实体统一世界”,而是开放的、处于持续创造生成之中的“活动统一性世界”。

③实践是感性地和实践地确证和展现自身存在过程的生存方式。

人“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生产生活本来就是类生活。这是产生生命的生活。一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

其一,动物的生命活动是封闭和被动的,而人的生命活动是开放的、能动和自由的; 其二,动物的答活动是狭隘、片面和单一的,而人的生命活动则是全面和丰富的; 其三,动物的生命活动是依赖性的,而人的生命活动则是自我超越和自我创造的。 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这种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这不是人与之直接融为一体的那种规定性。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也就是说,他自己生活对他是对象。仅仅由于这一点,他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

④实践是人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

实践不外于人的生命活动,它与之是同一的,实践就是自己决定自己。人的生命通过实践活动超越外在的异在力量的束缚,使现存的一切不断的变革,推动自己不断生成为人,人是自身存在的根据和理由。“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

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

对实践的本源性理解:“人以物的方式活动换取物以人的方式存在”。

1人的生存实践活动是自我推动和自我创造性的活动(推动和创造性原则)

2实践活动作为人的生命活动,本性上就是人的生命的自我否定和自我超越的活动(否定性原则)。因此,辩证法的真实根基不能从常识、科学的角度去思考,要在哲学的意义上思考。辩证法的真实根基就在于人存在本身。

(4)结论:颠覆了“在场形而上学”和“逻各斯中心主义”。

四、如何理解辩证法作为人存在的内涵逻辑

“辩证法不是关于世界的总体性图画、不是实现思存统一的认识论,而是人存在的内涵逻辑” (1)内涵逻辑:日常生活中的是外延逻辑,我们对之有自然的亲近感。形式逻辑重在思想内容的形式推理。内涵逻辑是辩证逻辑,重在表达真理内容。 (2)人存在:

人的存在即人的生存,生存并不是简单的集体的维持,而是人生命本性展开的过程,是人生成为自我的过程。人不是现存在的存在者,而是一种生存过程,一个矛盾的否定性统一体,一个断生成的开放流动过程。人是具有辩证生存本性的生存性存在。

①自相矛盾与二律背反的悖论性质

矛盾性、悖论性是人生命存在中最为突出的特性。(纯粹自然或纯粹神性之物均无矛盾与悖论,前者是被因果律规定好的死的物质,后者是极端超越的完美存在,单极性、单向度是其基本特性。)

人与世界关系角度看:人的存在是一个由多重矛盾构成的开放网络,形成了以人为中心,同时又向他人、自然开放的关系,人、自然与他人,三者三位一体,又相对立和矛盾。

人内部的生命结构角度看:自然性与超自然性、历史性与超历史性、肉体与灵魂、有限性与无限性、自在与自为、生与死等矛盾构成人生命的有机环节,人存在于这些矛盾环节的否定性统一之中。

②巨大包容全面性的存在。 马克思: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

人是一种具有“世界意义的存在”,要真正认识人,就必须认识整个世界,人的自我理解与对世界的理解融为一体。人是哲学的奥秘,是最高的存在,人认识世界其实是人认识自己。人是一切,包含了一切,却又不一切,不能把他归结为一切中的任何一种,即使我们认识了一切,也不等于把了人的存在。

③普遍联系的关系性存在。 人与自然处于普遍联系之中:自然是人的无机身体,是人必须不断与之交往的无机身体。 人与他人处于普遍的社会关系之中:人在对象化的活动中,超越个体的特殊性,成为普遍的、具有社会共同性的人,社会是人与自然交往的中介环节。

人与社会融为一体,人与世界具有否定性的统一关系,离开自然、社会与他人的关系,人不可能存在。

④否定性、超越性和历史性存在。

人不是现成的、判定本质的规定性存在,人是“在其能尚不是的东西”,“能够领会地对它自己说,成为你所是的”。人以自己的生存不断实现自我否定和自我超越,以“是其所不是,不是其所是”,在历史中“成其所是”。

物性的存在和神性的存在,都是“自我肯定”的存在。前者局限因果限定性不“越雷池一步”,后是因其自足完满不具备“自我否定性”。因此,这二者均不具有历史性。 (3)辩证法:被知性思维视为“怪异”的真理逻辑。

①将“矛盾”置于核心。

知性思维:确定性、清晰性和逻辑一致性是正确认识的首要条件。“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以外,都是鬼话。”同一律是全全部科学知识的基础,离开同一律,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知识。

辩证法:要求人们学会在矛盾中思考矛盾,反对“a=a”,强调“a=非a”。主张是矛盾而非同一律在辩证法中占据根本地位。辩证法是把握动的存在,而非描述静的事实。

②以“否定性”为灵魂。

知性思维:认识对象应该是确定的,认识对象有具体的规定性,其存在即本质,掌握本质即把握存在。追求原生形态的存在,遵循客观性尺度,是对事物的肯定性理解。

辩证法:“在对现存的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着对现存事物的否定性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形式都是从不断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③以“人文解放”为旨趣。 知性思维:建立在主客二元区分和对立的基础上,认识的目的在于实现对客体的操纵和控制。“计算性思维”和“控制论思维”是其根本特点。

辩证法:人的世界和人是不对立的,力图破解主客二元的抽象对立,提出人的自然化和自然的人化。代表着一种解放逻辑。

④以“概念”为形式的人文智慧。

知性思维:以确定的概念和语言的形式地表达。需要呈现为系统化、前后一贯的知识体系。普适性、绝对性、自足性等是这一知识体系的基本要求。

辩证法:反对把概念知性化为固定、僵化的现成存在者,反对使自身成为某种一成不变的知识系统。不是一种客观知识体系,而是以概念表达自身同时又超越概念的特殊人文智慧。 ↓

①辩证法与人的存在之间具有一种内在的同构性:

②辩证法的矛盾观与人的生命存在的“自相矛盾”和“二律背反”; ③辩证法的批判性和革命性与人的生命的“否定性”; ④辩证法的非逻辑和超逻辑与人生命存在的“生存”性。

具体而言,可作出以下判断:

(1)论证:辩证法的普遍联系原则表征人的生存本性。

①人是一个生命体,必定在因果链之中。人的存在处于与自然、与社会的普遍联系中。

这种联系如何展开?

与自然: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变现自己的生命,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都无法创造。人与自然的联系有两个层次:始源层次、超越和发展层次。1始源层次是人与自然之间单纯的肯定性联系,人源于自然、归属于自然,自然包含着人。2超越和发展层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否定性统一关系,是自然的人化,人又与自然更一体化。

与社会:1人既处于同外部自然界的对象性的统一之中,又存在于同他人的内在统一的一体关系之中。

2人与人的社会人与自然界发生对象性关系的中介,人与自然的普遍联系必须以人与人之间普遍的社会联系为前提。3人与他人普遍的社会联系对于人来说具有本体论意义。

②人一种面向整个世界的存在,人本身是具有世界性质的存在。人以自己的生存,使人与整个世界(自然、他人)否定性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体性的内在关系。

③辩证法普遍联系的原则,不从人与其它存在的区别出发去探寻人的存在本性与生命特质,而是在承认区别的前提下,从人与世界的相通性,从人能与他物结成的生存性一体的普遍联系中,来表征人存在本身。

④因此,辩证法普遍联系原则,是从人与世界的生存性普遍联系中,从人与世界的否定性统一中,从人与自然、人与人的相通中来把握人的存在的原则。

(2)论证:辩证法的永恒发展原则表征人的创造本性。 ①辩证法的发展原则不是知识论意义上的运动和进化,而是人和社会所特有的存在方式和运动形式。

1知识论意义上的“运动”是一个涵义极为宽泛的概念,是描述物质存在方式的概念,包括宇宙间的一切变化,一切时空形式的位置变化都可称为运动。

2知识论意义上的“进化”是有机体的生命和生物的变化和运动过程,生物根据自然选择,按照优胜劣汰规律,不断向物种多样怀、复杂性和更加组织化的方向演化。是自动性运动,具有随机性。

3辩证法的发展:不是简单地运动和进化,而是人的生存实践发挥主导作用的自主性和自生性的存在方式和运动形式。发展是人才具有的活动方式,是以生存实践为基本存在方式的人的自我超越的创造性活动。

4创造是非存在到存在的变化,具有创始、创新、首创之意;创造必然具有超常性质;创造必然带有创造者的目的性内容,是一种目的性活动,在创造的结果中体现着创造者的本质和内容。

②实践作为人的自我创造性活动,是无中生有的活动,人以此对象自身的材质力量,一方面改造对象,创造出人化自然,另方面改造自身,创造出人的新的自我。发展就是这样一种惟有人才具有的自我生成的否定性统一活动,发展是实践的内在本性,也是人生命活动的内在本性。

③发展表征的是人不断否定自身,摆脱束缚、寻求解放和自由本性的存在方式。

④发展的过程就是历史的过程,即通过肯定和否定的自我选择以实现自我生成的过程。

(3)论证: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表征人的矛盾本性。

①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和人生命存在的自然性与超自然性的矛盾关系是同构的,人生命的特殊生存本质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存在基础,对立统一规律是人特殊生存本性的哲学表征。

原因:

1人是自然存在物中的一员,自然性是人的重要属性,“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

2人是自然物中的“另类”,总是通过自己的能动性实践来超越和改造自然,使自然的存在和运动服从自己的存在和发展。

3自然性与超自然性,这似乎正相反对的两极同时存在于人的生命体之中,这种存在不是外在的结合,而是内在的、否定性的统一。

②人生命存在固有的物质性维度与精神性维度之间的的对立与统一的辩证关系,说明真理不存在于任何一极,而存在于其对立与统一中。

否定性统一规律的来源:

物质性:自在性、盲目性、偶然性、功利性; 精神性:主动性、自觉性、超越性、理想性。

二者的冲突以及二者在冲突中形成的张力是生命的固有属性。冲突—张力—新冲突—新的张力中,生

命是非逻辑的、对立统一的悖论性存在。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表征着人的这种矛盾本性。

③人以体化的方式社会地生存。个性与类性之间的冲突与统一,个体生命展开与类性生成、获得辩证法过程,是历史与现实的真实景象。

三种社会形式:1人的依赖关系2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3自由个性

④有限性与自由超越性以矛盾地方式统一在人生命的河流中。被有限规定、被超越引领,人现实的生命历史地展现在存在之中,有限与超越、守成与创造的矛盾,使人生存不断发展。

(4)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表征人的生存活动。

①辩证法的“否定”不是外在排斥和拒斥,而自我否定、自我超越,即“自否定”或“内在否定”。

“否定如果贯彻到底,如果要成为一条规定了普遍原则,它就必然要包含其自反关系,否定本身作为原则来看就必然是否定之否定——一条肯定的、具有自身存在的单纯原则,相反,否定如果不运用于自身,它就不能成为一普遍贯通的原则,它就还有某一点,即它自己身上不适用于它的原则;这样它就与肯定处于外在的僵硬关系中,不能真正否定对方,而只是简单地排斥了对方。”——邓晓芒

黑格尔辩证法的核心是否定,邓晓芒初步挖掘了辩证法意义上的否定的真实含义:1否定是面向自身的,2不是简单地排斥他人,而是在区分前提下达到统一,3原则不以对象为前提,而以活动为前提。

②否定和否定之否定,是联结自然性与超自然性、有限性与无限性、历史性与超越性等多矛盾关系的基本方式,并且通过矛盾关系的解决,推动人的生命质量的跃迁和提升。

辩证法不是向后的重复,不是原地停滞,而是向未来发展在这种意义上才有否定原则。

③人的存在即是否定与否定之否定的存在之根和历史之源。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即“把人的自我产生看做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失去对象,把外化看作是对这种外化的扬弃。

五、作为理论思维的辩证法

“建立在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的基础上的理论思维。” 1、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

自从黑格尔逝世之后,把一门科学在其固有的内部联系中来阐述的尝试,几乎未曾有过。官方的黑格尔学派从老师的辩证法中只学会搬弄最简单地技巧,拿来到处应用,而且常常笨拙得可笑。对他们来说,黑格尔的全部遗产不过是可以用来套在任何论题上的刻板公式,不过是可以用来在缺乏思想和实证知识的时候搪塞一下的词汇语录。-Engles

黑格尔逝世之后的辩证法:1碎片化2刻板化,不是用来在思想和实证知识时的词汇语录。

(1)“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运动的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

“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不是“思维”和“存在”的问题。并不是以“思维”和“存在”为对象,形成关于“思维”和“存在”的某种知识,而是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作为“问题”予以反思。标志着经验思维与理论思维的实质性区别、科学思维与哲学思维的实质性区别。

①近代哲学必然呼吁辩证法出场: 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转向”,以探寻思维的客观性为焦点,自觉到了“思维与存在”之间的矛盾,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当作最基本的哲学问题进行研究。

从“内容”考察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近代哲学从研究外在世界与人的观念之间的关系,深入到考察人观念内部的关系。明确区分“意识外的存在”与“意识内的存在”、“客观世界”与“意识内容”,清楚提出“对象与表象”或“对象与映象”的关系问题。

从“形式”考察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意识内容”与“意识形式”、“对象意识”与“自我意识”、“外延逻辑”与“内涵逻辑”、“知性思维”与“辩证思维”、“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等关系问题。

②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深刻地揭示了世界观的内在矛盾:

一方面,人及其思维是自然的产物,人的思维在本质与自然界服从于同一规律,因此,在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谁为本原”的问题,只有坚持“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唯物主义原则,才能正确地回答“本原”问题;

另一方面,从自然中生成的人类及其思维,又不仅仅按照“自然的尺度”、“物的尺度”去适应自然,而是按照“人的目的”、“人的尺度”去改造自然,因此,在思维和存在的相互关系中,又必须承认思维的能动性,看到思维地存在的否定性统一,辩证地理解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2)“马克思和我,可以说是把自觉的辩证法从德国唯心主义哲学拯救出来并用于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的唯一的人。可是要确立辩证法的同时又是唯物主义的自然观,需要具备数学和自然科学的知识。马克思是精通数学的,可是对于自然科学,我们只能作零星的、时停地续的、片断的研究。因此,当我退出商界并移居伦敦,从而获得了研究时间的时候,我尽可能地使自己在数学和自然科学方面来一次彻底的——像李比希所说——‘脱毛’。八年当中,我把大部分时间用在这方面。”表征了:

①“在确立辩证法的同时又是唯物主义自然观,需要具备数学和自然科学知识。”(谈对象)

“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面是它的最终结果;这些原则不是被用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面是从它们中抽象出来的;不是自然界去适应原则,而是这些原则只有在符合自然界和历史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这是对事物的唯一唯物主义的观点。”

反对把“原则”当作“研究的出发点”,是因为要将唯物主义的观点贯彻到研究活动中,要“从自然界中找出这些规律并从自然界出发加以阐发。”

②要确立辩证法的同时又是唯物主义的自然观,还必须具有辩证法的理论思维。(谈对象)

“18世纪上半叶的自然科学在知识上,甚至在材料的整理上大超过了希腊古代。但是在以观念形式把握这些材料上,在一般的自然观上却大低于希腊古代。在希腊哲学家看来,世界在本质上是某种从混沌中产生出来的东西、是某种发展起来的东西、某种生成的东西。在我们所探讨的这个时期的自然科学家看来,世界却是某种僵化的东西、某种不变的东西,而在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看来,是某种一下就造成的东西。”

“现在几乎没有一本理论自然科学菱不给人以这样的印象:自然科学家们自已就感觉到,这种杂乱无章多么严重地左右着他们,并且现今流行的所谓哲学又决不可能使他们找到出路。在这里,既然没别的出路,既然无法找到明晰思路,也就只好以这种或那种形式从形而上学思维向辩证法思维复归。”

提供一种理论思维推进自然科学的发展,并从总结中提升人类把握世界的理论思维。 ③要确立辩证法的同时又是唯物主义的自然观,迫切需要“理论家”与“自然科学家”“联盟”。(谈人)

“经验的自然研究已经各界了庞大数量的实证的知识材料,因而迫切需要在每一研究领域中系统地和依据其内在联系来整理这些材料,同样也迫切需要在各个领域之间确立正确的关系。于是,自然科学便进入理论领域,而这里经验的方法不中用了,在这里只有理论思维才管用。但是理论思维无非是才能方面的一种重来就有的素质。这种才能需要发展和培养,而为了进行这种培养,除了学习以往的哲学,直到现在还没有别的办法。”

由于“理论家在自然科学领域中是半通”,甚至在自然科学领域中尚未“脱毛”,因而又把辩证法当作“刻板公式”“硬塞进自然界”,以至造成自然科学家的“反感”和“拒斥”。

结论:哲学和科学是人类理论思维的两种基本形式,既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和复杂的相似性,又表现出相互区别并相互补充的两个思想维度。

一方面,“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另一方面,“我们的主观的思维和客观的世界服从同样的规律”,“它是我们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包含以下几层意思:

其一,哲学以外的全部“科学”都是把“思维和存在”“服从同样的规律”,作为“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运用理论思维去研究“思维和存在”,而不是反思“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其二,哲学把“理论思维的不自觉和无条件的前提”作为自己反思的对象,从而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自己的“重大的基本问题”;

其三,全部科学都深层地蕴含着作为“理论思维的不自然和无条件的前提”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而哲学则把这个“理论思维的不自觉和无条件的前提”作为自己的“重大的基本问题”,因此,哲学对科学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反思”的关系。

2、理论思维:超越经验思维的“理论思维”。 (1)经验思维两个方面的特性:

①合乎常识,极为可信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之外都是鬼话。”初看起来,这种思维方式对我们来是极为可信的,因为它是合乎所谓常识的。 以“常识”即“共同经验”为中介的人与世界的关系中,“人”作为既定的经验主体,以“经验”的方式把握世界;“世界”作为既定的经验客体,也以“经验”的方式呈现给主体。因此,在这种以“经验”为内容的主-客体关系中,人和世界都是既定的、稳定的、确定的存在。

“确定”性要求经验主体在思维中保持“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的确定。既使我们承认任何事物都存在“此一方面”与“彼一方面”的矛盾,也仍然是以“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的看待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的关系。

但是,这符合“常识”的确定性、普遍性、可感知性,是直观的、可信的。

②超越界限,抽象片面

经验只有在经验的范围内才是有意义的,在经验中我们的存在是孤立的、封闭的。

“可是它每一次迟早都要达到一个界限;一超过这个界限,它就变成片面的、狭隘的、抽象的,并且陷入无法解决的矛盾,因为它看到一个一个的事物,忘了它们互相间的联系;看到它们的存在,忘了它们的生成和消逝;看到它们的静止,忘了它们的运动;因为它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一旦直面“问题本身”,进入“研究领域”,经验思维就会“遇到最惊人的变故”,并非“是就是,不是就不是”,而是只有“在对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事物的否定的理解”,才能真正面对问题本身。

(2)超越经验

理论思维既是反思“生活”不可或缺的理论思维,又是“科学”发展不可或缺的理论思维。

①先看自然科学:

“经验自然科学已经积累了庞大数量的实证的知识材料,因而迫切需要在每一研究领域中系统地和依据其内在联系来整理这些材料,同样也迫切需要在各个知识领域之间确定正确的关系。于是,自然科学便进入理论领域,而在这里经验的方法不中用了,在这里只有理论思维才管用。”

“辩证法恰好是最重要的思维形式,因为只有辩证法才为自然界出现的发展过程,为各种普遍联系,为一个研究领域向另一个研究领域过渡提供类比,从而提供说明方法。”

“自然科学家们自己就感觉到,这种杂乱无章多么严重地左右着他们,并且现今流行的所谓哲学又绝不可能使他们找到出路。在这里,既然没有别的出路,既然无法找到明晰思路,也就只好以这种或那种形

式从形而上学思维向辩证思维复归。”

②再看社会历史:

“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意图,没有预期目的的。”然而,“行动的目的是预期的”,“行动实际产生的结果并不是预期的”,“历史似乎总的说来同样是由偶然性支配的”。“但是,在表面上是偶然性在起作用的地方,这种偶然性始终是受内部的隐蔽着的规律支配的,而问题在于发现这些规律。”

“思维的至上性是在一系列非常不至上地思维着的人中实现的;拥有无条件的真理权的认识是在一系列相对的谬误中实现的”;“人的思维是至上的,同样又是不至上的,它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同样又是有限的。按它的本性、使命、可能和历史的终极目的来说,是至上的和无限的;按它的个别实际情况和每次的现实来说,又是不至上的和有限的。”

六、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扬弃

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是马克思辩证法的直接理论来源。 1、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

A、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相统一的概念辩证法体系。

①表现形式上:以“无人身的理性”自我运动和自我认识的形式所构成的宏大的概念的发展逻辑体系。即,以“无人身的理性”自我运动和自我认识的形式所构成的宏大的概念的发展逻辑体系。 ②理论主旨:“最抽象的形式”表达了“最现实的人类状况”,即“个人现在受抽象统治”的人类状况。 ③总体特征:“思想中所把握到的时代”。

“思想中所把握到的时代”: (1)“思想体系的时代”

科学从“搜集材料”进展为“整理材料”。 “真实内容”和“真实意义”

以概念发展的发展法展示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为“整理材料”的19世纪科学提供建立各门科学体系的“逻辑基础”。 各种科学都是“应用逻辑”,哲学才是“逻辑本身”。 (2)“法国革命的德国理论” “政治关怀”

“法国革命的德国理论”,以概念自我运动的方式表现人类理性的自我运动,为人类“理性”和“自由”进行哲学论证。 (3)“使人崇高起来” “自我意识”

以概念的自我运动实现“个体理性”与“普遍理性”的“辩证融合”。将“个体理性”整合到作为“崇高”化身的“普遍理性”之中。

概念辩证法的自我运动和自我认识乃是人的“崇高”的自我认识和自我实现。

评价:

马克思:当“德国知识吹牛的后生小子们”把黑格尔看作一条“死狗”而予以抛弃的时候,“我倒公开承认这是这位大思想家的门人。”黑格尔是第一个“全面有意识地叙述辩证法一般运动形式”的人。 恩格斯:“唯心主义历史观及其在现代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上的特别应用,

只有借助于辩证法才有可能。” 列宁:“辩证法也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不钻研和不理解黑格尔的全部逻辑学,就不能完全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

概念深入: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以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去展现思维和存在所服从的同一“原理”,把思维和存在所服从的同一“规律”展现为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即概念发展的辩证法法。

①两个要求:

没有认识论基础的本体论无效。 没有逻辑学的认识论无效。(奎因:哲学的“本体论承诺”)

②目的:实现“全体的自由性”与“各个环节的必然性”的统一,以逻辑的必然性去实现思维的“全体自由性”。 ③最终表现:以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去展现思维和存在所服从的同一规律,从而理论地表达思维把握和解释世界的全体自由性。

其一,思维和存在之所以能够在人类思维的进程中自为地实现统一,其根源在于它们自在就是统一的。

其二,人类思维自为地实现的统一,是把自在的统一升华成为自为的统一、把潜在的东西转化现实的东西。

其三,哲学的任务就在于使人们自觉到思维的本性,按照思维自己构成自己的道路去实现思维与存在的自在自为统一。 康德的问题:“我们”和“物自体”无法逾越。 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

→逻辑具有先在性

只有“我”在“逻辑”上的先在,才能在“我”的意识中构成“我”与对象的逻辑关系。 思维和存在所服从的同一规律,首先自在地内蕴于人类思维和客观事物之中,不管人类思维是否自觉到自己的以及事物的本性,它们的本性都是存在的、并且是统一的。

B、思想内容发展的“内涵逻辑”,思想方法的“内涵逻辑”。

(1)方法作为“真理必然性”的逻辑,是作为“全体的自由性”的真理的“各个环节的必然性”的展开过程,就是思维自己运动、自己展开、自己发展的过程。

(2)逻辑本体论即概念自我发展的辩证法。概念发展的辩证法就是逻辑学本体论。

列宁:在旧逻辑中,没有过渡,没有发展,黑格尔则要求这样的逻辑:其中的形式是富有内容的形式,是活生生的实的内容形式,是和内容不可分离地联系着的形式。”“‘自已构成自己的道路’=真正认识的、不断认识的、从不知到知的运动的道路。”

a.概念自身的内在否定(黑格尔辩证法中占核心地位)

一方面,思维不断地否定自己的虚无性,使自己获得越来具体、越来越丰富的规定性,是思维自己建构自己的过程;

另一方面,思维不断地反思、批判、否定自己所获得的规定性,是思维自己反思自己的过程。

因此,否定性不仅仅是思维规定性的丰富和建构过程,而且是对“规定性”的否定,是规定性的批判和反思过程,是思想在逻辑层次上睡在我跃迁的过程。

一个重大的哲学问题:人类思维所面对的世界具有无限丰富的规定性,人如何以自己的思维去实现把握和解释思维的和存在同一性?

传统哲学将之具体化为两个矛盾:一是,哲学的宏伟目标与实证科学的历史成果之间的矛盾,即实证科学的认识成果与哲学的“终极存在”、“终极解释”与“终极价值”之间的矛盾;二是,人类思维的至上性与非至上性的矛盾,即思维的“每次实现”和“个别实现”的“非至上性”以及思维按其“本性”、“使命”和“终极目标”来说的“至上性”的矛盾。

传统哲学的表象思维和形式思维无法解决这一重大问题。

b.把哲学思考的视角从表象思维的客体原则和形式思维的主体性原则转换成思辨思维的主体性原则。

第一,把主体由个体的思维转换成人类的思维,用人类思维的普遍性来克服个体思维的有限性;

第二,把客体由自在的外部世界和精神世界转换成人类思维看成为地把握精神活动及其全部对象的逻辑进程,用人类思维运动的逻辑来取代客观世界的外在性和精神活动的抽象性(主观性)。

(3)这种把哲学归结为思维的自我认识(反思)的思辨思维,是对人类自觉到思维巨大能去作用、自觉到人“为自己绘制客观世界图景”的哲学反应。

不仅要求以人的尺度去把握物的外在惊讶,而且要求以人的世界去代替物的世界;不仅要求思维反思自己,而且要求这种反思展示世界对人类思维的生成。这标志着哲学研究对象的转换——从自在外部世界和抽象精神世界转向概念世界。

概念世界是外部世界对人类思维的生成,是客观世界的主观化;概念世界是精神世界对外部世界的生成,是主观世界客观化。

“概念思维”: “关节点”:以概念辩证法从思维的矛盾运动去理解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从思维的建构与反思中发挥辩证法的批判本性,从思维与存在的否定性统一中去理解人与世界否定性统一的关节点。

“无人身的理性”:把现实的主体抽象为普遍性的思维,把一切事物抽象逻辑范畴,把各式各样的运动抽象为范畴的逻辑运动。

“概念的意义与问题”

概念规定作为实践的内在环节,既是实践主体对实践客体认识的结晶,又是实践主体对实践客体的目的性要求的体现,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

这种统一,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才熔铸成人给自己构成的客观世界的图画,才升华出人在观念中所创造的、要求世界满足自己的、对人来说是真善美相统一的新客体。

然而,概念的“外化”、“对象化”,只能是实践作为外部现实性的活动,把新客体(概念规定)转化成现实的新客体(实践成果)。

否定的根源:

①思存同一性所内在的差别性;

②个体理性中的个体意识与普遍理性的内在差别性。

“否定”一种使概念运动起来的外在力量:

①概念由思存的抽象同一性上知为思存的具体同一性;

②概念在自己的运动中实现个体理性与普遍理性的整合。

一,概念所实现的思存同一性,无论是在抽象同一性的水平上,还是在具体的同一性的水平上,都只能是一种“普遍性”,而不可能是一种“个别性”。概念由抽象的同一性到具体的同一性的升华(跃迁、飞跃)的过程,也是概念由抽象的普遍性(作为名称的思想)到具体的运动过程。

二,概念由抽象的普遍性到具体的普遍性的运动过程,是一个双重的否定过程:一方面,思想否定自己的抽象性或虚无性,由自在走向自为,获得越来越具体、越来越丰富的规定性;另一方面,思想又不断地否定自己的作为“正题”和“反题”的各种片面的规定性,在新的逻辑层面重新构建自己的作为“合题”的规定性。

三,概念由抽象的普遍性到具体的普遍性的运动过程,又是一个个体理性认同普遍理性、个体理性与普遍理性的辩证融合过程,是一个普遍理性融入个体理性、个体理性自觉为普遍理性的过程。

因此,概念辩证法从理解解决了“认识何以可能”、“自由何以可能”的问题。即,认识的可能性在于概念的辩证法运动,是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展现为概念由抽象的同一到具体的同一过程;自由的可能性在于全体的自由性与环节的必然性的一致,是概念由抽象的普遍性(自在的全体的自由性)到具体的普遍性(环节的必然性)的运动过程。

对“现代性困境”——“普遍理性”的失落所表征的“伦理总体性”丧失的一种突围:以“具体的”、“普遍的”理性改造“抽象理性”,形成“源于真理的科学知识”。

具体而言:表征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一方面,资产阶级除非使全部社会关系不断地革命化便不能生存下去,“否定”构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要求;另方面,资产阶级社会的商品交换原则的“同一性”构成全部社会生活的根本模式,“概念”成为规范一切生活的意识形态。

→由“资本”的逻辑构成的人们的社会存在。

其中涉及到了两个问题:

黑格尔的合流:

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合流:作为传统形而上学的否定,在思维规定感性的形而上学传统中,揭示了概念——思维规定研发的主体和实体——的内在的矛盾性,迫使形而上学与辩证法合流,把形而上学变成辩证法法;作为传统形而上学的完成,在思维规定感性的形而上学传统中,确认了概念(普遍理性)作为唯一的主体和实体的地位,把辩证法法变成概念形而上学。

马克思的批判:

黑格尔的第一个因素是“形而上学改了装的、脱离了人的自然”,第二因素是“形而上学改了装的、脱离了自然的精神”,第三个因素是:“形而上学改了装的上两个因素的统一,即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

原因在于:“个人现在受抽象统治”。

2、马克思辩证法

以人的历史活动为内容,以抽象的存在——资本为批判对象的辩证法。终结了超历史的形而上学,终结了资本主义非历史的神话。 (1)历史:“历史就是人们的存在”

①历史是流动的

②历史不具有先在性的目的“先于人类历史存在的自然界,并不是历史的自然界” 这种流动性和建构性并不在人之外,而是在人的活动中体现。 (2)历史活动:是人们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劳动。

①对前面活动的承接 ②对后来活动方式的展开

在现实中展开,立足过去,展开未来,本身具有历史性。

马克思最伟大的贡献之一是他用“劳动”为否定辩证法注入了存在的基本内容,在他之前都难免抽象。

(3)对于否定的理解:

黑格尔:概念的否定性一是根源于思存同一性所内在的差别性;二是根源于个体理性中个体意识与普遍理性的内在差别性。黑格尔最重要的任务是对抽象的批判。

如何解决:以概念的自己运动来达成二者的统一:①概念由思存的抽象的同一性上升为思存的具体的同一性;②概念在自己的运动中实现个体理性与普遍理性的融合。

马克思认为这种否定不在于概念的自我运动,而在于人的活动,以劳动作为出发点,以“劳动”的内在矛盾构成“存在”的辩证法法。

马克思的工作:批判的不仅仅是批判“抽象理性”,而是批判“抽象存在”(资本),是通过这种批判把资本的独立性和个性变为人的独立性和个性的辩证法。 (4)辩证法

①马克思批判的辩证法真正地“洞见”到了“概念中的非概念物”,即“洞见”到了现实与思想的矛盾、“活劳动”与“死活动”的矛盾、现实的批判与思想(“词句”)的批判的矛盾,使辩证法从“思想”的否定走向“现实”的否定。

其一,马克思否定批判的辩证法,是从思想中透视出现实,以现实来揭示思想,“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构成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命题,并由此把黑格尔对“抽象理性”的批判转变成对“抽象存在”的批判。

其二,马克思的经济学批判,是从“物与物的关系”中揭示其掩盖的“人与人的关系”,通过对“把人变成帽子”的英国古典经济学家李嘉图和“把帽子变成观念”的德国古典哲学家学黑格尔的批判,把对“抽象存在”的批判展现为对“死劳动”(资本)的批判。

其三,马克思的空想社会主义批判,是从“人的异化”中揭示“劳动的异化”,并从“劳动的异化”中揭露“人的异化”,把对现实的“人合理”的批判转化为对“不合理”的现实的批判。

②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否定的辩证法”,是自觉到“思想”构成“体系”并“拒斥”体系的“形而上学”的辩证法。

其一,马克思辩证法批判了是黑格尔“体系”的“形而上学”,而不是其“概念”的“思想体系”。

马克思指出,“我的辩证法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正如我们通过抽象把一切事物变成逻辑范畴一样,我们只要抽去各种各样的运动的一切特征,就可得到抽象形态的运动,纯粹形式上的运动,运动的纯粹逻辑公式”,因为“黑格尔认为,世界上过去发生的一切和现实还在发生的一切,就是他自己的思维中发生的一切。因此,历史的哲学仅仅是哲学的历史,即他自己的哲学的历史。”

其二,“思想”构成“体系”的问题,不仅具有一般的认识论意义,而且具有如何以“思想”把握“现实”的重大方法论意义。

就前者,马克思提出思想自己的“两条道路”,即:“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就后者,马

克思提出“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反过来说,低等运动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因此,资产阶级经济为古代经济等等提供了钥匙。” “把经济范畴按他们在历史上起决定作用的先后次序来排列是不行的,错误的。它们的次序倒是由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相互关系决定的”,“资本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它必须成为起点又成为终点,必须放在土地所有制之前来说明。”因此,马克思把“资产阶级社会的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资本——作为自己的批判对象,从而极为深刻地揭示了现代人的“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揭示了“个人正在受抽象统治”的存在,构成马克思“对现实的一切进行批判的”革命的辩证法。

其三,马克思反“形而上学”“体系”的辩证法,是一种蕴含着“形上追求”的关于人的“存在”的辩证法。

“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这不仅是思维规定感性的“形而上学”的终结,也是对“形而上学”人格化的终结——英雄创造历史的英雄主义时代的。

七、马克思辩证法的批判本质

瓦解资本的逻辑:

马克思辩证法的批判性和革命性的本质是通过分析资本逻辑的内在矛盾,提示资本逻辑自我否定、自我瓦解的发展趋势,从根基处彻底完成对形而上学的社会历史批判,最终在资本逻辑的裂隙中超越资本逻辑,而实现的。

内涵解析:资本

1、最反对的对象 最了解的对象

马克思不是资本主义的朋友,但他是它最优秀的学生。他毕生65年的大部分时间都在致力于研究资本主义的动力,并发现这些力量将最终导致资本主义的灭亡和被共产主义取代。——梅格纳德·德赛,《马克思的复仇》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和否定,是包含肯定的否定,是真正的辩证法否定。

2、肯定其伟大的文明作用 (1)推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一方面创造出一个普遍的劳动本质,——即剩余劳动,创造价值的劳动,——那么,另一方面也创造一个普遍利用自然属性和人的属性的体系,甚至科学也内的一切物质的和精神的属性一样,表现为这个普遍有用体系的体现者,而且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在这个社会生产和交换的范围之外表现为自的更高的东西,表现为自为的合理的东西。因此,只有资本才创造出资产阶级社会,并创造出社会成员对自然界和社会关系本身的普遍占有。由此产生了资本的伟大的文明作用;它创造了这样一个社会阶段,与这个社会阶段相比,以前的一切社会阶段都只表现为人类的地方性发展和对自然的崇拜。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自然界才不过是人的对象,不过是有用物;它不再被认为是自为的力量;而对自然界的独立规律的理论认识本身不过表现为狡滑,其目的是使自然界(不管是作为消费吕,还是作为生产资料)服从于人的需要。资本按照自己的这种趋势,既要克服民族界限和民族偏见,又要克服抬眼自然神化的现象,克服流传下来的、在一定界限内闭关自守地满足于现有需要和重复旧生活方式的状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一版,第46卷(上)

其一,资本主义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化大生产、突破了奴隶制、农奴制等地方性、狭隘的小生产方式,甚至使一切国家的生产都成为世界性的了,大有利于和推进社会生产力的新发展。

“资本的文明作用之一是,它榨取剩余劳动的方式和条件,同以前的奴隶制、农奴制等形式相比,都更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

其二,资本自身不断增殖和扩张的本质,为资本主义本身的社会再生产奠定了前提。

“生产的不断变革,一切社会关系不停的动荡,永远的不安定和变动,这是资产阶段时代不同于过去一切时代的地方。”

“尽管按照资本自身的本性来说,它是狭隘的,但它力求全面地发展生产力,这样就成为新的生产方式的前提,这种生产方式的基础,不是为了再生产一定的状态或者最多是扩大这种状态,相反,在这里生产力的自由的、毫无阻碍的、不断进步的和全面发展本身就是社会的前提,因而是社会再生产的前提。”

“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在大。„„过去哪一个世纪能够料想到有这样的策略潜伏在社会劳动(资本)里呢?”

(2)为人的自由解放创造条件,促进人自由全面发展。 其一,资本创造了剩余劳动。

资本无限增殖的本性→获取剩余价值→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创造出剩余劳动 “提高劳动生产力和最大限度地否定必要劳动,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是资本的必然趋势。” “在资本方面表现为剩余价值的东西,正好在工人方面表现为超过他作为工人的需要,即超过他维持生命力的直接需要而形成的剩余劳动。资本的伟大的历史方面就是创造这种剩余劳动,即从单纯使用价值的观点,从单纯生存的观点来看的多余劳动。而一旦到了那样的时候,即一方面,需要发展到这种程度,以致超过必要劳动的剩余劳动本身成了从个人需要本身产生的普遍需要;另一方面,普遍的勤劳,由于世世代代所经历的资本的严格纪律,发展成为新的一代的财产;最后,这种普遍的勤劳,由于资本的无止境的致富欲望,及其唯一能实现这种欲望的条件不断地驱使劳动生产力向前发展,而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一方面整个社会只需用较少的劳动时间就能占有保持普遍财富,另一方面劳动的社会将科学地对待自己的不断发展的再生产过程,从而人不再从事那种可以让物来代替人从事的劳动。”

其二,资本创造了剩余时间。 “资本的规律是创造剩余劳动,即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由此产生了资本要尽量多地创造劳动的趋势;同样也产生了资本要把必要劳动减少到最低限度的趋势。”

“并不是为了获得剩余劳动而缩减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直接把社会必要劳动缩减到最低限度,那时,与此相适应,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会在艺术、科学等方面得到发展。”也即,“个性得到自由发展。” “时间在马克思的未来社会中具有基本的作用。”

3、揭示其自反的灭亡逻辑

资本的自我增殖必将导致资本逻辑的自我否定和自我瓦解——资本逻辑最终将自取灭亡。 a.资本增殖的秘密:工人的劳动

资本的形成与增殖,不是表面上的商品“交换”和“流通”,而是商品的“生产”,即广大工人的劳动。

资本增殖在于“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资本是死劳动,它象吸血鬼一样,只有口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动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 工人的劳动“通过同资本的接触,这咱能力成为实际的活动,——它不能自己进行活动,因为它没有对象,——从而成为实际创造价值的生产活动。就资本来说,这种活动只能是资本本向的再生产——保存和增殖资本这种实际的和有效的价值。„„资本通过同工人交换,占有了劳动本身;劳动成了资本的一个要素,它现在作为有生产能力的生命力,对资本现存的、因而是死的对象性发征途。”

“劳动是酵母,它被投入资本,使资本发酵。” “资本唯我的论的自我受精”——齐泽克

b.资本主义社会:着了魔、倒立着

资本作为一个“有灵性”的怪物,成了资本主义社会里控制一切的魔力,这种魔力致使资本主义社会变成了一个“一个着了魔、颠倒的、倒立着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资本先生和土地太太,作为社会的人物,同时又直接作为单纯物,在兴妖作坚。” 资本取代“无人身的理性”:资本成了资产阶级社会中支配一切的权力,资本的力量影响和决定着其他一切社会关系。“资本不是一种个人力量,而是一种社会力量。”一切都必须在“资本”面前为自己的存在作辩护或者存在的权利。 动荡必然和“革命”的必要:“资产阶级除非使生产工具,从而使生产关系,从而使全部社会关系不断地革命化,否则就不能生存下去。” 资本逻辑的“自反性”:“资产阶级用来推翻封建制度的武器,现在却对准资产阶级自己了。” “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关系,这个曾经仿佛用法术创造了如此庞大的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现在象一个巫师一样不能再支配自己用符咒呼唤出来的魔鬼”——“资本”了。

c.资本的逻辑:形而上学同一性逻辑

资本主义按其本质而言具有一种力量:它能把人所创造的一切有价值的都变成它自己反面。“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 卢卡奇:人们在其中方面日益打碎了、摆脱了、扔掉了纯“自然的”、非理性的实际存在的桎梏;但另一方面,又同时在这种自己建立的、“自己创造的”现实中,建立了一个包围自己的“第二自然”,并且以同样无情的规律性和他们相对立,就像从前非理性的自然力量(正确些说:用这种形式表现出来的社会关系)所做的那样。

资本逻辑本质上就是“颠倒”的“人的世界及其历史”在时空中的展开。资本逻辑就是形而上学的现实体现或现实的形而上学,资本逻辑是形而上学的世俗根基,而形而上学的“同一性”就是资本的逻辑前提和理论基础。

(4)资本的本质:自已排斥自己

资本的唯一本性就是使自身无限增殖,而这就要求资本为劳动和价值的创造确立界限,但这种界限又和资本无限度地扩大劳动和价值创造的趋势相矛盾。 “资本一方面确立它所特有的界限,另一方面又驱使生产超出任何界限,所以资本是一个活生生的矛盾。”

“资本不可遏止地追求的普遍性,在资本本身的性质上遇到了界限,这些界限在资本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会使人们认识到资本本身就是这种趋势的最大限制,因而驱使人们利用资本本身来消灭资本。” 哈贝马斯:“马克思认为,任何臣服于资本积累需要的文明都蕴藏着自我毁灭的种子。”

“资本的垄断成了与这种垄断一起并在这种垄断之下繁盛起来的生产方式的桎梏。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都就要被剥夺了。”

马克思的辩证法就是从资本逻辑“这个统一体内部的矛盾中引出彼此外在的对立面之间的两极性的。”——前苏联学者

4、瓦解资本逻辑的两条道路: (1)外在超越

“解释世界”之路,一条理论超越之路:

局限或停留于思维和概念的领域之内,在形而上学的理论传统和思想谱系中,以抽象取代具体、以普遍消解个别、以主体压制客体、以理论优先于实践,即“必须千概念来极力超越概念”(阿多诺)。 青年黑格尔派:“非批判的实证主义”。

从宗教批判入手,到干涉政治,进行了一场“思想领域的变革”;

从“抽象的人”开始,却从来也从人现在这个样子的周围生活条件来观察人。 西方马克思主义:以“理论”取代“实践”,以“哲学”取代“科学”。

卢卡奇:总体性与客体统一辩证法的“物化”与“二律背反”批判;葛兰西的“阶级意识”与“文化霸权”批判;阿多诺“否定辩证法”对“同一性”与“同构性”的批判与瓦解;阿尔都塞基于“科学”与“意识形态”划分的意识形态批判。 后现代主义:对“理性现代性”的反省和批判。 反主体、反本质、反基础、反基础、反中心。

(2)内源性超越

“改变世界”之路,一条“实践”之路。是马克思通过辛庄的批判本性实现的超越形而上学之路。

马克思辩证法本性所展现的批判方式是彻底突破和摆脱资本逻辑与理性形而上学“联姻”所造成幽灵控制的历史性活动。是“进行一种内在的批判——一种从内部进行的批判,就是说,把他正在试图进行的研究作为前提,并通过指明它的矛盾性而摧毁这个前提。”(梅格纳德·德塞,马克思的复仇)

“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马克思辩证法批判的对象和出发点是处于具体历史条件下受资本逻辑控制的具有内在自我否定性的“旧世界”——人与物颠倒的资本主义社会。

新世界绝不是为了与旧世界相对立而外在创造出来的,而是为了超越旧世界从旧世界内部“生发”出来的。

“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的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程序法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新思潮的优点就恰恰在于我们不想教条式地预料未来,而只是希望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到目前为止,一切谜语的答案都在哲学家们的写字台里,愚昧的凡俗世界只需张开嘴来接爱绝对科学的烤松鸡就得了。现在哲学已经变民世俗的东西了,最确切的证明就是哲学意识本身,不便表面上,而且骨子里都卷入了斗争的漩涡。如果我们的任务不是推断未来和宣布一些适合将来任何时候的一劳永逸的决定,那么我们便会明确地知道,我们现在应该做些什么,我指的就是要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

新世界在旧世界之内而不在其外,对旧世界的批判是“解蔽”,对新世界的发现是“澄明”,“解蔽”和“澄明”二者生成同一过程,就是此而言,马克思辩证法的批判本质真正是

一种“内在而超越”的“感性活动”。

八、列宁“三者一致”的辩证法

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是同一个东西:

在《资本论》中,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不必要三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都应用于一门科学,这种唯物主义从黑格尔那里吸取了全部有价值的东西并发展了这些有价值的东西。

《逻辑学》与《资本论》的双重语境。

1、为什么辩证法是逻辑学? 逻辑学:“关于逻辑学,说得妙:说它似乎是‘教人思维’的(犹如生理学是‘教人消化’的),这是‘偏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

必须在逻辑学的意义上理解辩证法的一系列重要思想。

“逻辑不是关于思维的外在形式的学说,而是关于‘一切物质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关于世界的全部具体内容的以及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对世界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

发展规律:“关于辩证法法及其客观意义的问题。” 必须重新理解构成“逻辑”的“概念”和“范畴”。

“自从黑格尔逝世之后,把一门科学在其固有的内部联系中来阐述的尝试,几乎未曾有过。官方的黑格尔学派从老师的辩证法中只学会搬弄最简单的技巧,拿来到处应用,而且常常笨拙可笑。对他们来说,黑格尔的全部遗产不过是可以用来套在任何论题上的刻板公式,不过是可以用来在缺乏思想和实证知识的时候及时搪塞一下的词汇语录。”

列宁的工作: 针对“辩证法”的根本性理解的重大问题,肯定黑格尔所论证的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逻辑”,“逻辑不是关于思维的外面形式的学说”,而是“关于世界的全部具体内容及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规律的学说。

“对于‘发展原则’,在20世纪(还有19世纪末)‘大家都同意’。——是的,不过这种表面的、未经深思熟虑的、偶然、庸俗的‘同意’,是一种窒息真理、使真理庸俗化的同意。——既然如此,那首先就要更确切地理解进化、把它看作一切事物的产生和消灭、相互过渡。——其次,如果一切都发展着,那么这是否也同思想的最一般的概念和范畴有关?如果无关,那就是说,思维同存在没有联系。如果有关,那就是说,存在着具有客观意念的概念辩证法和认识辩证法。”

(1)范畴:

“客观主义:思维的范畴不是人的用具,而是自然的和人的规律的表述。”

“在人面前是自然现象之网。本能的人,即野蛮人,没有把自己同自然界区分开来。自觉的人则区分开来了,范畴是区分过程的梯级,即认识世界过程中的梯级,是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

逻辑范畴“不只是抽象的普遍,而且是自身还包含着特殊东西的丰富的普遍。” (2)

“在旧逻辑中,没有转化,没有发展(概念的和思维的),没有各部分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也没有某些部分向另一些部分的‘转化’”,而黑格尔的《逻辑学》则“提出

两个基本的要求(1)‘联系的必然性’和(2)‘差别的内在发生’。”

列宁认为:黑格尔的这“两个基本的要求”,正是深刻地体现了“辩证的东西=‘在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

“辩证法是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面怎样才能够同一,是怎样(怎样成为)同一的——在什么条件下它们是相互转化而同一的,——为什么人的头脑不应该把这些对立面看成僵死的、凝固的东西,而应该看作活生生的、有条件的、活动的、彼此转化的东西。”

结论:必须理解“逻辑”的现实表达——概念! 概念:

“对通常看起来似乎是僵死的概念,黑格尔做了分析并指出:它们之中有运动。有限的?——就是说,向终结运动着的!某物?——就是说,不是他物。一般存在?——就是说,这这样的不规定性,以致存在=非存在。概念的全面的、普遍的灵活性,达到了对立面的同一的灵活性,——这就是实质所在。主观地运用的这种灵活性=折中主义与诡辩。客观地运用的灵活性,即反映物质过程的全面性及其统一性的灵活性,就是辩证法,就是世界的永恒发展的正确反映。”

“(抽象的)概念的形成及其运用,已经包含着关于世界客观联系的规律性的看法、见解、意识。”“否定概念的客观性、否定个别和特殊之中的一般的客观性,是不可能的。黑格尔探讨客观世界的运动在概念运动中的反映,所以他比康德及其他人深刻得多。”

“这一个商品和另一个商品交换的个别行为,作为一种简单的价值形式来说,其中已经以尚示展开的形式包含着资本主义的一切主要矛盾——即使是最简单的概括,即使是概念(判断、推理等等)的最初的和最简单的形成,已经意味着人在认识世界的日益深刻的客观联系。在这里必须探讨讨黑格尔逻辑学的真实的含义、意义和作用。”

“当逻辑的概念还是‘抽象的’,还具有抽象形式的时候,它们是主观的,但同时它们也表现着自在之物。自然界既是具体的又是抽象的,即是现象又是本质,既是瞬间又是关系。人的概念就其抽象性、分隔性来说主观的,可就整体、过程、总和、趋势、来源来说却是客观的。”

辩证法就是:

“概念的相互依赖!”

“一切概念的毫无例外的相互依赖!” “一个概念向另一个概念的过渡!” “一切概念的毫无例外的过渡!” “概念之间对立的相对性!” “概念之间对立面的同一!” 总:

其一,只有在“概念的逻辑中”揭示“运动”的矛盾本质,才能“在对立面的统一避把握对立面”,才能构成作为理论思维的辩证法。

其二,只有在辩证法与逻辑学相一致的意义上重新理解“概念”,辩证法才是“运用概念的艺术。”

其三,在“逻辑学”的意义上重新理解“辩证法”是超越“‘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对象、现实、感性’的‘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的理论前提。

2、为什么辩证法是认识论?

问题:辩证法是“实例的总和”,而非“认识的规律(以及客观世界的规律)”。

“辩证法也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正是问题的这一‘方面’(这不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是问题的实质)普列汉诺夫没有注意到,至于其他的马克思主义者就更不用说了。”

→以“人的认识的辩证本性、认识的辩证运动、辩证法与认识史关系、辩证法的知识领域、认识和逻辑的实践基础、唯心主义认识论根源”等内容,揭示了“辩证法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问题实质;

深刻论证了《资本论》的“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是“同一个东西”,而且“这咱唯物主义从黑格尔那里吸取了全部有价值的东西并发展了这些有价值的东西。”

→“辩证法就是认识论”,并不是孤立地判定认识论与辩证法关系,而是与“辩证法就是逻辑学”一样从不同角度形成的关于“问题的本质”的具有共同思想内涵的同一个判断。

(1)认识的辩证本性

“从最简单、最普通、最常见的等等东西开始;如个命题开始,从树叶是绿的,伊万是人,茹卡是狗等等。在这里(正如黑格尔天才地指出过的)就已经有辩证法:个别就是一般。”

“在任何一个命题中,很象一个‘单位’(‘细胞’)中一样,都可以(而且应当)发现辩证法一切要素的胚芽,这就表明辩证法本来是人类的全部认识所固有的。”

(2)认识的辩证发展

“思想和客体的一致是一个过程”,“认识是思维对客体的永远的、无止境的接近。自然界在人的思想中的反映,要理解为不是‘僵死的’,不是‘抽象的’,不是没运动的,不是没有矛盾的,而是处在运动的永恒过程中,处在矛盾的发生和解决的永恒过程中。”

“人对事物、现象、过程等待的认识深化的无限过程,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人的概念不是不动的,而是永恒运动的,相互过渡的,往返流动的;否则,它们就不能反映活重重的生活。”

“辩证法是活生生的、多方面的(方面的数目永远增加着的)认识,其中包含着无数的各式各样观察现实、接近现实的成分(包含着从每个成分发展成整体的哲学体系),——这就是它比起‘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来所具有的无比丰富的内容,而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就是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的过程和发展。”

(3)哲学史表征的认识辩证本性

“逻辑学是关于认识的学说,它是认识论。认识是人对自然界的反映。但是,这并不是简单的、直接的、完整的反映,而是一系列的抽象过程,即概念、规律等等的构成、形成过程,这些概念和规律等等(思维、科学=‘逻辑观念’)有条件地挖地把握永恒运动着和发展着的自然界的普遍规律性。”

“人不能完全把握=反映=描绘整个自然界、它的‘直接的总体’,人只能通过创立抽象、规律、科学的世界图景等等永远地接近于这一点。”

“从粗陋的、简单的、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观点看来,哲学唯心主义是胡说。相反地,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看来,哲学唯心主义是把认识的某一个特征、某一方面、某一侧面,片面地、夸大地、发展(膨胀、扩大)为脱离了物质、脱离了自然的。神化了的绝对。唯心主义就是僧侣主义。这是对的。但(‘更确切些’和‘除此而外’)哲学唯心主义是经过人的无限复杂的(辩证的)认识的一个成分而通向僧侣主义的道路。”

“人的认识不是直线(也就是说,不是沿着直线进行的),而是无限地近似于一串圆圈、近似于螺旋的曲线。这一曲线的任何一个片断、碎片、小段都能被变成(如果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话)引到泥坑里去,引到僧侣主义那里去(在那里统治阶级的阶级利益就会把它巩固

起来)。直线性和片面性,死板和僵化,主观主义和主观盲目性就是唯心主义的认识根源。而僧侣主义(=哲学唯心主义)当然有认识论的根源,它不是没有根基的,它无疑是一朵无果实的花,然而却是生长在活生生的、结果实的、真实的、强大的、全面的、客观的、绝对的人类认识这棵树上的一朵无实花。”

辩证法就是“一种建立在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的基础上的理论思维。”

其一,人的实践活动的目的性与外部分现实性的辩证关系是“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是“同一个东西”的存在论根源。

其二,人类实践活动是“逻辑”之“客观意义”的源泉。

“人的实践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式固定下来。这些式正是(而且只是)由于亿万次的重复才有着先入之见的基因性和公理的性质。” 其三,“人的和人类的实践是认识的客观性的验证、标准。黑格尔的意思是这样的吗?这一点要回头再看。”

“在黑格尔那里,在分析认识过程中,实践是一个环节,并且也就是客观的(在黑格尔看来是‘绝对的’)真理的过渡。因此,马克思把实践的标准引进认识论时,是直接和黑格尔接近的:见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3、辩证法不仅是马克思哲学中有决定意义的东西,而且是马克思主义的活动的灵魂。 是理解马克思与马克思《资本论》的理论前提。 (1)曲解马克思辩证法的两种方式:

其一,把辩证法的“发展”概念当作时髦的旗号搞庸俗进化论; 其二,把“辩证法”从黑格尔已经达到的自觉形态(唯心主义的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的“三者一致”)降低为朴素、自发的东西即“实例的总和”。 “不钻石和理解黑格尔的全部逻辑学,就不能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特别是它的第1章。” “虽说马克思没有遗留下‘逻辑’(大写字母的),但他遗留下《资本论》的逻辑,应当充分地利用这种逻辑来解决这一问题。”

(2)其一,《资本论》直接呈现的是由一系列经济范畴所构成的理论体系,离开这些经济范畴及其逻辑关系就不存在《资本论》的理论体系,在这个意义上,《资本论》就是关于资本运动的“逻辑”。

其二,构成《资本论》的经济范畴及其逻辑体系,又是马克思自觉地以思维的规定把握现实的规定的产物,离开思维对现实的认识论自觉,就不可能真正地理解和把握《资本论》的逻辑体系,在这个意义上,《资本论》又是关于资本运动的“认识论”。

其三,《资本论》以思维的规定所把握的现实的规定,是在商品、货币、资本、地租、利润的“物和物”的关系中所掩盖的“人和人”的关系,它的“经济范畴只不过是生产的社会关系的理论表现”,离开“人们的现实生活过程”,就不可能真正地理解商品、货币、资本、地租、利润等全部经济范畴及其逻辑关系,在这个意义上,《资本论》又是体现“思维和存在的一致”的“辩证法”。

(2)首先,“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中)揭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萌芽)。往后的叙述向我们格斗家这些矛盾和这个社会——在这个社会的各个部分的总和中。从这个社会的开始到终结——的发展(既是生长又是运动)。”

这是在“同一个东西”的意义上深刻地阐述了《资本论》所体现的“一般辩证法的阐述

(以及研究)方法”——从抽象到具体的辩证法、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辩证法。

这是从认识的一般进程来看待《资本论》的逻辑。

(3)其次,“概念(认识)在存在中(在直接的现象中)揭露本质(因果、同一。差别等等规律)——整个人类认识(全部科学)的一般进程确实如此。自然科学和政治经济学[以及历史]的进程也是如此。所以,黑格尔的辩证法是思想史的概括。从各门科学的历史来更具体地更详尽地研究这点,会是一个极有裨益的任务。总的说来,在逻辑中思想应当和思维规律相吻合。”

“商品——货币——资本”、“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资本主义的历史和对于概述资本主义历史的那些概念的分析”,“开始是最简单的。最普通的、最常见的、最直接的‘存在’:个别的商品(政治经济学中的‘存在’)。把它作为社会关系来加以分析。两重分析:演绎的和归纳的,——逻辑的和历史的(价值形式)”,“在这里,在每一步分析中,都用事实即实践来检验。”

(4)最后,《资本论》作为“逻辑”,是“因为每一门科学只要以思想和概念的形式来把握自己的对象”,因此,“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

这——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资本论》中以“矛盾”的具体的规定来分析商品作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二重性,并进而分析形成商品二重性的劳动的二重性,从而构成了马克思政治学的劳动价值论,以及在些基础构成的剩余价值论。——是以现实的规定性表征了“思辨的思维就在于它能把握住矛盾,又能在矛盾中把握住自身,而不是像表象矛盾支配,并且让矛盾把自己的规定不是化为他物就是化为无。”

“三者一致的辩证法”就是思维的规定把握到的“现实的历史”的规定。 黑格尔: 其一,以“联系的普遍”和“差别的内马克思: 在发生”为内容,批判了把概念当成“抽其一,把黑格尔的概念的具体性唯物主义 象的普遍性”的观点,深刻地论证了概地变革为思维反映存在所构成的具体性; 念的“具体性”; 其二,把黑格尔的概念的否定性唯物主义 其二,以思维规定在认识发展中的自我地变革为辩证法的本质上的批判性和革 扬弃为内容,批判了把概论当成“僵死命性。 的”和“不动的”观念,深刻地论证了 概念的“否定性”。 马克思:“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法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

“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是“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现实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九、辩证法的发展观

辩证法是一种发展学说:

1、世界观理论的根本使命:理解和协调人与世界的关系。 探讨: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之间的矛盾;

回答: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如何在运动中实现统一的问题;

功能:以辩证的思维方式看待和解决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之间的矛盾。

A两条原则:

a.统一原则:从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的对立统一中去理解和把握思维与存在。

近代唯物论的统一原则:思维源于表象,表象源于对象,思维通过归纳、分析、抽象和概括表象形成观念,思维与存在具有天然的统一性。

一方面,在认识论上形成“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唯物主义路线,确认了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反映论原则;另方面,仅把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拆诸思维内容的经验来源,没从思维运动的“形式”去探讨思维与存在的统一问题。

近代唯心主义的统一原则:思想的对象即思想内容(意识界的存在),思想通过自我认识而形成的思维规定,就是思维与存在(思维内容的存在)的统一。

一方面,在认识论上构成“从思想一感觉到物”的唯心主义认识路线,构成唯心主义的认识论原则;另方面,把意识外的存在作为认识论上无意义的对象而予以排斥,只是“抽象地”发展思维的能动性。

b.发展原则:把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及其关系都理解为、把握为发展过程。

“如果一切都发展着,那么这是否也同思维的最一般的概念和范畴有关?如果无关,那就是说,思维同存在没有联系。如果有关,那就是说,存在具有客观意义的概念辩证法和认识辩证法。”-列宁

因此,简单地、直接地承认运动、变化和发展,还构不成作为“发展学说”的辩证法理论;只有批判地反思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把存在的运动与思维的运动“联系”起来,用概念的运动去表达存在的本质,才能构成作为“发展学说”的辩证法理论。

“认识是人对自然的反映。但是,这并不是简单的、直接的、完整的反映,而是一系列的抽象过程,即概念、规律等等的构成、形成过程,这些概念和规律„„有条件地近似地把握永恒运动着和发展着的自然界的普遍规律性。”

为什么辩证法是关于思维和存在相统一的发展观?

传统哲学理解发展的一般方式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维度上,固化了这一困难。 因为,传统哲学只是描述和解释存在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或者描述和解释思维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而没有从人类实践活动及其历史发展出发去理解和说明思维与存在的发展中的统一和统一中的发展。

确立理解辩证法作为发展学说的理论出发点至关重要!

B突破两种禁锢 a表象直观

表象直观中,“辩证思维还以原始的朴素的形式出现”。 描述表象意识中的经验世界的流变,从宏观整体上把世界上的事物看作变化的过程,没有反省思维与存在的矛盾,没有从思维的矛盾运动去表达事物矛盾运动的本质。

“问题不在于有没有运动,而在于如何用概念的逻辑来表达它。”-列宁

辩证理论必须从思维和存在的矛盾关系中去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表象意识只能“承认”运动 ,而不能说明运动。要说明运动的本质,就必须把思维和存在“统一”起来,在“概念逻辑中”去表达对象本质的矛盾。

b对立二分

对立二分,以自然世界与人类意识、意识内容与意识形式、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对象意识与自我意识、外延逻辑与内涵逻辑、知性逻辑与辩证思维,以及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表象与抽象等的对立为前提来描述思维与存在的丰富矛盾关系。

其一,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当作“思维”与“存在”的关系,而不懂得人的思维最本质最切近的基础是人的实践,没能把握信实践是思维与存在统一的存在论前提,只能抽象对待思维与存在的统一。

其二,分别从思维的“内容”或“形式”去回答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没能从“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中去回答人与世界的本质及其关系问题。

这种方式,虽然分析地研究了“存在”的辩证运动和“思维”的辩证运动,却不能真正研究思维与存在的辩证运动,即没有在“统一”中理解“发展”,也没有在“发展”中理解“统一”,因此,不能实现辩证法的“发展原则”与“统一原则”的统一。

思维与存在否定性统一的关节点:实践

思维与存在的“交错点=人的和人类历史的实践。” “思维”既是作为反映存在的意识活动和意识内容,又是作为创造存在目的性要求和理想性追求而存在。

“思维”本身就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理想性与现实性的矛盾。思维自己的这些内在的矛盾性,经过实践活动的中介而对象化为与存在之间的矛盾。在人类实践活动中,“存在”即是作为思维反映的现实客体而存在,又是作为思维的目的性要求的对象而存在。

作为思维反映的现实客体,“存在”既规范思维的活动和内容,又被思维改造成逻辑范畴和逻辑运动过程,从而构成思维中的具体。

作为思维的目的性要求的对象,“存在”既是思维要求改变的现实,又是被思维否定的非现实的存在(人在自己的思维中为自己绘制关于客观世界的图景,并确信自己的现实性和存在的非现实性)。

以人的实践活动为基础的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中具有的矛盾性,发生了思维与存在如何“统一”的问题。 2、“发展原则”、“统一原则”是超越经验化对发展学说的理解。 物质世界或事物本身就是一个由其内在矛盾引起的永恒的、无限辩证法发展过程,为什么还需要“发展原则”、“统一原则”来把握? 辩证法的“发展原则”、“统一原则”是否与物质世界在本质上服从同一运动规律? 辩证法的“发展原则”、“统一原则”是否与物质世界在本质上服从同一运动规律?

自在辩证法与自为辩证法

自为辩证法是认识自在辩证法的前提。区分自在辩证法与自为辩证法并从自为辩证法的真实意义出发,是我们理解自在世界辩证法运动的前提。

(1)自为辩证法

无论是外在于思维的物质世界还是作为物质高级运动的人类思维,思维反映存在的人类认识活动还是主体改造客体的人类实践活动,它们都是一个辩证的发展过程。

其一,辩证法是物质世界自身固有的。 辩证法是“自在之物本身”的“自己运动”、“自生发展”。世界就是无限多样的物质形式以其无限多样的运动形式所构成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过程。

其二,辩证法是人类思维所固有的。 “思维的范畴不是人的工具,而是自然的和人的规律性的表达”,“从任何一个命题开始,如树叶是绿的,伊万是人,茹奇卡是狗等等”,“就已经有辩证法:个别就是一般”。人类思维以概念、范畴的普遍性为中介而实现一般与个别的对立统一,因此“任何一个命题中„„都可以(而且也应当)发展辩证法要素的胚芽。”

其三,辩证法是思维反映存在认识运动所固有的。 “如果一切都发展着,那么这是否也同思维的最一般概念和范畴有关?如果无关,那就是说,思维同存在没有联系。如果有关,那就是说,存在着具有客观意义的概念辩证法和认识辩证法。”

其四,辩证法是人类实践活动所固有的。 实践活动作为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世界对人的生成和人对世界的生成的对立统一,这统治是一个辩证的发展过程。

(2)自在辩证法

辩证法是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理论思维方式、一种发展学说、一种世界观理论。它与自在的形而上学的存在相对立。掌握辩证法的这一特质,才能够把物质世界、人类思维以及人类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理解与把握成辩证法的发展过程。

作为哲学世界观和理论思维方式的辩证法,并不仅仅是在表象意识和经验常识的水平上承认事物的联系和变化,而是要“提供一切现存存事物的‘自己运动的’钥匙”,才提供理解“‘飞跃’、‘渐进过程的中断’、‘向对立面的转化’,旧东西的消灭和新东西的产生的钥匙”。

“就本来意的意义说,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中的矛盾。” “造成困难的从来就是思维,因为思维把一个对象的实际联结在一起的各个环节彼此区分开来。”

“如果不把不间断的东西割裂,不使活生生的东西简单化、粗陋化,不加以划分,不使之僵化,那么我们就不能想象、表达、测量、描述运动。思维对运动的描述,总是粗陋化、僵化。”

因此,一方面,由于概念所具有的“隔离性”和“僵化性”,当人们用概念去把握事物时,不仅难以“在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着它的否定的理解、它的必然灭亡的理解”,难以从“对象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去理解和表达事物的“自己运动”、“自生的发展”,反而往往把概念的“隔离性”和“僵化性”对象化给概念所反映的事物,从而否认“对象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否认对象的“自已运动”、“飞跃”、“渐进过程的中断”、“向对立面的转化”和“自生的发展”,把事物视为非此即彼的存在。

另一方面,思维又可以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去克服概念的隔离性和僵化性,运用“经过琢磨的、整理过的、灵活的、能动的、相对的、相互联系的、在对立中统一的”概念去实现思维的辩证运动与存在的辩证运动的统一。这表现为“概念的相互依赖”、“一切概念的毫无例外的过渡”、“概念之间对立的相对性”、“概念之间对立面的同一”、“每一个概念都处在和其余概念的一定关系中、一定联系中。”

所以,列举事物辩证运动的实例,虽然可以证明存在着客观的辩证运动,但是,这种证

明具有极大的局限性。

首先,它无法证明辩证法运动的普遍性,因为实例的总和并不是规律; 其次,它无证明思维的辩证运动,因为要证明思维的辩证运动就必须揭露概念的辩证本性;

最后,实例无法证明思维和存在服从于同一辩证发展规律,因为这个规律就是思维反映存在运动的规律,就体现在人类认识史之中。

问题:理解发展的核心概念是什么呢? “矛盾”:

矛盾作为对象本质的自身的关系,这种是具体的同一而不是抽象的同一。 矛盾就是事物规定性的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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