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传统节日中秋节与同国庆节,双节临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假日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现将放假相关事宜做如下安排:
一、放假时间:10月1日(周四)至10月8日(周四),共计8天;9月27日(周日)、10月10日(周六)为工作日,正常上班。
二、放假期间确因工作需要而必须安排加班的,假后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安排同等时间补休,通过钉钉系统提交休假申请单。
需要安排人员留守值班的,请各部门将值班人员名单统计好并于9月27日前提交到行政部,统一进行公布。
三、为不影响工作,放假前各部门提前做好本部门相关工作的安排,并将自己的物品及相关重要文件保管好;确保办公场所的物资安全,各部门负责人安排人员排查安全隐患,检查电源、门窗是否关闭。
四、疫情尚未完全结束,希望大家假期期间仍然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出行注意安全。
特此通知!
签发:XXX 审核:XXX 拟稿:XXX XXX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X月X日
签发:XXX 审核:XXX 拟稿: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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