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意见
县级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意见
各项目县(市、区)卫生局、医院:
依照河北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执行中央2010年县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卫规财〔2011〕3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形,制定邯郸市县级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建立和完善县医院信息系统,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初步建设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推进医院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为实现医疗信息区域共享奠定基础,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二、目标任务
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完善医院治理信息系统(简称HIS)、建立统一的医学图像存档传输系统(PACS),改善县医院医疗服务条件。
目标成效:一是改变传统的业务流程,构建数字化诊疗的新模式,改善医院服务质量与流程;二是推动医疗质量的提高,促进临床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保证医疗安全;三
是减少繁琐的病历书写,注重诊疗技术含量,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四是实现“划价、收费、取药”一站式服务,优化就医流程,减少病人排队等候时刻;减轻病人精神负担,提高服务中意度;五是幸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操纵医疗费用增长,减轻病人经济负担。
三、工作原则
依照《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2010年医改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0〕270号),按照卫生部的项目治理要求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招标采购工作,确保资金按规定使用,确保项目按要求及时完成,最大限度发挥信息化项目建设的作用和阻碍,建设标准统一、技术规范、功能完善的数字化县医院。
四、建设要点
(一)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完善临床信息系统建设,构建数字化诊疗新流程
电子病历包括门(急)诊电子病历、住院电子病历及其他电子医疗记录。具体内容涵盖医疗文件书写、医嘱处理、检验检查申请及影像报告处理、合理用药监控、临床路径治理、手术麻醉监护、病历质量操纵等八个方面。
数字化诊疗新流程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业务为主线,在临床信息系统建设基础上,建立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遵循医疗工作流程、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电子病历系统;
通过系统集成技术,完整采集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各个业务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实现医疗记录的储备、治理、传输和重现,实现病人门诊、住院等历史信息的集成,并通过集成信息平台以标准的数据格式与区域医疗信息平台进行资源共享。
(二)以“一卡通”为抓手,建立区域内居民健康档案,实现医疗数据的自动收集与共享
确立“一人一卡”的就医身份识别模式,以个人标识(MPI)为主索引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聚拢各级各类诊疗服务信息,实现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提供差不多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形成“以区域诊疗卡为主,以社会保证卡、医保卡为辅”的多卡融合的健康卡体系,为居民提供健康信息服务平台,并与银行系统对接,提供多种查询及自助服务。
(三)以远程会诊系统为支撑,增进医院间合作,加强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远程会诊系统是省、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网络连接省、市优势医疗资源,以三甲医院为依靠,实现远程会诊、远程教育、远程数字资源共享、视频会议、双向转诊、远程预约及影像、病理、心电的远程诊断等功能,能够有效提高基层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
四、项目建设单位及资金
(一)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为16所县级综合医院:市管县6所(涉县、磁县、永年、成安、邯郸县、峰峰矿区),省直管县10所(武安、大名、魏县、鸡泽、曲周、邱县、临漳、肥乡、广平、馆陶)。
(二)项目资金分配
每所县级医院230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经费: (1)县医院床位300张(不含300张)以下的,用于医院信息系统软件开发与服务器、储备的费用不得低于120万元,其中PACS系统费用不低于50万元;
(2)县医院床位300-500张(不含500张)的,用于医院信息系统软件开发与服务器、储备的费用不得低于150万元,其中PACS系统费用不低于60万元;
(3)县医院床位500张以上的,用于医院信息系统软件开发与服务器、储备的费用不得低于180万元,其中PACS系统费用不低于70万元。
如遇资金不足的情形,可由相关项目县医院给予配套资金,保证项目实施。
(三)资金使用流程
各项目县医院在规定时刻内依照本医院实际需求制定HIS、PACS系统采购打算,做出初步预算;剩余资金依照医疗设备清单名目选购设备。形成采购方案后,第一报当地卫
生局批准,然后报市卫生局备案。经审查同意后,再严格按照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程序购置HIS、PACS软件系统及硬件设备、医疗器械。采购完成后,将采购合同报当地卫生局、财政局,抄送一份报市卫生局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为幸免各项目医院建设的信息系统各自为政、显现“信息孤岛”,参照省卫生厅采购指导意见,要求:(1)HIS系统必须符合国际、国内相关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支持标准化数据接口、支持数据共享,模块齐全。系统供应商承诺无条件开放数据接口,能够与区域信息平台无缝集成与融合;(2)手术麻醉、合理用药、远程会诊等相对独立系统作为必备模块,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委员会论证,统一遴选产品型号;(3)PACS产品必须满足DICOM 3.0、HL7、IHE等标准、规范要求,具备区域化应用体会、能够实现区域内互联互通,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委员会论证,依照产品性能、既往案例、使用体会、优待价格等因素,统一选型。
五、项目进度安排
(一)项目启动(2011年6月1日-2011年6月30日)
全面启动项目,下发工作方案和项目资金,开展信息化现状调研、前期市场调查,上报采购方案、确定招标参数。
(二)招标采购(2011年7月1日-2011年8月30
日)
(1)完成医院信息系统软、硬件和医疗设备的招标采购,签订合同。
(2)完成医院信息系统软件、硬件和医疗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3)按照工作需要,安排信息化治理人员和相关设备使用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三)检查督导(2011年9月1日-2011年9月30日)
对比实施方案,对该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检查督导。 (四)工作汇报
各项目县(市、区)卫生局按规定时刻于2011年8月30日之前向市卫生局报告项目进展情形,市卫生局2011年9月30日之前向省卫生厅报告项目总结情形。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