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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程序

2022-02-19 来源:好走旅游网


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OHSPD/WLAI4.4.6.10-2013

版本号:A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程序

2013-03-20发布 2013-04-01实施

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是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程序文件,目的在于有效控制公司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废弃处理、内外包装处理,避免其过程中对安全、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由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提出

本程序由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生产运行部\\生产运行部归口 本程序由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生产运行部\\生产运行部负责组织起草 本程序主要起草人:罗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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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程序 OHSPD/WLAI4.4.6.10-2013(0/A)

1 范 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选用、运输、储存、使用、废弃及包装处置过程安全管理。 2 术 语

2.1 危险化学品:是指各类化学元素、化合物和混合物,包括天然的以及合成的。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2.2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是指贴于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上,以最简单和直观的方法使人们了解其危险性和危险等级的标签。

2.3 MSDS: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是指由供应商提供的有关其供应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数据资料。

2.4 岗位化学品安全作业指导书:是指依据MSDS,结合操作岗位特定环境编写的简明危险化学品安全说明书,包括危险化学品危害,防护及急救措施等。 3 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年3月15日实施) 4 职 责

4.1 生产制造部\\生产运行部

4.1.1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程序及相关制度。

4.1.2负责指导各使用部门制订相应的《岗位化学品安全作业指导书》,对危险化学品的厂内运输、储存、使用以及废弃物处置等应予以严格控制。 4.2 采购中心负责危险化学品的购买、收发。 4.3 各使用部门

4.3.1 负责危险化学品使用申请。

4.3.2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数据更新及日常安全管理。 5 管理规定 5.1 危险化学品采购

5.1.1 部门根据生产需求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填写《危险化学品使用申请表》向生产运行部申报,并有计划地填写采购申请表,由采购中心统一进行采购。

5.1.2 采购中心根据《生产用料采购控制程序》对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进行选择确定,并在满足使用条件下,选择毒害性、危险性、易燃性较小的产品。

5.1.3 采购中心在危险化学品进行采购时,应要求供应商在公司区域内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具有防止泄漏、倾倒等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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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SPD/WLAI4.4.6.10-2013(O/A)

5.1.4 采购中心应要求供应商提供采购的危险化学品MSDS,并配置到仓库和现场使用部门。 5.1.5 对提供了MSDS的供应商应按《关于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的规定》中的规定,贴上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5.2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按《物料搬运、储存安全管理程序》中的要求执行。 5.3 危险化学品运输和使用

5.3.1 供应商装运危险化学品到我公司时,应有固定的车辆和专业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工,驾驶证、押运证、准运证等要齐全;车辆进入厂区后要按照区域工厂指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靠近铸造、焊接和人员较多的车间。

5.3.2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营运要求。

5.3.3 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车辆不得同时装载其他危险化学品。

5.3.4 卸货前接收人员应严格检查,特别是要检查危险化学品容器腐蚀情况,各种卸压阀、紧急切断装置、遮阳物及消静电等装置是否失灵、损坏。对包装不牢、破损或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无瓶帽和防震胶圈的气体钢瓶等,不予接收。 5.3.5 装卸场地必须平坦畅通,夜间卸车条件要好,严禁野蛮装卸。装卸危险化学品货物时,车辆发动机应灭火。装卸工人应注意防护和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必须轻装轻卸,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吊装设备必须牢靠,防止拖拉、滚翻、震动、摔倒、重压、摩擦。

5.3.6 部门在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洒落、碰撞,并戴好劳动保护用具。如有洒落,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法处理好现场。

5.3.7 危险化学品使用完毕,应将其容器密封,放于指定位置。

5.3.8 危险化学品使用现场应有《岗位化学品安全作业指导书》,便于查阅。

5.3.9 使用易燃性3、4级危险化学品,使用前要做好禁火工作,禁止使用未防爆电气及对讲机、移动电话等。

5.3.10 使用健康危险3、4级的危险化学品时,应防止无关人员接近,必要时派人监护、使用完毕清理现场。

5.3.11 供应商及外包服务单位自用危险化学品,填写《危险危险化学品使用申请表》,按危险化学品使用批准流程向生产运行部申报。 5.4 意外事故应急处理

5.4.1 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应在了解其危害的情况下,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进行堵漏和泄漏物清理,并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4.2 泄漏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性高又缺乏必要的防护措施时,应立即设置隔离,疏散人员。 5.4.3 易燃危险化学品泄漏时必须立即隔离火种,在泄漏区域禁止使用不防爆的电器及通讯工具。 5.4.4 发生危险化学品伤害,立即按《岗位化学品安全作业指导书》进行急救,并立即送到医院进行医治。 5.4.5 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时应防止其流入下水道,清理后的废弃物按本程序4.5处理。 5.5 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废弃

5.5.1 生产运行部指导部门设定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清理后废弃物的堆放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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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SPD/WLAI4.4.6.10-2013(O/A)

5.5.2 部门将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及清理后的废弃物堆放在指定的场所。 5.5.3 有关废弃的危险化学品的处理另按环保部门其他相关规定进行。 5.6 教育与培训

各部门配合生产运行部制订培训计划,对采购、保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进行特殊培训,取得国家要求的资格。若发生异常情况,能够做出及时、正确处理,以免对人员及环境造成危害。 6 相关文件

6.1 《物料搬运及储存安全管理程序》OHSPD/WLAI4.4.6.11-2013(0/A) 6.2 《采购安全管理规定》OHSZD/WLAI07C.29-2013(0/A) 6.3 《生产用料采购控制程序》PD/WLAI7.4.01-2013(0/A) 7 记录表式

7.1 《危险化学品使用申请表》OHS表4.4.6.10-01 7.2 《岗位化学品安全作业指导书》OHS表4.4.6.10-02 7.3 《危险化学品安全数据登记表》OHS表4.4.6.10-03 8 附 件

8.1 《关于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的规定》(附件1) 8.2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说明》(附件2) 8.3 《危险化学品使用批准流程》(附件3) 8.4 《新用危险化学品使用批准流程》(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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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S表4.4.6.10-01

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使用申请表

部门: 现场负责人: 电话: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化学品名称 用途 包装 *现场贮存量 使用地点 开始使用日期 结束使用日期 是否已有MSDS 备注 申 请 人/日期: 部门安全工程师(安全员)/日期: 部门负责人/日期: 生产制造部/生产运行部 /日期:

注 :1、*现场贮存量——指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化学品与已经放在使用点的化学品的总量。

2、在工段内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经区域工厂领导批准。

OHS表4.4.6.10-02

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岗位化学品安全作业指导书

部门: 岗位: 本岗位使用化学品共 种 火灾危险 级

化学名称 类别 外观 气味 编制 危害类型 吸入 接触皮肤 溅入眼睛 1 摄食 火灾 可能的危害/症状 防范措施 急救/消防 泄漏处置 废弃处理 其它 化学名称 类别 外观 气味 编制 危害类型 吸入 接触皮肤 溅入眼睛 2 摄食 火灾 可能的危害/症状 防范措施 急救/消防 泄漏处置 废弃处理 其它 OHS表4.4.6.10-03

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安全数据登记表

危险化学品名称 供应商 外 观 类 别 在本公司 负责人 气 味 编 号 应急电话 主要用途 主要成份 有害成分 有害物含量(%) 危害途径 吸入 皮肤 眼睛 摄入 半数致死量 LD50(mg/kg) (半致死量) LC50(mg/m3) (半致死浓度) 闪点(℃) 健康危害 防护措施 急救措施 急性毒性 刺激性 灵敏性 慢性毒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爆炸下限(%) 爆炸上限(%) 灭火方法 防范措施 泄漏应急处理 搬运与储存 废弃物处置 健康危险等级 易燃性等级 反应性等级 特殊危险 特殊危险具体说明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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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的规定

1 目 的

本规定旨在加强本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使所有危险化学品处于受控状态。对所有危险化学品加贴统一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以便于使操作者和有关人员易于了解其危险性,并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指导书”使操作者和有关人员了解其安全使用的注意事项。 2 范 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涉及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搬运、使用及废弃(或排放)的所有人员(部门或外包单位、设备供应商等),同时也适用于向公司提供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 3 术 语

MSDS——材料安全数据表,系指由化学品供应商提供的有关其供应的化学品的安全数据资料。 4 职 责

4.1 采购者的职责

确保采购的所有危险化学品均有正确的符合本规定的标签,督促危险化学品供应商按规定填写和加贴标签。

4.2 存储部门的职责

确保储存的所有危险化学品均有正确的符合本规定的标签,不储存、不发放无标签危险化学品。当收到无标签危险化学品时应指定专人(已经过培训)按MSDS内容补贴标签。 4.3 使用者的职责

领取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验看包装物(容器)上按本规定要求的标签是否完好,当危险化学品被移置到别的容器或设备中时,应确保在新容器上有与原容器上相同内容的标签。不使用无标签的危险化学品,发现无标签危险化学品立即报告本单位安全员或公司生产运行部安全室。 4.4 供应商及外包服务单位的职责

确保所携带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均有正确的符合本规定的标签,当所携带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无标签时应指定专人(需经过培训)按MSDS内容补贴标签。 4.5 安全环保科职责

督促检查标签的实施情况,指导按规定填写和加贴标签。通过培训与宣传使每位在本公司工作的与危险化学品有关(有接触)的人员均了解标签的内容。 5 规 定

5.1 所有新进入本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必须贴有标签。

5.2 对公司原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没有贴标签的要求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到安全室领取危险化学品标签,贴在相应的化学品包装物上。

5.3 标签的内容分为“危害健康”、“燃烧危险”、“反应活性”和“防护级别”四项,前三项均采用数字“0”—“4”,依次表示无危险到最危险,“防护级别”分九级防护,详见《危险化学品容器安全标签说 明》。

5.4 当危险化学品被转移至别的容器时,必须做好新包容器上的标签工作。

5.5 当标签被污、损或脱落,必须立即通知该危险化学品的发放者,要求补贴标签。如果已无法追溯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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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者,应立即报告安全室。

5.6 故意违反本规定,或破坏标签者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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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说明

1 设计依据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1999),并兼顾了便于化学品使用者识别及化学品供应商便于操作,设计了在公司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容器安全标签》。 2 标签内容

标签由“化学品名称”、“CNNO编号”、“危险性栏”、“填写人”、“部门”、“填写日期”等部分组成,并在标签左上角标有公司徽标。

2.1 “化学品名称”填该化学品的商品名,应与包装容器上一致。“CNNO编号”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填写。 2.2 “填写人栏”:包括“填写人”、“部门”、“填写日期”等部分组成。如果该标签由化学品生产厂商填写,在其“部门”栏应改写为“生产厂商名”。如果该标签在本公司填写其填写人必须经过培训,对所填写的化学品的材料安全数据表充分了解。“填写日期”以“年/月/日”排列。

2.3 “危险性栏”由表示“危害健康”的蓝色、表示“燃烧危险”的红色、表示“反应活性”的黄色及表示“防护级别”的白色四部分组成。每一部分有一可供填写的空格,前三项均以0~4表示。 3 危险性分级

危害健康、燃烧危险、反应活性分别为0~4五级,用0、1、2、3、4黑色数码表示,并填入各自对应的菱形图案中。数字越大,危险性越大。分级判据见附录A。 4 个体防护分级

根据作业场所的特点和化学品危险性大小,提出九种防护方案。分别用1~9九个黑色数码表示,黑色数码填入白色菱形中,数码越大,防护级别越高。个体防护分级见附录B。 5 标 签

标签分大、小二种,见附录C

5.1 如果包装容器有足够位置粘贴大标签时,应在包装容器(油桶、罐、箱或盒)的正常放置方向或使用时的放置方向,在不影响包装上其它说明时,将大标签贴于包装容器的上沿向下5公分左右。

5.2 如果包装容器需要横向放置时,标签应贴于容易观察的一面。如果包装容器过分小,无法张贴大标签或会影响包装上其它说明时应使用小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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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标准的附录)

作业场所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性

A1 危害健康

A1.1 毒性危害是指化学品通过吸入、食入、皮肤和眼睛接触等途径侵入肌体的损伤能力。主要考虑物质本身的固有危害和在火灾情况下分解产物的危害性,适当兼顾慢性影响,如致癌、致畸和致突变性,但不考虑火灾烧伤危害。

A1.2 危害分级是根据毒物的固有特性和可能造成的伤害,将其分为剧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和微毒五级,分别用4,3,2,1,0表示。划分原则如下:

a) 4 表示剧毒指在短期接触后可能引起死亡或严重伤害的化学品。划分原则如下:LD50/LC50——毒理性指标半致死量。

LD50≤5mg/kg(经口)的化学品 LD50≤40mg/kg(经皮)的化学品 LC50≤0.5mg/L(粉尘或烟雾) LC50≤(1×1000M/24.45)mg/m3(气体)

在20℃常温条件下,其饱和蒸气浓度是LC50的10倍且LC50≤(1×1000·M/24.45)mg/m3的液体。

b) 3 表示高毒是指短期接触后能够引起严重的暂时性或永久性伤害的化学品。划分原则如下:

5mg/kg<LD50≤50mg/kg(经口)的化学品 40mg/kg<LD50≤200mg/kg(经皮)的化学品

0.5mg/L<LC50≤2mg/L(粉尘或烟雾) (1×1000·M/24.45)mg/m3<LC50≤(3×1000·M/24.45)mg/m3(气体) 在20℃常温条 件下,饱和蒸气浓度≥LC50且(1×1000·M/24.45)mg/m3 <LC50≤3×(1000·M/24.45)mg/m3的液体; 致癌或可疑致癌的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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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皮肤具有很强的腐蚀性,或可引起眼睛永久性损伤的化学品; 燃烧时放出剧毒产物的化学品。

c) 2 表示中等毒是指短期接触或高浓度接触,可引起暂时性的伤害或可能留下永久性残迹的物质。划分原则如下:

50mg/kg<LD50≤500mg/kg(经口)的化学品 200mg/kg<LD50≤1000mg/kg(经皮)的化学品 2mg/L<LC50≤10mg/L(粉尘或烟雾)

(3×1000·M/24.45)mg/m3<LC50≤(5×1000·M/24.45)mg/m3(气体)

在20℃常温条 件下,饱和蒸气浓度≥(1/5)·LC50且(3×1000·M/24.45)mg/m3 <LC50≤(5×1000·M/24.45)mg/m3的液体;

对呼吸系统、皮肤和眼睛等可引起严重刺激和伤害,但此类化学品引起伤害可逆转恢复;

燃烧时放出有毒或强烈刺激性产物的化学品;

在正常条 件或火灾条件下,放出无警觉性的有毒蒸气的化学品;

d) 1 表示低毒类是指短期接触,可引起严重刺激,但不造成永久性伤残的化学品。划分原则如下:

500mg/kg<LD50≤2000mg/kg(经口)的化学品 1000mg/kg<LD50≤2000mg/kg(经皮)的化学品 10mg/L<LC50≤200mg/L(粉尘或烟雾)

(5×1000·M/24.45)mg/m3<LC50≤(1×10000·M/24.45)mg/m3(气体) 在火灭情况下,可放出刺激性的燃烧产物的化学品。

e) 0 表示微毒类是指接触或在火灾情况下,基本不产生危害的化学品。划分原则如下:

LD50>2000mg/kg(经口)的化学品 LD50>2000mg/kg(经皮)的化学品 LC50>200mg/L(粉尘或烟雾)

LC50>(1×10000·M/24.45)mg/m3(气体) 注:M-相对分子质量。

A2 燃烧危险性

A2.1 化学品的燃烧危险性是指引起化学品燃烧的难易程度。

A2.2 危险性分级化学品的燃烧危险性分为0~4五级。凡符合条件之一者即可按最高危险性 定级。

a) 4 表示极度易燃是指在常温常压下可迅速气化,并能在空气中迅速扩散而燃烧的化学品。包括:

爆炸下限≤10%(V/V)的易燃气体; 易燃的低温液化气体化学品; 闪点<-18℃的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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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化学品。

b) 3 表示高度易燃是指在常温下迅速燃烧的液体和固体。包括:爆炸下限>10%(v/v)的易燃气体;-18℃≤闪点<23℃的液体;在常温常压下,可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并能在空气中迅速扩散的化学品。如可燃粉尘或易燃液体蒸气;分子内富氧的物质(赛璐璐、有机过氧化物等)。

c) 2 表示易燃是指在引燃时需要适当加热或接触较高温度时才能燃烧的化学品。包括:23℃≤闪点≤61℃的液体;粉尘状态下可迅速燃烧,但不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氛的固体;纤维化或粉碎时可迅速燃烧或能闪燃(如棉花等)的固体物质;能迅速释放出易燃蒸气的固体或半固体状化学品。

d) 1 表示可燃是指引燃前需要预加热的化学品。包括:接触815℃高温,在5分钟之内能燃烧的化学品;大多数可燃物。

e) 0 表示不燃是指接触815℃的高温,5分钟之内不能燃烧的化学品。 A3反应活性危害

A3.1 活性反应危害是指化学品发生能量释放时所造成的伤害。

有些化学品具有自身快速释放能量的特性(如自反应或聚合),有些化学品只有接触水或其它化学品才能发生剧烈的爆炸性反应。

A3.2 危险性分级根据能量释放的难易、速度和数量,分为0~4五级。

a) 4 表示在常温常压下,自身能迅速发生爆炸性分解或爆炸性反应的化学品,包括在受热或受撞击、摩擦时,对热或机械撞击敏感的化学品;

b) 3 表示在强引发源或在引发前需加热的条件下,能爆轰、爆炸性分解或爆炸性反应的化学品。包括:对受高热或强烈撞击敏感的化学品(如过氧化物等化学品);与水能发生爆炸性反应的化学品。

c) 2 表示在加热或加压条件下,可发生剧烈的化学变化的化学品。包括:在低于或等于150℃试验条件下,出现放热现象的化学品;与水可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或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化学品。

d) 1 表示在常温常压下稳定,但受热或加压时不稳定的化学品。包括:接触空气、光或潮气可发生变化或分解的化学品;在150℃以上,300℃以下出现放热现象的化学品;

e) 0 表示在常温常压甚至着火条 件下也稳定的化学品。包括:不与水反应的化学品; 在300℃以上,500℃以下出现放热现象的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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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标准的附录)

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个体防护措施分级

B1 个体防护措施分级

B1.1 个体防护措施是指在生产、操作处置、搬运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作业过程中,为保护作业人员免受化学危害而采取的保护方法和手段。主要包括工程呼吸系统防护、眼睛防护、手、脚和全身防护。

B1.2 分级针对作业场所的特点和化学品危险性的大小,根据我国具体情况分为9个防护级别,分别用1、2、3、4、5、6、7、8、9阿拉伯数字和图案表示,数字越大,防护级别越高。见表1和图例。

表1 具体分级原则:

级别 防护措施 全封闭防毒服,特殊防护手套,自给式呼吸器 防护服,特殊防护手套,自给式呼吸器 适用范围 环境中氧浓度低于18%,所接触毒物为剧毒及毒物浓度较高的场所;强刺激、强腐蚀性的场所 环境中氧浓度低于18%,所接触毒物为高毒物或具有窒息性气体的场所 环境中氧浓度高于18%,所接触毒物为高毒物及毒物浓度较高的场所;刺激性和腐蚀性均较强的场所 环境中氧浓度高于18%,所接触毒物为中等毒物及浓度较高且其刺激性和腐蚀性均较弱的场 环境中氧浓度高于18%,所接触粉尘具低毒性且浓度较低的场所 所接触的物质刺激性强、腐蚀性强但具有低毒性的场所 所接触的物质具有低毒性及刺激性、腐蚀性均较弱的场所 9 8 7 防护服,特殊防护手套,全面罩防毒面具 6 防护服,特殊防护手套,半面罩防毒面具,防护眼镜 防护服,特殊防护手套,防尘口罩 防护服,特殊防护手套,半面罩防护面具 防护服,特殊防护手套,半面罩防毒面具 防护服,特殊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防护服,一般防护手套 5 4 3 2 所接触的物质刺激性较弱的场所 1

所接触的物质微毒、微腐蚀性、无刺激性的场所 - 14 -

附录C(提示的附录)

作业场所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样例

(小标签,规格: 宽9㎝×高6㎝)

(大标签,规格:宽12㎝×高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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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危险化学品使用批准流程

yes 是否已有该危生产制造部使用部门填写《危险化N 险化学品的数学品使用申请表》 / 生 产 运 行 据库档案 部审核 Y

使用部门填写危险制作岗位化 学 品 安 全 作 化学品安全数据库 登记表 业指导书 Y

使用部门 N 安全措施是否 整改 已落实 Y

生产制造部/生产运行部 批准使用 MSDS数据是否已足够明确 Y

生产制造部/生产运行部建立该化学品的数据库档案 生产制造部/生产运行部对MSDS及登记表进行核对与检查 N 采购人员向化学品供应商索取MSDS及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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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新用危险化学品使用批准流程

采购人员向化学品供应生产制造部/生产运N 安全环保科 商索取MSDS及其他相行部检查是否已建 审批 关资料 立该危险化学品的Y 数据库档案 Y N 进入化学品采购流程

使用部门填写化学 品安全数据库登记 使用部门制作岗表 位化学品安全作业指导书 使用部门填写《危险化学品使用申请表》 部门安全员确认后交采购人员 生产制造部/生产运 Y 行部对 MSDS 及登记

表进行核对与检查 N 安全措施是否使用部门 已落实 整改 MSDS数据是否已足 N 够明确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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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制造部/生产运行部批准使用 Y 生产制造部/生产运行部建立该化学品的数据库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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