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2016年4月15日
会议地点:****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出席会议股东:
天津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天津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
天津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董事)会第7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在****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董事)3人,代表100%的股份,所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经公司股东(董事)会表决通过:
对2015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中1100万元(壹仟壹佰万元)进行分配。
1. 天津市****有限公司出资比例:70%
2. 天津市****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
3. ****出资比例:20%
此次分配金额为:
1. 天津市****有限公司:770万元
2. 天津市****有限公司:110万元
3. ****:220万元
股东签字(盖章):
天津市****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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