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介绍
本次绩效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是根据《劳动法》和原有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双方在绩效方面的权利义务而制定的补充协议。
二、协议内容 1. 绩效考核指标
为了更加清晰地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双方共同约定以下绩效考核指标:
(1)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2)工作质量评估;
(3)工作态度与沟通表达能力; (4)团队合作能力; (5)创新能力。 2. 绩效评定标准
(1)优秀:在以上绩效考核指标中,表现突出,实现了优异的工作成果;
(2)良好:在以上绩效考核指标中,表现稳定,能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
(3)合格:在以上绩效考核指标中,能够达到基本工作要求,但表现尚需提升;
(4)待进步:在以上绩效考核指标中,表现欠佳,存在较大改进空间。
3. 绩效奖金
根据员工的绩效评定结果,公司将按照以下方式给予绩效奖金: (1)优秀:奖金总额为基本工资的150%; (2)良好:奖金总额为基本工资的120%; (3)合格:奖金总额为基本工资的100%; (4)待进步:无绩效奖金。 4. 绩效考核周期
绩效考核周期为每年一次,具体考核时间为每年的12月份。绩效考核结果将在考核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公布,并与员工进行沟通。
5. 绩效奖金支付
绩效奖金的支付方式如下:
(1)优秀、良好、合格:绩效奖金将于次年1月份与当月工资同时发放;
(2)待进步:无绩效奖金。
6. 绩效改进计划
对于绩效评定为待进步的员工,公司将制定绩效改进计划,明确改进目标、方法和时限,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员工需积极配合,完成改进计划,以提升工作表现。
7. 协议生效与解除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两年。如需解除或续签,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三、其他事项
1. 本协议是对原有劳动合同的补充,与原有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并书面确认后生效;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协议变更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变更、解释以及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解决均应以双方友好协商为原则。若协商未果,可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寻求协调或解决。
以上为绩效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请双方仔细阅读并确认,如无异议,请签字确认后生效。
员工(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公司(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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