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 营 托 管 合 作 协 议
甲方: 乙方:
经过友好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项
乙方位于 的养生馆交由甲方统一运营。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养生馆的统一运营和管理。
2、甲方协助乙方打造线上引流系统、留客系统、项目设计及人员培训。
3、乙方负责店内运营资金的投入,从盈利中优先抽回。 4、乙方的养生馆的名字须统一换成甲方的品牌。
5、人员工资及费用双方按照书面核定为准。(含人员工资、房租水电、耗材)
6、财务由甲方统一管理。
7、甲方每月从营业款中收取5000元运营费用。 三、其它约定
1、每个月双方分红一次,分红标准为当月销售额大于5万,按照超出部分的50%分给甲方。
2、店内所有项目必须经过双方商量同意方可推广,必须遵守国
家法律法规。
3、甲方须每天将当天的财务报表给乙方。
4、乙方如自己消费项目按照统一价格5折计费,每月房租用于抵扣。
四、合作期限: 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按照规定给甲方分红,甲方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分红的5倍赔偿甲方。
2、甲方在3个月内如业绩不能帮助乙方达到 万,乙方有权取消合作协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互相尊重,友好的、双赢的态度,协商解决或另行补充合同约定。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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