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掌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基本内容,理解各项道德规范的含义和要求。 答:(一)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2、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3、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1、对工作高度负责 2、认真备课上课 3、认真批改作业 4、认真辅导学生 5、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2、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益友
3、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4、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1、遵守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2、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3、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
2、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3、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4、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5、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6、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2、潜力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2、理解教师职业道德范畴中教师职业理想、教师职业良心、教师职业公正、教师职业幸福的含义。
答:教师职业理想:是指教师个体对教师职业的向往和追求。既包括对将来所从事的教师职业的追求,也包括对做一个什么样理想老师的追求。 教师职业义务:是指教师在履行自己职业责任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种使命感。 教师职业良心:是教师对自己的职业道德行为、对自己同他人及社会职业道德关系的自觉意识和自我评价能力,是一种对职业关系和职业活动是非、善恶的内心体验。 职业正义感:教师以公正、平等的态度来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职业道德关系。 职业幸福:是教师在履行职业责任激起义务、获得职业荣誉之后所产生的一种自我满足和愉悦的情感体验。 3、掌握提升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方法。 答:(1)加强学习(2)躬身实践(3)树立榜样(4)学会反思(5)努力做到“慎独” 4、明确《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在教师思想行为、教师教学行为、
教师人际行为、教师仪表行为方面的基本要求。
答:一、教师的思想行为规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热爱教育事业。 (2)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3正直诚实,作风正派,为人师表,遵纪守法。 (4)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无私奉献精神,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5)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宣传活动,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和传播者。 二、教师的教学行为规范 (1)要有端正的教学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教学工作中的每一项内容。
(2)钻研业务,熟悉教材,认真备课;要善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组织好课堂教学,创造生动活泼的课堂气氛,尽量避免对学生进行灌输性教学。
(3)精心编排练习,认真批改作业,及时纠正错误。定时做好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及时补缺补漏。
(4)按时上课下课,不迟到、不缺课、不拖堂。
(5)上课语言文明、清晰流畅,表达准确简洁;板书整洁规范,内容简练精确。 (6)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又要尊重学生,对待学生要一视同仁。热情、耐心地回答学生提问。不能讽刺、挖苦学生。 (7)教学计划应符合教学进度的要求,不能
随意删增内容、加堂或
缺课,不能占用学生的自习课或复习考试时间,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三、教师的人际行为规范 (1)教师与学生之间要作的做到: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循循善诱,不偏不袒;不以师生关系谋取私利。
(2)教师之间要做到:互相尊重,切忌嫉妒;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平等相待,不亢不卑;乐于助人,关心同事。 (3)教师与领导之间要做到:尊重领导,服从安排;顾全大局,遵守纪律;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秉公办事,团结一致。 (4)教师与家长之间要做到:尊重家长,理解家长;经常家访,互通情况;密切配合,教育学生。 四、教师仪表行为规范 衣着整洁,朴实大方,服饰要符合职业特点,体现教师为人师表的好形象。
举止稳重大方、潇洒自然、彬彬有礼。切忌轻浮粗俗、拘谨呆板。 5、能分析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教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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