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业前的准备
1.1 汽车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是经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1.2 汽车起重机作业地点必须坚实平整,避开沟、洞或松软土质,与被吊物的距离满足设备技术文件规定。
1.3按顺序定位伸展支腿,在支腿座下垫80MM厚的硬木板垫块,调节支腿使起重机呈水平状态,并使轮胎脱离地面。
1.4检查钢丝绳、滑轮组、吊钩和安全防护装置等吊具齐全完好无破损。钢丝绳的规格、强度符合该起重负荷要求。
1.5 检查指示仪表齐全完好连接部位及轮胎气压符合规定,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液等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规定。 2、作业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2.1起重作业应由起重工担任指挥,指挥信号必须准确、清晰。 2.2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起重工)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号或手势)进行操作。
2.3操作前必须鸣号(铃或喇叭)示意;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操作时,对其他人员发出的危险信号,司机也应采取制止措施,以避免发生事故。
2.4作业前应检查吊机安全保护装置起动后应空载运转,检查各部件工作是否正常。
2.5起重机作业时遵守下列规定:
1)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 2)偏拉斜挂不准吊;
3)被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6)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被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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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8)起重臂及吊件上严禁有人或有浮置物。
9)吊挂钢丝绳间的夹角不得大于120°。 10)严禁吊件从人或驾驶室上空越过。
13)起重机吊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制造厂铭牌规定。 11)作业过程中,应操作平稳、不得猛起急停。吊件吊起10cm时应暂停,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 制动器的可靠性;构件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完好后方可继续起吊。 12)起吊时吊件和起重臂下方严禁有人;
13)吊件不得长时间悬空停留;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指挥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14)严禁在起重作业时,对运转部位进行调整保养和检修工作,不得操作支腿控制手柄。
15)施工中,如遇有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停止起重工作,并将臂杆降低到安全位置。
2.6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有技术人员在场指导。
1)吊件重量达到起重机额定负荷的95%。 2)两台起重机抬吊同一物件。
3)起重机在电力线下方或其临近处作业。 4)吊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
2.7起吊物应绑牢,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重心在同一垂线上,吊钩钢丝绳应垂直,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好严禁松钩。
2.8严禁起重臂跨越电力线进行作业。在临近带电体处吊装时,起重机械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吊物等与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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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1 1~10 35~66 110 220 500 最小安全距离(m) 1.5 3.0 4.0 5.0 6.0 8.5 2.9起吊成堆物件时,应有防止滚动或翻倒的措施。钢筋混凝土电杆应分层起吊,每次吊起前,剩余电杆应用木楔掩牢。
2.10起吊物件必须拉好控制绳,物件的起落和转向速度应均匀,动作要平稳,不准紧急制动;转向时,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注视吊钩的上升高度,防止升到顶点,因限位器失灵而造成事故。 2.11起重作业完成后,收回起重臂并固定牢靠,按规定收回支腿并锁定,锁定回转、断开取力器后方可行驶。 3 故障处理
作业中如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作业、御载,进行检查和修理。4维护保养
4.1维护保养应在停机状态下进行。 4.2液压系统拆捡前应先解除压力。 4.3排放冷却液应待温度降到60C以下进行。
4.4按照制造厂家技术设备文件要求进行每两年不得少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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