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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公安队伍现状的思考

2021-12-12 来源:好走旅游网


对当前公安队伍现状的思考

[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这种理念的提出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安机关如何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以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当前各级公安机关面临的重大课题,然而当前,公安队伍在敬业精神、生活质量、执法办案、依法管理诸方面存在不少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缺乏人本理念、体制尚未理顺、职能定位模糊、执法环境恶化等。为此,要以“五个坚持”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即要坚持人本思想,坚持教育先导,坚持重在训练,坚持科学建制,坚持保障前倾。

[关键词]:公安队伍;问题;现状;原因;对策;队伍建设

Abstract: Designing socialism harmonious society is a significant strategic task which is put forward by our Party from the overall situation of building up ideal society on the whole, which has put forward higher requirement for public security job and team building. It is a significant project facing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 how to strengthen team building, continuously improve the whole qualifi-cation of the team and fighting force to adjust to the requirement of designing socialism harmonious society .however

Key words: public team; problems ; reasons; measures; ; team building

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意义重大。然而,

由于多年来公安队伍管理理念和手段存在一些偏差,加之客观环境的制约,使得队伍中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挫伤了一部分民警的积极性,影响了公安工作效能的发挥,令人深忧。

一、当前公安队伍存在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出现了新的变化,给队伍建设带来巨大的冲击,而队伍庞大又不可避免地给管理带来许多困难,导致公安队伍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心态失衡,信念动摇,敬业精神有所淡化。

中国是世界上警察与人口比最低的国家,警察待遇最少、工作最辛苦,却创造了世界上发案率最低的社会环境。中国警察的死伤率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明显偏高。!2001年,全国有450多名警察牺牲,而同期的日本警察因公死亡仅2人。!2003年,全国有6552!名警察因公伤亡,其中牺牲476人,平均每天有17名多警察牺牲,近#(名警察受伤。民警工作量之多、压力之大,工作要求之高、责任之重,非其他公务员可比。而且待遇低、晋升难,缺乏物质和精神上的补偿。当前公安机关领导和非领导职务比例大大低于同级其他部门,绝大多数基层民警到退休也难以解决职级待遇问题;民警的劳动保障滞后,因公伤亡抚恤待遇偏低,使许多基层民警对警察职业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导致部分民警敬业精神淡化,工作积极性不高,队伍凝聚力下降,甚至出现了有民警主动要求外调或辞职下海的现象。

(二)体质下降,身心疲惫,生活质量明显不高。

在体质方面,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基层民警无法正常休假,身心得不到及时调整,导致积劳成疾,身体状况甚忧。在心理方面,警察作为一项高强度、高对抗、高风险的职业,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尤其是基层民警长期处在严峻复杂的社会矛盾和执法环境中,更易陷入高度紧张甚至压抑的精神状态。同时,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的压力对民警心理的影响也不容忽视。一些基层民警把自己的工作环境比作“上有高压线,下有地雷线,前后左右都是警戒线”,在这种环境下,民警一旦陷入焦虑、抑郁便难以自拔,轻则情绪低落,对工作缺乏热情,易发牢骚,重则悲观厌世,诱发精神病,甚至自杀。在生活方面,许多基层民警往往没有足够的时间去顾及家庭,难以履行家庭义务,很少享受天伦之乐,甚至造成家庭矛盾。有一位基层民警如此比喻公安工作———“干两辈子‘活’,苦了三代人”。

(三)缩手缩脚,底气不足,对执法办案产生恐惧。

近年来,公安机关对执法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相继出台了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执法问题一票否决制等一系列措施,民警一旦“触电”,必受“处罚”,甚至离岗培训或末位淘汰,一线民警由此感到“人人自危”,特别是当前执法环境日益恶化,暴力袭警、抗拒执法、恶意投诉等侵害民警合法权益案(事)件不断增多。据统计,2003年,全省公安民警在依法执行任务过程中,遭违法犯罪分子暴力袭击的

案件时有发生,共接报较大袭警案件32起,造成民警牺牲2人,受伤29人。!2003年,绍兴市公安纪检部门接到投诉499起,经核查情况失实或查无实据的为286’起,占总数的57.3%。在正当权益得不到保护的情况下,民警怕执法、怕出事情、怕受处分,执法办案缩手缩脚,“多干不如少干,少干不如不干”的心理普遍存在,工作积极性下降,严重影响公安工作的正常开展。基层一线民警因业务素质上的某些欠缺,工作中难免存在凭经验、凭感觉办事,应对违法犯罪及开展群众工作中显得底气不足、方法欠当,“说不

过、打不过、跑不过”的现象普遍存在,进一步加剧了怕执法、怕办案、怕做群众工作的畏难情绪。

(四)无所适从,疲于应付,依法打击管理理念动摇。

近年来,公安机关连续开展“严打”战役,广大民警以汗水和鲜血,换来了显著的成绩,促进了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治安热点不断出现,新的犯罪问题层出不穷,维护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使广大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身心非常疲惫。而无论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付出多大努力,行风评议却始终在末几位徘徊。这不仅使得部分基层公安机关无所适从,而且对坚持依法打击管理,搞好社会治安的信心开始动摇:一面是大力倡导严格执法,却对严打斗争乐此不疲;一面是专项斗争应接不暇,却要求静下心来抓基础性防范管理,构建长效机制。于是基层民警对于工作只能是被动应付,能干多少算多少的观念盛行,对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对队伍现状的原因分析

任何现象的产生,都有其内在和外在因素。当前公安队伍存在的问题,是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和集中体现,其原因多种多样,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缺乏人本理念,形式主义突出,急功近利思想普遍。

一是缺乏以人为本理念。近年来公安队伍的管理实践,在强调对群众以人为本的同时却忽视了队伍内部的人性化管理。表现为管理有余而服务不足,纪律制度约束有余而人性关爱不足,从严治警有余而从优待警不足,查纠督促有余而疏导沟通不足,等等。尤其是当前在大力推进队伍教育整治活动中,出现了一些有违现代科学管理理念的认识和做法,

各种约束性、禁止性规章制度不断得到强化,对民警的关怀、保护却日益弱化,久而久之,导致一些民警逐渐产生逆反心理,缩手缩脚,最终造成执法、服务效率和质量的低下。二是形式主义问题突出。近年来公安机关开展了一系列学教活动,动不动提个新名称、新口号,看上去很创新,实际上换汤不换药。形式上一般都是全警动员、集中学习、查摆剖析、撰写心得等等;内容上则不外乎宗旨观念、思想作风、服务意识、规范执法、组织纪律等等。集中教育整顿未尝不可,但从上到下“一刀切”就显不妥。“几个人生病,让所有人吃药”,反而成为基层的负担,基层民警对这种学教活动普遍缺乏认同感,出现“上热下冷”、查摆千篇一律、心得抄袭成风的现象,助长了队伍形式主义的恶习。队伍真正存在的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隐藏更深,要么不出问题,一出问题就是惊天动地。三是急功近利较为普遍。当前,较为普遍的现象是,下指标、排名次、看数字的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的少;政治思想工作强制灌输、简单说教的多,深入民警思想,触及民警灵魂的少;队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兴师问罪的多,如何从根本上有效防范的实际措施少。对真正困扰公安工作的经费不足、警力匮乏、体制不顺、执法环境恶化等问题,要么视而不见,要么避重就轻,甚至少数领导为早出“政绩”,急功近利,而漠视民警疾苦,伤害民警感情,最终导致队伍不稳,战斗力下降。

(二)体制尚未理顺,制度不够完善,队伍建设实效较低。

一是体制不顺问题积重难返。这是所有公安工作问题的根源。由于体制问题,造成地方上大量的非警务工作无法推辞;公安机关内部机构设置上头重脚轻、警种林立、机构臃肿,导致警力、经费短缺与浪费同在,部门之间、地方之间协作松散,各自为政;人事管理制度难以规范,录用选拔“进出口把不住,楼梯口管不了”,等等。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警令畅通和警务工作效率,造成整体战斗力的低下。二是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由于公安机关的特殊性和公安工作的复杂性,使得绩效考评的目标确定难、量化难、分解到位难的问题始终没能很好地解决。在目标的选取、量化上,不切实际地制定发破案指标或控制指

标,在导向上存在“以数字论英雄”的倾向,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弄虚作假;在目标的分解上,出现了“一个部门承担几项目标,一个目标由几个部门承担”的现象,各部门之间缺乏统一和协调;在考核内容上,误区很多,如对执法质量“四率”的考核,人为提高了批捕率、移送起诉准确率等标准,有违刑诉法关于公、检、法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立法精神;在考评结果上,由于忽视了考评对象环境差异和职责任务上的不可比性,使得考评结果难以符合客观实际,影响考评结果的公平性和可信度,甚至产生负面作用。正确对待行风评议值得深思,一方面对群众满意度的测评方式、测评人素质、测评可信度要进行客观定位,另一方面公安机关作为行政司法机关,不能与其他服务性行政部门相提并论,否则长此以往必定对我们的队伍管理产生不良的误导作用。三是工作理念摇摆不定。理念上防范为主还是打击为主的两种观点相互交锋,反映到工作重心、工作部署上忽左忽右。如开展专项斗争,下达破案打击指标,是最常见的工作部署。应当说,这已成为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驾驭社会治安的有效手段。但专项斗争过多过滥,不讲规律和长效,不仅让基层和民警应接不暇,静不下心来搞基础工作,而且在无形中产生非专项斗争不会开展工作的“运动”情结,极不利于正常工作的开展。

(三)职能定位模糊,警力严重不足,影响了公安工作效能。

严峻的治安形势要求公安机关不断加大打击管理力度,而法律并未赋予警察更多的权力。许多办案规程都是沿用过去“从案到人”的模式,而且以执法相对人自觉遵守法律、服从警察处置为前提,对目前采用的“从人到案”方式,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持。治安管理方面,原强制性、约束性法规的取消,使管理对象处于一种“自由释放”状态,认为警察管不着而不服管理的现象较为突出;刑事执法方面,程序环节过多,手续繁杂,不仅使基层办案民警增加了不必要的工作量,也束缚了民警手脚。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法律上的空子,运用各种手段逃避打击,使办案难度大大增加。在基层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警察职能定位过于模糊,“有求必应”“有难必帮”等义务和承诺过多过高,警察“包打天下”“包

办一切”,警务与非警务工作混淆不清,严重影响正常的执法办案和打击犯罪,同时片面地强调整顿队伍、整肃警纪,使警察权力和义务处于不对等的状态,从而产生程序违法、执法主体不符、基层基础工作瘫痪的问题。在某些具体执法问题的处理上,又往往矫枉过正,因噎废食。如继续盘问手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一种重要手段,但因个别地方候问室出问题,一律封杀或规定过严,让基层无所适从。

(四)执法保障不足,群众法制淡薄,导致执法环境恶化

客观上,一是各种利益冲突增多,社会消极因素层出不穷,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任务日益繁重。同时,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公民法制意识普遍增强,对公安机关“执法为民”寄予更大的期望。二者在特定的条件下会形成一对矛盾,当矛盾激化,就使民警处于两难境地。二是缺乏保障民警正当权益的法律规范。尽管《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对保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作了一些规定,但比较笼统,难以采取有效手段制止不法侵害。如妨害公务罪,在司法实践中对暴力抗法往往以有否“造成严重后果”来判断罪与非罪,导致大量暴力抗法作为一般违法对待,对侵害者处罚偏轻,执法者得不到必要的保护。同时,《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公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民警使用枪支等武器只作了概括规定,具体问题上不具有操作性,大多数地方“刀枪入库”,使民警面对暴力抗法束手无策,导致不必要的伤亡。三是执法对象素质不高。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为逃避处罚而采取抗拒执法,侵害民警权益;有些群众把“公正执法”曲解为只要对自己不利就是不公正,或出于报复而恶意投诉,故意损坏警察形象。四是舆论导向偏颇。近年来,某些新闻媒体对公安新闻报道缺乏负责的态度,一定程度上“丑化”了公安机关形象,对公安执法带来负面效应。主观上,一是执法水平有待得高。少数民警法制意识不强,特权思想严重,执法水平不高,工作方法简单,甚至执法违法,因此,在执法中与群众发生冲突在所难免。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领导对当前社会治安的严峻性和执法环境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对一线民警的安全问题重视不够,缺乏对策研究,疏忽民

警自我防护教育。特别是在武器使用上,但求无过,管得过死过严。三是教育训练滞后。当前各种培训存在重理论轻实战的倾向,一些训练也往往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加上所用教材跟不上形势,使民警认为参加培训就是浪费时间。同时工训矛盾的突出,民警的训练时间确实难以保证,造成民警素质不高,战斗力下降。四是装备设施落后。由于受经费紧张、经费使用不合理等问题制约,基层一线的警用装备普遍落后,特别是防护设施配备率低,增加了民警执法危险性。

三、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对策措施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以及第二十次全国、全省公安会议,指明了新时期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方向,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利时机。我们应当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树立改革创新意识,在继承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不断研究探索公安队伍建设新的思路和方法。

(一)坚持人本思想,切实更新公安队伍建设理念。

人是管理中的首要因素,以人为本作为先进的管理理念,已被现代企业和政府部门广泛采用,其核心内容是,实现人的正当、合理需求和欲望,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人的满意度,把尊重并追求个性化发展作为管理活动的长期目标。人性化管理理念,不仅符合现代管理科学的要求,也是切合队伍现状解决问题的一剂良药。公安机关要按照“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最大限度地提升公安工作的群众满意度,首先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队伍建设理念,把实现民警对自身的满意作为重要前提,想民警所想,急民警所急,做民警所需,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服务人和发展人。同时,要正确处理人性化管理队伍与一直强调和坚持的“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关系,寓人性化管理于“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之中。“政治建警”,不能采取强制性

思想灌输或停留于简单的说教,必须从实际出发,增强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真正触及民警灵魂;“从严治警”,在强调严格遵守组织纪律的同时,通过实施人性化管理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挖掘民警潜能,保证公安执法和服务工作高质量地顺利完成;“从优待警”,是人性化管理的具体体现,通过从优待警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在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爱民警,减除民警的后顾之忧,增强民警的归属感、认同感和自豪感。

(二)坚持教育先导,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要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必须坚持教育先导,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基层领导,更要着眼公安队伍建设实际和队伍思想状况,用科学的、积极的、健康的思想去主导公安队伍,激发广大民警献身公安事业的热情。一是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用科学理论武装民警,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对待集体和自身利益,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民警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强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意识,不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要加强执法为民教育,教育民警端正执法思想,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发生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加强纪律作风教育,教育民警自觉服从管理,严守纪律、摒弃特权、确保政令、警令畅通。二是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公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贯穿于各项公安工作全过程。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抓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思想政治工作。政工、纪检、工青妇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抓思想政治工作的合力。同时,加强公安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基层民警的思想教育,实行抓党建、带班子,抓党员、带队伍。三是增强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各级领导要善于了解

和掌握民警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强与民警的沟通,了解民警的意见和需求,体察民警的心理和情绪,掌握基层的真实情况,稳定队伍思想情绪。要关爱民警,体谅民警的实际困难,理解民警的思想困惑,带着感情做思想政治工作。要建立队伍定期分析制度,找准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对策,“对症下药”。要建立谈心谈话制度,联系民警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及时掌握民警的思想脉博。要建立与民警家属互通信息制度,定期开展家访,切实掌握民警的“社交圈”“生活圈”,防患于未然。

(三)坚持重在训练,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各级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说得过、追得上、打得赢”这个历史性课题,按照“面向实战、讲究实用、追求实效”的原则,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切实增强训练内容的针对性,不断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和体能素质。 一要抓住训练的重要内容。训练工作一定要紧紧围绕政治、业务、体能素质的提高,把重点放在抓好基本知识、基本体能、基本技能战术的学习训练上,有针对性地开展训练。在基本知识学习方面,重点加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等基本政治理论,以及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基本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从理论上武装广大民警,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在基本体能训练方面,要根据不同岗位和年龄层次的实际需要,有侧重地训练,促使广大民警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能素质。在基本技能战术训练方面,要重点进行警械使用、徒手攻防、控制与搜身带离、计算机应用等单兵技能训练,以及犯罪嫌疑人盘查、可疑车辆查控等战术训练,增强民警单兵和综合作战能力。二要突出训练的重点对象。坚持重抓基层的原则,以“加强基层、壮大基层、提高基层”为着力点,把基层和一线实战单位作为重点,加大教育训练的倾斜力度,使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基层民警形成苦练本领、争当行家里手的意识,努力掌握必备的法律、业务知识,强化依法执行警务观念,严格遵守警务工作程序,掌握必要的技能战术,增强

克敌制胜本领,进一步提高队伍战斗力。三要体现训练的实战效果。要增强训练内容的针对性,根据不同警种的岗位特点,突出相应的训练内容,贴近实战,改变“抽象理论多,业务技巧少;照本宣读多,结合实际少;纸上谈兵多,实战演练少”的现状。要根据不同层面有侧重地开展训练。领导干部突出指挥决策、领导艺术的学习,一般民警突出岗位技能、基础知识的学习和群众工作能力的培养。要正确处理工训关系,把实战中遇到的问题纳入训练内容,保证训练更加贴近实战,真正做到以战促练,以练促战。

(四)坚持科学建制,扎实推进队伍管理长效建设。

加强队伍长效建设,关键要抓好以下几个机制。一要抓好警力配置机制。警力资源是推动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的第一动力。警力资源的科学配置,是提高队伍管理水平和战斗力的重要途径。各级公安机关要运用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警力配置机制,合理设置机构,科学调配警力,精简机关,警力下沉,充实基层,下决心解决机关与基层警力倒挂以及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等问题。同时,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帮助,科学安排警务活动,确保警力得到合理休整,不搞消耗战,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安队伍的潜能。二要建立合理的人事机制。公安事业的发展关键是公安队伍,而队伍建设的关键在于深化公安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富有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解决“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定期轮岗、双向选择等一系列选拔、培养、使用干部制度,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充分运用低分培训、待岗试岗、清调辞退等手段,实行优胜劣汰,增强队伍内驱力;推行“凡进必考”,完善新警录用统一考录制度,规范非公安民警转调任公安民警工作,严把“进人关”。三要完善绩效考评机制。重点围绕“考什么”“怎么考”“考完后怎么办”等三个环节,普遍建立对县级公安机关的年度综合考评和对民警的量化考核制度,科学合理地制定考核标准和办法,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提高考评工作的客观性、科学性和时效性。在考评结果的运用上,务必做到公开公正,奖

惩兑现,把考评结果与民警的立功授奖、晋职晋级和经济利益挂钩,与公安机关用人机制紧密结合,努力营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的工作环境。四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立足防范、关口前移,切实加强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和事后处理,实现监督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努力减少和消除腐败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整合内部监督资源,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促使内外监督协调运行,做到改进监督形式,提高监督质量,突出监督重点,努力形成一个覆盖面广、渠道畅通的监督网络,逐步建立科学规范、运作高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同时,大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确保公安队伍纯洁。

(五)坚持保障前倾,努力改善民警工作、生活环境。

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民警,落实警务保障,努力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

一要加强执法保障。改善外部执法环境,注重宣传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客观反映民警工作的危险和艰巨,增进人民群众的理解,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尽量减少非警务活动,避免与群众的直接冲突。创造良好法律环境,争取将袭警行为列为特定的法律条款,进一步完善枪支配备和使用规范,给民警执法以保障,维护民警人身安全和执法权威。加强警察维权组织建设,严厉查处恶意投诉、诬陷诬告民警等行为,为民警正名,切实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增强民警执法办案底气。

二要加大后勤保障。按照全国“二十公”提出的“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逐步提高基层一线民警的福利待遇,运用多种类型的奖酬体现民警的实际付出和劳动,让民警感受到苦有所值。要建立民警因公牺牲抚恤制度和因公伤亡保险制度,切实做好因公伤亡民警的优抚工作。同时,积极研究和改善警用装备,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解决必需装

备,增强处置社会治安问题的能力,同时加强对非杀伤性武器及防护性装备的配备,增强民警自身防卫能力,尽可能减少伤亡。

三要落实优待措施。在政治上关心民警,为民警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在工作上爱护民警,改善办公条件,减轻民警负担,为民警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在生活上体恤民警,严格落实年度休假制度,通过分批轮流休假,使民警的身心得到休整。同时,积极开展各种文娱活动,引导民警树立健康有益的娱乐趣向。开展民警家政服务,力所能及地帮助民警解决家庭困难。建立紧急救治因公负伤民警“绿色通道”,确保民警负伤后得到及时救治。

四要开展身心保健。关注民警的心理健康,积极向民警提供心理服务,通过开设心理热线、心理咨询讲座、心理咨询网站和心理服务中心等多种形式,努力缓解民警的不良情绪,使民警始终保持积极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精神面貌。同时,健全民警的医疗档案,及时掌握民警的健康状况,保证患病民警得到及时医治,减少和避免人力资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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