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煤厂领导值班制度
每天必须有一名副矿级以上领导值班进行24小时调度值班。
1、负责全矿24小时安全生产组织指挥,全面掌握当日安全生产经营活动情况。
2、协调解决当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采取措施确保全方位的正常运转。指挥生产必须遵循“三大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瞎指挥、乱调度。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
3、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同级别的`领导替岗。发生重大事故要亲临现场,及时协调处理。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天7:00前进行交接,并签字,做好值班记录,对当日未办以及待办的事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5、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及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组织、分析、处理当日生产中发生的各类事故。
6、每天21:00前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安全生产情况,遇有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要随时汇报,情况要真实、准确,不得出现差错。
7、紧急情况下有权调动全矿范围内的各类人员、车辆、物资;协助上级领导组织指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8、矿属各区队每天必须安排至少一名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全权负责指挥当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值班人员无故不得离开值班室,如有特殊情况离开的需提前汇报调度室,并安排本单位班子成员替班。 煤矿领导值班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矿领导干部值班纪律和责任意识,确保全矿平稳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实行星期交替制,每个星期分别由七位矿级领导担任主值,每天一名主值配备两名副值负责当天值班任务,副值由科级干部(包括工会主席)担任。每名值班人员每天补助100元。矿长全面负责落实本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遵照值班表执行。 二、值班室设在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三楼,主值在办公室值班,至少有一名副值必须坚守值班室。
三、当天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从当日8:00至次日8:00为止,特殊情况离开岗位时必须请假,副值向主值请假,
主值向矿长请假,然后自己找同级别人员顶班。发现不请假私自离岗者,主值每次罚款500元,副值每次罚款200元。 四、值班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当日矿区井上下运行状况,巡查重点场所,发现问题及时遵照有关程序汇报上级领导,并同时按照有关措施安排解决。
五、对值班当日发生的险情或事故,负责组织和指挥抢险或救援。在紧急情况下,有权采取果断措施,调动全矿范围内人力、物力抵御风险,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商讨最佳解决方案。 六、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详细记录当天各类情况,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否则,每次罚主值100元。
七、本制度由调度室负责考核。
八、本制度从 年 五日起执行。 煤矿领导值班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