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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高压锅炉规程

2021-07-01 来源:好走旅游网


内蒙古德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高温高压锅炉技术操作规程

(试行) 编制: 刘贵虎 审核: 批准:

2013年7月

第一篇 设备性能及技术指标

概 述

本锅炉为单锅筒横置式自然循环高温高压锅炉,采用平衡通风,TT形布置,炉膛为全膜式壁,全钢架,紧身封闭。炉膛出口及水平烟道依次布置有屏式过热器,高、低温过热器,包墙过热器。过热器系统布置有二级给水喷水减温装置,在尾部烟道交错布置有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锅筒,炉膛,过热器系统采用悬吊结构,省煤器和空预器采用支撑结构。

锅炉 项目 1#炉 2#炉 型 号 DGG-75/9.81-Q1 DGG-75/9.81-Q1 制造的月 2012年02月 2012年02月 使用年月 2012年12月20日 2012年10月3日 制造厂家 四川东方锅炉工业锅炉集团有限公司 锅炉规范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1、锅炉型号 DGG-75/ 9.81-Q1 2、额定蒸发量 75t/h 3、额定蒸汽压力 9.81Mpa 4、额定蒸汽温度 540℃ 5、给水温度 158℃ 6、锅炉热效率 89.5% 7、排烟温度 135℃ 8、燃烧方式: 室燃 9、本体排烟量 168584Nm3 10、冷空气温度 20度 11.热空气温度 260度 12.燃料消耗量 94410 Nm3

/h 13. 冷空气量 68250Nm3/h 14. 烟气侧全压降 3479pa 15. 本体空气侧压降 2735pa

锅炉结构

一、外形尺寸:

项目 单位 尺寸 锅筒中心线标高 mm 29910 锅炉顶板标高 mm 33210 锅炉宽度(左右标中心线) mm 17200 锅炉最大宽度(包括平台) mm 锅炉深度(前后柱中心距) mm 17090 锅炉最大深度(包括平台) mm 二、主要设备特性:

序项目 名 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号 内径×厚度 mm Φ1500×100 1 锅 筒身直段长度 mm 8540 筒 材质 19Mn6 炉 炉膛断面(宽×深) mm 6540×6540 膛 形式 管径 mm Φ60×5 2 及 水 前后水冷节距 mm 80 冷 壁 管子数 根 82 壁 两侧水冷节距 mm 80 壁 管子数 根 82 材质 20G 包墙过热器(模式壁) ¢51x5.5管间节距100mm20G 低温过热器 20G Φ32×4 光管 过 屏式过热器 Φ32×4 光管 3 热 器 屏式过热器材质 12cr1MoVG 外圈四根12cr2MoWVTIB 高温过热器 12cr1MoVG 光管 减 形式 喷水式减温器 4 温 一级减温器 mm 20G 器 二级减温器 mm 12cr1MoVG

序号 项目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形式 与空预器交错布置,分上下两级。 管径 mm Φ32×4 省 5 煤 级数 上下两级布置 器 横向节距 mm 纵向节距 mm 材质 20#g 6 空 形式 管箱式 预 回程数 三回程 器 管径 mm Φ40×1.5 横向节距 mm 纵向节距 mm 材质 Q235-AF下级下端为10CrNiCuP 形式 采用四角切圆燃烧 燃 燃烧介质 高炉、焦炉煤气 7 烧 数量 个 12 高炉煤气 器 12(其中4数量 个 个为点火焦炉煤气 燃烧器) 型号 A68Y-200 安 数量 个 1 锅筒 8 全 门 型号 A68Y-200P54100VⅠ 数量 个 1 过热器

序号 项目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型号 引 规格 9 风 流量 m3/h 机 全压 pa 转速 r/min 功率 KW 介质温度 ℃ 153 介质重量 Kg/ m3 生产厂家 型号 功率 KW 电 频率 HZ 50 动 电压 V 1000 机 电流 A 转速 r/mim 生产厂家

序号 项目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型号 送 规格 10 风 流量 m3/h 机 全压 Pa 转速 r/mim 功率 KW 介质温度 ℃ 20 介质差度 Kg/ m3 生产厂家 型号 功率 KW 电 频率 HZ 50 动 电压 V 机 电流 A 转速 r/min 生产厂家 3设计燃料

一、高炉煤气成份:

成份 H 2 CO CH4 C2H6/C4H10 CO2 N2 O2体积% 3 20.5 1.2 3 13.5 58 0.8 低位发热量 Qykw=3200KJ/NM3 煤气压力 5000~12000pa

二、焦炉煤气成份

成份 H2 CO CH4 CnHm CO2 N2 O 2体积% 54.3 9.16 28.87 2.58 3.12 2.62 0.17 低位发热量 Qykw=119.51MJ/NM3 煤气压力 8000pa

第二篇 锅炉机组的运行及停止 第一章 锅炉启动前的试验

1.1水压试验

一、锅炉承压部件检修后,应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分两种:

1、工作压力试验,压力为汽包工作压力;

2、超水压试验为汽包工作压力的1.25倍。 二、水压试验必须在锅炉承压部件检查完毕,汽包、联箱、人孔门、手孔门封闭严密,汽水管道及其阀门附件连接完好,堵板拆除后进行。

三、水压试验前的阀门开关状态如下: 1、蒸汽系统:

关闭主汽门、主汽旁路门、主汽门前疏水、对空

排汽门、过热器疏水门、减温器疏水门。

2、给水系统:

关闭主给水门、减温水门及各旁路门、减温器回水门;

3、疏放水系统:

开启定排一次门、连排一次门、事故放水一次门、给水管路省煤器放水一次门、关定期排污二次门、连排二次门、事故放水二次门、定期排污总门、省煤器放水二次门;

4、加药取样系统:

关闭加药一、二次门和所有取样一、二次门; 5、压力表门应开启;

6、水位计:水位计汽侧水侧门均开启,放水门关闭,超水压试验时,水位计应解列;

7、锅炉上水时,空气门应开启,上满水后关闭;四、进行超水压试验时应有防止安全门动作的措施。

五、水压试验检查与准备工作完毕后,可按规定向锅炉上水。

六、锅炉充满水,在空气门冒水时,关闭上水阀门及空气门。

七、锅炉升压时,必须使用给水旁路门或专用的打压泵控制压力,升压速度不应太快,每分钟应为0.1~0.3Mpa。

八、当汽包压力升至工作压力时,应维持压力稳

定,此时有关人员应进行全面检查,当检查及试验结束后,方可降压,降压应缓慢进行,降压速度为每分钟0.1~0.3Mpa。

九、如进行超水压试验,当汽包压力升至工作压力时,应暂停升压,检查承压部件无渗漏等异常现象,若情况正常,解列就地水位计,做好防止安全门动作措施,再将压力缓慢升至超水压试验压力,保持5分钟,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

十、锅炉经水压试验符合下列条件即为合格,否则应查明原因消除缺陷:

1、承压部件无漏水及湿润现象; 2、所有焊接口、法兰无渗漏;

3、在水压试验后承压部件无残余变形的迹象; 十一、水压试验需放水时,应联系化学值班人员化验水质,如水质合格可回收,否则应排放,当汽包压力降为零时,开启空气门。

十二、水压试验结束后,应将试验结果及检查中发现的缺陷记录在有关的记录本内。

1.2 转动机械的试转

一、转动机械经检修,须进行不少于30分钟的试运行,以验收其工作的可靠性,转动机械试转时,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确认转动机械及电气设备检查完毕后,联系电气进行拉、合闸,事故按钮及联锁装置试验。做事故按钮及联锁装置试验时,指示灯闪,事故报警器鸣叫。

三、联锁试验程序:

1、锅炉在启动前,应做联动试验以验证其联锁的可靠性,联动试验由电气、锅炉运行有关人员参加;2、由电气送上电源,投入联锁切换开关,启动引风机、送风机,打开煤气速断阀,当停止引风机时,送风机掉闸,煤气速断阀关掉,事故喇叭鸣叫,指示

灯闪;

3、然后,再开启引风机、送风机。停止送风机、引风机不掉闸,事故喇叭叫,指示灯闪,恢复送风机开关;

4、启关各风机,用事故按钮逐个停止送风机、引风机,应逐步掉闸,红灯闪,绿灯亮,指示灯光闪烁;

5、把联锁试验结果记在记录本内,存在的问题通知有关人员消除,重新试验直到合格;

四、锅炉引风机、送风机调节器进行试验。 五、转动机械试运行时,应将试运期间按规定检查发现的问题记录在记录本内,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1.3 漏风试验

一、锅炉经过检修后,应冷态以正负压试验方法,检查锅炉各部分的严密性。

二、用负压法检查炉体及烟道的严密性,其程序

是:

1、关严有关的人孔门、检查孔等。 2、启动引风机,保持燃烧负压50-100pa; 3、用小火把(或其它方法)靠近炉墙烟道进行检查,如炉墙漏风,则火焰被吸向不严密处,在漏风部位画上记号,试验完毕后,进行处理。

三、用正压法试验检查空气预热器、风道及档板的严密性,其程序是:

1、适当保持燃烧室负压;

2、关闭送风机入口档板及与锅炉相关的风门档板;

3、启动送风机并记录其电流值,逐渐开在入口档板,直到全开为止送风机电流均不变,如电流增大,则表明有不严密处,应查明原因进行消除。

四、检查空气预热器漏风应在烟气侧进行,如有空气喷出则表明有不严密处,试验完毕进行消除。

第二章 锅炉机组的启动 2.1启动前的检查与试验

一、大小修后的锅炉或长期停运的锅炉启动前必须对锅炉机组进行细致的检查和必要的试验,备用的临时停运消除缺陷的锅炉点火前应做重点检查。

二、接到启动命令后,班长召集班组人员进行工作布置和启动操作要求,确保机组安全并列。

三、检查所有阀门,并置于以下状态: 1、蒸汽系统:主汽阀经开闭试验后关闭。 2、给水系统:给水阀、给水旁路阀及放水阀关闭,给水调整阀、省煤器入口阀、给水中间阀、省煤器与锅筒再循环开启(在上水时关闭,不上水时开启),旁路给水阀关闭,放水阀关闭;

3、减温水系统:减温水阀及其旁路阀、调整阀关闭,减温器回水阀开启;

4、放水系统:各联箱排污阀,连续排污二次阀,

事故放水阀电动关闭,手动开启,定排总阀、连排一次门开启。

5、疏水系统:过热器疏水、减温器疏水开启; 6、蒸汽及炉水取样门,汽包加药门开启,加药泵出口门关闭;

7、汽包水位计的汽侧门,水侧门开启,放水门关闭;

8、所有压力表门开启,所有流量表门开启; 9、对空排汽阀关闭;

10、检查所有风门档板及有关项:

1)引风机档板经启闭试验后,入口档板关闭; 2)燃烧器调节阀必须全部关闭,并有专人检查且有记录。

2.2 启动前的准备

一、全面检查,使阀门处于正确的开关位置。锅炉在大小修后,在上水前应记录膨胀指示器的指示值。

二、经省煤器向锅炉上合格的水,水温一般不应超过90℃缓慢上至水位计低水位处,此时间应不小于2小时。

三、锅炉鼓、引风机试运正常。

四、检查燃气系统的管路和阀门有无泄漏现象,风烟道有无泄漏现象,有泄漏应重新检修再次进行严密性试验。

五、检查燃气压力表及煤气母管各阀门全开。 六、点火前必须打开再循环门,以便在启动期间通过再循环管形成省煤器与锅筒之间的水循环。

七、检查燃烧器前的阀门及电磁阀关闭是否严密,放散阀开启。

八、检查火焰检测装置是否正确完好。 九.检查空气压力指示正常。

2.3 锅炉点火

一、点火前,确认燃烧器各角焦炉和高炉煤气阀门都处于关闭状态,所有放散阀门开启,放散10~20分钟确认管内全部为煤气后关闭放散阀,总母管上的放散阀依煤气压力高低确定开关状态,所有放散管的自封闭式排水器正常。

二、先启动引风机、打开炉门,保持负压50pa左右,置换5~10分钟后,用便携式煤气报警器测量炉膛煤气浓度,小于5PPM,准备点火。

三、送煤气电磁阀电源,先稍开启焦炉煤气点火燃烧器的手动蝶阀20%,按下点火按钮。

四、保持负压,注意火焰不得熄灭,慢慢开启手动蝶阀至100%.火检显示正常,观火显示屏也清晰显示火焰。

五、打开点火燃烧器上方需点火的燃烧器的手动碟阀,保持一定的煤气压力,缓慢微开燃烧器前电动碟阀。着火后,根据炉膛温度上升速度,调整煤气量,

风门与炉膛火焰。

六、启动送风机进入正常运行后,调节风门给燃烧配风,保证火焰明亮,且不脱火为宜。

七、点火注意事项:

1、点火燃烧器一次点火不着,应立即关闭点火燃烧器前手动蝶阀,开大引风机调整档板加强通风5~10分钟,再重新点火;

2、开始点火时用一组喷燃器点火,正常后按时对角顺序点燃第二组,逐渐点燃第三组、第四组,可根据负荷汽温,汽压的需要进行调整总的煤气量,保持燃烧正常。同时依据需要启动送风机(启动后注意火焰调整);

3、点火时以电子高压发生器分别点燃每角的点火燃烧器。

4、点火时一人负责点火,一人开煤气手动蝶阀,一人看火,如发现异常,以及点火熄灭时,应立即关

闭熄灭的喷燃器煤气手动蝶阀,再重新点火。

5、点火正常后逐渐将喷燃器前煤气手动碟阀、进风档板全开,通过各喷燃器前电动调整碟阀及送风机入口档板调整火焰。

六、点火前必须保证煤气管道压力,高炉煤气压力≥3000pa,焦炉煤气压力≥1000pa。

2.4 锅炉升压

一、冷炉从点火至工作压力应为3~4小时,夏季可短些,冬季可长些,在大修后,炉墙需经过烘炉,升压时应缓慢均匀,其升压速度如下:

饱和压力(Mpa) 时间(min) 0~0.5 50~60 0.5~1.0 30~40 1.0~2.0 30~35 2.0~3.0 20~25 3.0~3.9 15~20 4.0~4.9 10~15 5.0~5.9 10~15 6.0~6.9 10~15 7.0~7.9 10~15 8.0~8.9 10~15 9.0~9.8 10~15 二、升压操作:

1、当汽压升至0.1Mpa时,关闭汽包空气门,冲洗对照水位一次,并对照操作台的水位计指示是否与锅筒水位相符;

2、当汽压升至0.15~0.2Mpa时,适当开启连排二次阀,进行所有排污点试排污,并注意锅炉筒水位;

3、汽压升至0.25~0.35Mpa时,依次进行水冷壁下集箱排污放水,并应注意锅筒水位,在向锅筒进水时,应关闭再循环门;

4、当汽压升至0.35Mpa时,热紧法兰、人孔、手孔等处的螺丝并通知仪表工冲洗各仪表管,联系汽机后,开锅炉主汽门旁路进行暖管,当压力升至0.6~0.7Mpa时,全开主汽门,关旁路门;

5、汽压升至1Mpa时,通知仪表工水位可进入自动给水状态,汽压升至2 Mpa时,稳定压力对锅筒机组进行全面检查,若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停止升压,待故障消除后,继续升压;

6、汽压升至4.5Mpa时,定排一次;

7、汽压升至8~9.5Mpa时,冲洗水位计通知化学工化验汽水品质,并对设备全面检查,调整过热蒸

汽温度,做好并炉准备;

8、整个升压过程,应经常注意对照各处膨胀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加强排污使受热均匀,并认真做好膨胀记录。

三、经过检修后的安全门,在锅炉并列前校验以确保安全门动作灵敏可靠。

1、安全门的校验必须在锅炉主管、技术员、值长、检修人员和运行人员的配合下进行;

2、调整安全门时应有防止误动作的措施; 3、安全门校验过程中,必须保证燃烧稳定,不允许进行对汽压有影响的工作,并注意监视汽包水位,如遇燃烧不稳时,汽压波动大或发生锅炉水位异常等不安全现象时应暂时停止校验。

4、调整安全压力,应使用标准压力表,以就地压力表为准;

5、调整安全门应逐台进行,一般先调整汽包工

作安全门,调整压力为汽包工作压力的1.06倍,后调整过热器安全门,,过热器出口集箱上的安全门整定压力为过热器工作压力的1.04倍;

6、安全门调整后应进行动作试验,如锅炉压力超过动作压力尚未动作时,应立即降低汽压至工作压力,停止实验重新调整;

7、安全门调整完毕后,加装防护罩、铅封,撤销防止动作措施;

8、将安全门的调整试验结果记录在有关记录簿内,并由参加试验人员签字。

2.5 锅炉并列

一、锅炉与汽机母管并列或直接向汽机供汽前应对蒸汽管道进行暖管,冷态蒸汽管道的暖管一般不少于2小时,热态蒸汽管道暖管时间0.5~1小时。

二、并汽前的准备工作:

1、应与邻炉司炉联系,适当调整汽温保持汽压,

通知值长和汽机班长;

2、冲洗汽包水位计,校对就地水位和各压力表指示,并对水位报警进行试验,以验明指示正确,工作可靠。

3、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锅炉设备运行正常燃烧稳定; 三、锅炉并汽应具备下列条件: 1、锅炉设备运行正常,燃烧稳定;

2、汽压低于母管压力0.05~0.1 Mpa,若锅炉汽压高于母管压力时,禁止并炉;

3、汽温应低于额定值30℃; 4、汽包水位保持负50mm; 5、蒸汽品质合格; 6、煤气压力稳定; 四、并汽的注意事项: 1、并汽时应由值长现场指挥;

2、并汽时若发生影响运行的一切故障时,应停止并汽;

3、并汽过程中应与邻炉联系,与汽机核对汽温、汽压,并注意保持汽温、汽压及水位缓慢增加负荷,根据负荷及时调整燃烧,在并汽过程中如引起汽机汽温急剧下降或发生蒸汽管道水冲击时,应立即停止并汽,减弱燃烧,加强疏水,待恢复正常后重新并汽。

五、并汽后应再次检查对照汽包水位,低地位水计位和各汽压表指示,注意观察各仪表的变化进行调整。

六、汽温达到汽机额定温度时,可缓慢关闭过热器疏水及对空排汽门,根据汽温上升情况,投入减温水。

七、锅炉并列后,增加负荷速度应根据设备情况,为了确保炉水循环正常,应尽快将蒸发量增加到额定值50%以上。

八、并列后,对锅炉机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点火并汽过程中的主要操作及发生问题记录在记录簿内。

九、经过大小修的锅炉并汽后,应记录膨胀指示器的指示值。

十、并汽操作:

1、开大过热器联箱和主汽门前疏水。 2、先开旁路门,再稍开并汽阀门,注意锅炉汽温及汽机汽温,没有太大或直线下降的变化,蒸汽管道无振动及水冲击,然后开大并汽阀门直至全开;

3、关闭过热器疏水门对空排汽门及主汽管道疏水门。

第三章 锅炉运行中的监视与调整

3.1锅炉运行调整任务

锅炉运行调整的任务是:

1、保持锅炉的蒸发量在额定值内,满足汽机及

供热用户的需要;

2、保持正常的汽温与汽压; 3、均衡进水、保持正常水位; 4、保证饱和蒸汽,过热蒸汽品质合格; 5、保持良好的燃烧状况,提高锅炉效率,以降低燃料消耗、电耗;

6、保证锅炉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在运行中加强调整,保证锅炉运行工况的稳定。

3.2锅炉燃烧的调整

一、保持气压正常燃烧,炉膛内应处于微负压状态。炉膛出口负压-100pa左右,中间通过调整送、引风机风量大小进行调节,保持适当的过量空气系数,过热器后氧量计含氧量在2~5%。

二、调整负荷可通过减小或增大燃汽量来实现,同时要调整引、送风机开度大小,以保持煤气正常燃烧。

三、经常注意引、送风机压与燃烧的关系,以及排烟温度。注意联系和调整煤气压力。

四、每班须有化验人员对煤气及烟气进行取样分析,并将化验结果通知锅炉值班人员,运行中如发现煤气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化验分析,通过运行经验的积累,运行人员应掌握最佳的排烟温度数值与烟气含氧数值,以达到最高燃烧效率。

五、运行调整过程中, 必须始终保持煤气管道压力不低于要求值。

3.3锅炉水位的调整

一、应保持正常水位,运行中允许中断锅炉给水。二、锅炉给水应均衡,避免调整幅度过大,使汽包水位变化过大,并经常检查,对照给水流量与蒸汽流量是否相符。

三、正常运行中应注意观察给水压力和给水温度的变化,若给水压力过低时,应联系值长后启动备用

泵,给水温度不低于150℃,若低于上述值时,应及时与汽机值班员联系。

四、正常运行中,应保持两台水位计投入运行,每班至少对照三次,为保证水位清晰可见,应冲洗水位计一次,冲洗水位计步骤如下:

1、开启放水门,使汽侧管、水侧管及水位计得到冲洗;

2、关闭水门,冲洗汽侧管及水位计; 3、开启水门,关闭汽门,冲洗水侧管。 4、开启汽门,关闭放水门。 五、下列情况应注意水位调整: 1、锅炉负荷变大及安全门动作时; 2、给水系统故障,给水压力变大时; 3、锅炉受热面泄漏时; 4、锅炉燃烧不稳定时; 5、给水自动失灵;

6、定期排污时。

六、遇下列情况时,应将给水自动改为手动; 1、给水系统故障,水压不稳时; 2、处理故障时;

3、负荷低于60%或燃烧不稳定时。

3.4汽压与汽温的调整

一、运行中应根据汽机的需要和并列运行的锅炉的负荷分配相应调整锅炉蒸发量。

二、运行中应根据锅炉负荷变化,适当调整锅炉汽压、汽温,保持主汽压力9.81Mpa±0.05 Mpa,汽温最大调整范围540℃+10℃~450℃-10℃

三、并列运行的锅炉应采取下列措施: 1、工长根据电负荷与气动鼓风机情况以及煤气量的大小,合理分配各炉的蒸汽量。

2、加减负荷时,锅炉要及时调整蒸汽量,保持汽压稳定运行。

3、要求电气值班员和汽机司机加减负荷时,要及时与锅炉司炉联系,加减负荷时要缓慢平稳进行。

4、同工长勤联系,掌握用户负荷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燃烧。

四、保持锅炉运行稳定,及时调整煤气量与送风量配比控制锅炉汽压稳定。

五、汽温调整主要是利用减温水来调节,调整时应根据汽温变化情况适当开关减温水门,严禁大开大关,并不得让主给水调节门与减温水调节门同时处于关闭位置。

六、当过热器温度超过额定值时,减温水量已达到最大时,可采取下列措施:

1、调整燃烧,适当减少煤气量,减弱燃烧,降低锅炉蒸发量;

2、在氧量许可的情况下,适当减少送风。 七、减温水全部关闭时,汽温下降时,可通过下

列调整高蒸汽温度:

1、适当增强燃烧; 2、拉开减温器疏水。

八、当汽温变化不正常时,应参照表计和实际情况判断原因加以处理,如果汽温还继续不正常上升或降低,使汽机汽温超过允许值,应立即停机。

3.5锅炉的排污与加药

一、为了保持受热面内的清洁,避免炉水发生汽水共腾及蒸汽品质恶化,必须对锅炉进行加药及连排污和定期排污。

1、连续排污,排除炉水中含盐较高的水和细微的悬浮物,使炉水的含盐量保持在合格范围内。

2、定期排污:其主要的目的的为了排除水渣,定期地排从锅炉下部联箱除炉水内的沉淀物,改善炉水质量,以补充连续排污的不足。

二、炉水和蒸汽品质应符合下列标准:

1、炉水标准:磷酸根5~10毫克/升,PH值9~11,炉水的含盐量、二氧化硅和碱度应根据化学试验结果确定;

2、饱和蒸汽和过热蒸汽标准:Na+≤15微克/升,SI02-3≤20微克/升。

三、在运行中要严格控制炉水含盐量,根据汽水品质控制标准及化验结果,适当调节连续排污门的开度。

四、运行中,运行值班员应根据化学值班员通知,及时进行定排,正常情况下每班排污一次,排污时应在低负荷时进行,每一个循环回路的连续排污时间,不宜超过半分钟,不允许同时开启两个或更多的排污门。

五、锅炉排污时,应做好联系。排污时应注意监视给水压力和汽包水位的变化,并保持水位的正常,排污后应检查关严各排污门。

六、在锅炉运行中进行定期排污应严格遵守《电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征得司炉同意,并联系有关值班人员; 2、全开定期排污总门,排污时先开一次门,再缓慢开启二次门,排污后先关二次,再关闭一次门。

3、排污时应缓慢进行,防止水冲击,如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应停止排污,待振动停止后再进行排污。

4、排污过程中,如锅炉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排污,但汽包水位高和汽水共腾时除外。

6、禁止两台同时排污,如邻炉排污系统检修时,应检查其安全措施可靠,并同检修人员联系,确认对其它设备和人身安全无损害时方可进行;

7、排污完毕后,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各排污门关闭严密,并通知司炉和化学值班人员。

七、锅炉加药:

汽包加药利用柱塞泵向汽包内加磷酸三钠与炉

水中残余钙镁离子化合成沉淀,定期排污排出。

3.6转动机械的运行

一、应按规定检查转动机械的运行:

1、转动机械值班人员应对运行的转动机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检查运行中转动机械应无异声和磨擦现象; 3、轴承油位计指示正常,油质洁净,油环转动良好,带油正常,使用油脂的轴承应定期检查添加适量油脂;

4、轴承冷水最充足,退水畅通;

5、轴承温度在规定范围内,振动串轴不超过规定值;

6、安全遮栏完整,地脚螺丝牢固; 7、传动部分无磨擦。

二、转动机械的主要安全限额: 1、滚动轴承温度不许超过80℃;

2、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70℃; 3、润滑油承温度不超过60℃; 4、轴承振动不超过;

额定转速1500以上 1500 1000 750以下 (r/min) 振幅 0.05 0.085 0.10 0.12 5、串轴不大于2~4mm。

三、电动机的运行应符合《厂用电动机运行规程》的规定。

四、在检查中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做好记录,并增加巡检次数,通知检修人员处理,如威胁设备和人身安全时应停止。

3.7锅炉设备的运行维护

一、锅炉运行中应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检查时,除按有关规定执行外,应重点检查所有承压部件,汽水阀门、炉墙钢架的情况下,倾听炉内有无异音,如

发现不正常现象,应查有原因,采取措施消除,若缺陷暂时不能处理,应通知检修负责人,并须加强监视,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二、锅炉设备的检查,试验及定期工作: 1、班长交接班前对锅炉所有设备及备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即炉本体受热面,管道阀门、风机、压力容器等,全面了解上个班的运行方式和运行参数。

2、司炉交接班对本炉的炉本体、风机煤气系统及备用设备进行全面详细检查,检查操作盘各仪表情况,并了解前班的运行工况和发生异常情况。

3、交接班前,对所有设备全面,即炉本体、煤气系统、排连扩容器,就地水位计,安全门,汽水管道阀门,并校对水位,每班至少3次,每班应冲洗水位计一次;

4、零米值班员交接班前,对所管辖设备全面检查,即引风机、送风机、定排扩容器等,除交接班检

查外,对转动机械每小时检查一次,对有缺陷的设备除加强检查外,还应重点检查,增加检查次数;

5、每周一白班,联系热工人员试验水位保警器及给水自动工作;

6、每月应做安全门动作试验,时间由负责人定。三、运行人员应按规定的项目,认真地抄表及填写有关记录。

四、必须经常保持现场清洁,做到无杂物,无积灰,无积水、无积油。

第五章 锅炉机组的停止 4.1锅炉机组的正常停炉

一、锅炉班长或司炉接到值班工长停炉命令后,应对锅炉设备作一次全面检查,将发现的缺陷记录在通知单中,以便检修,并对各排污点排污一遍。

二、锅炉的负荷降低,相应减少锅炉给水,保持锅炉的正常水位。

三、停炉时,先关闭煤气管道阀门,其顺序是:先关闭喷燃器前的手动蝶阀和电动碟阀。然后关闭煤气母管的气动阀、手动总蝶阀,再关闭电动扇形蝶阀(在停炉过程中注意煤气压力调整,在两台炉均不用煤气时应通知高炉和煤气站)。

四、打开煤气管路上的放散阀,注意其自闭式放水阀。

五、停止煤气供应后,保持送、引风机正常运行不小于10分钟,打开看火门,再将送风机关闭,最后关闭引风机。

4.2锅炉机组的紧急停运

一、司炉应在报告班长和工长的同时,先切断煤气,停止送风机,减弱引风机(保持炉膛负压),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通风5~10分钟后,停止引风机运行,必要时打开炉门和烟道门,对炉膛进行自然通风。

三、稍开对空排汽门和疏水门,以使过热器不超温。

四、在紧急停炉时,如无缺水或满水现象的情况下,可向锅炉进水或排污,以降低炉内压力。

五、其余操作按正常处理。

4.3停炉后的冷却

一、停炉4~6小时,应关闭所有人孔门、看火门、挡板,以免锅炉急剧冷却。

二、停炉18~24小时后,当炉水温度达到80℃时,可进行放水,在冷却过程中,应保持汽包上下壁温差不超过40℃。

第三篇 锅炉机组的故障处理

一、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止锅炉机组的运行:

1、锅炉缺水,水位在汽包水位计中消失时; 2、锅炉满水,水位超过汽包水位计中上部可见水位;

3、锅炉爆管,不能维持正常水位时; 4、所有水位计损坏时;

5、锅炉汽水管道爆破危及设备、人身安全时; 6、尾部烟道发生再燃烧时;

7、安全门动作不回座,采取措施无效时; 8、蒸汽压力超过安全门动作压力,而安全门不动作,对空排又无法打开时;

9、引、送风机损坏,不能维持运行时; 10、锅炉灭火时。

二、遇到下列情况,应联系工长请示停止锅炉机组运行:

1、承压部件泄漏时;

2、锅炉参数偏离允许值,经调整和降低负荷,仍未恢复正常时;

3、炉墙裂缝,且有倒塌危险或炉架钢梁烧红时; 4、炉水或蒸汽品质严重超标,经处理仍未恢复

正常时;

5、锅炉主要仪表失灵,无法监视主要参数; 6、仪表电源消失,短时难以恢复。

第二章 锅炉水位异常

2.1锅炉满水

一、现象

1、汽包水位高于正常水位,严重时水位计看不到水位;

2、低地水位计指示增大,高水位信号指示灯亮,水位报警鸣叫;

3、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4、蒸汽品质变坏,过热汽温下降;

5、严重满水时,蒸汽管道内发生水冲击,法兰处冒汽。

二、原因

1、运行人员疏忽大意,对水位监视不够,调整

不及时误操作;

2、给水自动调节器失灵,给水调整装置故障; 3、水位计、蒸汽流量表、给水流量表指示不正确,使运行人员误断而操作错误;

4、锅炉负荷骤增,调整不当;

5、给水压力突然升高,运行人员监视不够。 三、预防

1、操作人员应集中精力及时调整,使水位在允许范围内变化;

2、运行中至少2小时校对高低水位一次,确保水位计工作的可靠性;

3、汽包水位计的放水门、汽门、水门泄漏而影响水位不准确时,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处理,发现电接点水位计接点冒气,水位不准时,应通知热工人员处理并校对;

4、负荷变化时,应加强监视,自动调节失灵时,

应及时改为手动;

5、由于锅炉负荷的骤增而造成水位长高时,则应缓慢增加负荷。

四、处理

1、当锅炉汽压及给水压力正常,而汽包水位超过正常水位时(一般为正50毫米)应采取下列措施:(1)验证低地水位计的指示正确性(如对其有怀疑时,应与汽包水位计对照,必要时冲洗水位计)。(2)若因给水自动调节器失灵而影响水位升高时,应将自动改为手动,减少给水,检查关闭给水旁路门。

(3)如水位继续升高,应开启事故放水门及定排门。

2、经上述处理后,汽包水位仍上升超过100毫米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继续关小或关闭所有给水阀门(停止向省

煤器进水时,应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

(2)加强锅炉放水;

(3)根据汽温下降情况关小或关闭减温水门,必要时开启蒸汽管道和过热器管道疏水门,通知汽机开启有关疏水门;

3、如汽包水位已超过汽包水位计的上部可见水位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立即停炉,关闭主汽门;

(2)停止向锅炉上水,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 (3)加强锅炉放水,须注意水位在汽包水位计中出现;

(4)故障消除后,重新点火,尽快恢复锅炉机组运行;

(5)若在停炉过程中,如汽包水位已在水位计中出现,蒸汽温度又未明显降低时,可维持锅炉运行,尽快使水位恢复正常。

2.2锅炉缺水

一、现象

1、汽包水位低于正常水位,严重时水位计中看不见水位;

2、电接点水位计指示负值增大; 3、水位报警鸣叫,低水位信号灯亮; 4、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小于蒸汽流量(炉管爆破时相反);

(5)过热汽温升高。 二、原因

1、运行人员粗心大意,对水位监视不够,调整不及时或误操作。

2、给水自动调节器失灵,给水调节装置故障; 3、水位计、蒸汽流量表或给水流量表指示不正确,使运行人员误判断操作错误;

4、锅炉负荷骤减,调整不当;

5、给水压力下降;

6、锅炉排污阀门或事故放水门泄漏,排污量过大;

7、炉管、水冷壁管或省煤器管破裂; 8、给水管或给水泵故障。 三、预防

1、操作人员应集中精力及时调整,使水位在允许范围内变化,运行中至少每两小时核对高低水位计一次,确保水位计工作的可靠性;

2、汽包水位计、放水门、汽门、水门泄漏而影响水位不准确时,必须通知检修人员处理,发现电接点水位计接点冒汽,水位不准确时,应通知热工人员处理并核对;

3、负荷变化时,应加强监视,自动调整器失灵时,应及时改为手动;

4、给水压力降低时,应立即与汽机给水泵联系,

提高水压;

5、应加强对给水系统的检查。 四、处理

1、当锅炉汽压和给水压力正常而汽包水位低于正常水位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验证低地水位计的正确性(如对其有怀疑时,与汽包水位计对照,必要时还应冲洗水位计);

(2)如因给水自动调整器失灵而影响水位时,应手动开大调节门,增加给水;

(3)如调整门不能增加给水时,应投入给水管旁路增加给水;

(4)经上述处理后,汽包水位仍下降,且降至负100毫米时,除应继续增加给水外,尚须关闭连排门,必要时可适当减少锅炉蒸发量。

2、如汽包水位继续下降,且在汽包水位计消失,须立即停炉(灭火),关闭主汽门(立即汇报值卡并与

汽机司机联系)。

3、由于运行人员疏忽大意,使水位汽包中消失,且未能及时发现,依低地水位能确定为缺水时,须立即停炉。关闭主汽门及给水门,并按下列操作处理:

(1)进行汽包水位的叫水;

(2)经叫水后,水位汽包在水位计中出现时,可进行锅炉上水,并注意恢复水位;

(3)经叫水后,水位未能在水位计中出现时,严禁向锅炉上水。

(4)当给水压力下降时,应立即联系给水泵值班人员查明原因,提高给水压力,或启用备用泵。

五、锅炉的叫水程序

1、开启汽包水位计的放水门; 2、关闭汽门;

3、叫水后开启汽门,恢复水位计的运行。叫水时,先进行水位计水部分的放水是必要的,否则可能

由于水管存水而造成的错误判断。

2.3锅炉水位不明

在汽包水位计中看不到水位,用低地水位计就无法判断时,应立即停炉,并停止向锅炉上水。

停炉后,利用汽包水位计,按下列程序查明水位:1、缓慢开启放水门,注意观察水位,水位计中有水位下降,表示轻微满水;

2、若不见水位,关闭汽门使水部分得到冲洗; 3、缓慢关闭放水门,注意观察水位,水位计中有水线上升表示轻微缺水;

4、如仍不见水位,关闭水门,再开启放水门,水位计只有水线下降,表示严重满水,无水线出现,则表示严重缺水。查明原因后,将水位恢复运行,按前述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4汽包水位计损坏

一、当汽包水位计损坏时,应立即将损坏的水位

计解列关闭水门及汽门,开启放水门。

二、如汽包水位计损坏一台,应用另一台汽包水位计监视水位,并采取措施修复坏的水位计。

三、如汽包水位计完全损坏,具备下列条件时,允许锅炉继续运行两个小时。

1、给水自动调整器动作可靠; 2、水位计报警器好用;

3、两台低地水位计的指示正确,并且在4小时内曾与汽包水位计的指示对照过。此时应保持锅炉负荷稳定并采取紧急措施,尽快恢复一台水位计。

四、如给水自动调整器或水位报警器动作不可靠,在汽包水位计全部损坏时,只允许根据可靠的低地水位计维持锅炉运行20分钟。

五、如汽包水位计全部损坏时,且低地水位计运行不可靠时,应立即停炉。

2.5汽水共腾

一、汽水共腾时的现象: 1、蒸汽和炉水的含盐量增大;

2、汽包水位发生急剧波动严重时,汽包水位计看不清水位;

3、过热蒸汽温度急剧下降;

4、严重时,蒸汽管道内发生水冲击,法兰处冒白汽。

二、汽水共腾的原因:

1、炉水质量不符合标准,炉水含盐量过大; 2、没有按规定进行排污,或排污量过小。 三、汽水共腾的处理:

1、全开连续排污门,逐一开启定期排污门,必要时开启事故放水门;

2、适当降低锅炉蒸发量,并保持负荷稳定; 3、停止加药,维持汽包水位略低于正常水位; 4、开启过热器和蒸汽管道疏水门,并通知汽机

司机开启疏水门。

5、通知化学值班员取样化验,采取措施改善炉水品质。

6、在炉水品质未改善前,不允许增加锅炉出力;7、故障消除后,应立即冲洗汽包水位计。

第三章 锅炉燃烧异常

3.1锅炉灭火

一、现象

(1)炉膛负压显著增大; (2)炉膛内看不见火焰; (3)汽包水位瞬时下降后上升;

(4)蒸汽流量减少,蒸汽温度和压力下降; (5)煤气压力异常或风机电流明显变化; (6)火焰监视屏幕上一片黑暗。 二、原因

(1)煤气源发生故障,煤气无法送入炉膛;

(2)煤气系统或高炉发生异常,使煤气异常。 (3)锅炉负荷低时,运行人员调整不当; (4)煤气压力低,调整不及时,燃烧异常; (5)水冷壁严重爆破; (6)煤气速断阀误动。 三、处理

(1)在灭火时,应先快速关闭煤气速断阀,再依次关闭喷燃器前手动门、电动门以及总管手动、电动门、打开煤气放散阀,严禁向炉内送入煤气;

(2)立即汇报值长,并通知汽机;

(3)加大炉膛负压,通风5~10分钟,排除炉内残余煤气;

(4)维持汽包水位,略低于正常水位; (5)根据汽温下降情况,切断减温水,尽量保持汽压汽温,满足汽机要求;

(6)查明原因并消除后,按规定重新点火,如

一时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停炉。

3.2煤气爆炸

一、现象

1、燃烧器的外壳温度显著升高,甚至油化烧焦,外壳烧红或煤气管内有爆炸声,或喘振。

二、原因

1、锅炉负压偏低;

2、运行人员操作不当至使炉膛变正压; 3、燃烧器管中堵塞严重; 4、煤气品质不良; 5、煤气压力过低。 三、处理

1、立即关闭煤气管路进气阀,开放散阀,切断电源,作停炉处理,并通知汽机、汇报工长;

2、待燃烧完全冷却恢复正常后,重新点火,如再发生上述现象,则停炉检查燃烧器。

3、对煤气系统进行必要的检修。

3.4煤气烟道复燃

一、现象

1、排烟温度骤增; 2、热风温度不正常上升; 3、严重时防爆门动作。 二、原因

1、燃烧调整不当、风量不足或配风不合理; 2、炉膛负压过大,使用煤气量过大; 3、烟道漏风过大。 三、处理

1、当排烟温度超过额定值25℃并且温度急剧上升时,经减煤气量无下降趋势,应立即停炉,并通知汽机,汇报值长,关闭各孔门,严禁通风。

2、在确认煤气复燃排除后,开启引风机排除炉内烟气。

四、预防

1、在运行中注意燃烧的调整,配风要适当。 2、作好煤气的防尘工作。 3、消除烟道漏风。

3.5煤气着火处理

1、煤气设备着火时,应逐渐降低煤气压力,并迅速通入大量蒸汽使设施内煤气压力不得小于100pa,然后关闭煤气阀,严禁突然关闭闸阀,以防回火爆炸。

2、直径小于100mm的煤气管道起火,可直接关闭煤气阀门灭火。

第四章 锅炉承压部件损坏 4.1水冷壁、省煤器损坏

一、现象

1、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2、汽包水位迅速下降,蒸汽压力和给水压力下降;

3、炉膛负压减小或变正,引风机电流增大; 4、炉膛温度下降(省煤器损坏时除外),排烟温度下降,燃烧不稳定。

5、轻微泄漏,有蒸汽喷出的响声,爆破时有明显的响声。

二、原因

1、省煤器损坏的原因

(1)给水质量不合格,化学监督不够造成除氧效果不好,或除氧器运行不正常致使管内氧腐蚀;

(2)燃料含硫量高,负压过大,省煤器处烟温达到或接过露点生成硫酸造成外部腐蚀;

(3)煤气中含灰量大,长期运行磨损所致。 2、水冷壁损坏原因

(1)制造检修安装时,管内杂物堵塞,致使水管循环不良,引起管壁过热,产生鼓包和裂纹;

(2)管子安装不当,制造有缺陷,钢材质量不

合格,焊接质量不良;

(3)由于点火、升温、升压速度没按规定或锅炉缺水,使汽包和联箱受热不均产生过高的热应力,造成焊接裂纹;

(4)锅炉设计制造不良,锅炉负荷过低,热负荷偏斜或排污量过大造成水循环破坏。

三、处理

省煤器、冷壁损坏,不能维持汽包水位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立即停炉,保留引风机运行,排除炉内的烟气和蒸汽。

(1)停炉后,单元机组可暂时不关主汽门,等到汽机不用汽的通知后,方可关闭主汽门;

(2)提高给水压力,增加锅炉给水,通知给水泵、除氧器值班员密切注意水压和水位;

(3)如损坏严重,致使锅炉汽压迅速下降,给

水耗量过大,经增加给水仍见不到水位计中的水位时,应停止给水;

(4)处理故障须密切监视运行锅炉的给水情况,故障炉和运行炉同用一台给水母管给水时,备用给水泵已全部投入运行,仍不能保障运行炉的正常给水时,应减少或停止故障给水或改为单元给水,确保运行炉的安全运行;

(5)为维持汽包水位,关闭所有排汽、放水门。 四、若管子泄漏水不大,水量损失不多,能维持汽包水位正常,且不致使事故扩大时,可适当降低锅炉负荷,维持短时间的运行,尽快投入备用锅炉,若备用锅炉迟迟不能投入运行,而故障锅炉损坏情况加剧时,则须立即停炉。

4.2过热管损坏

一、现象

1、蒸汽流量不正常地小于给水流量;

2、损坏严重时,锅炉汽压下降,汽温发生变化; 3、炉膛负压变小或变正压,严重时由不严密处向外喷汽和冒烟;

4、过热器压的烟气温度降低或两则温差增大; 5、过热器附近有异声。 二、原因

1、蒸汽品质不好,致使过热器管内结垢,致使管壁超温损坏;

2、燃烧不正常,使过热器处烟温过高。 3、过热器严重超温;

4、点火升压过程中,过热器能通气温不足而引起的地热;

5、材质不合格,焊接不良; 6、过热器被杂物堵塞; 7、运行年久,管材蠕胀; 8、煤气含灰,长期磨损所致。

三、处理

1、轻微泄漏时,可降低锅炉负荷,在短时间可继续运行,尽快投入备用炉;

2、损坏严重时,必须立即停炉,防止泄漏出来的蒸汽损伤邻近的管子;

3、停炉后通知汽机关闭主汽门,保留引风机继续运行以排除炉内的蒸汽和烟气。

4.3减温器损坏

一、现象

1、过热器汽温降低,各导管之间的温差增大; 2、过热器蒸汽含盐量高; 3、严重时,蒸汽管道发生水冲击。 二、原因

1、减温水流量变化过大; 2、减温器结构上存在缺陷;

3、检修质量不良,电、火焊误伤水管。

三、处理

1、根据汽温变化情况,适当降低锅炉蒸发量,尽快解列减温器。

2、必要时开启蒸汽管道及过热器疏水门; 3、尽快启动备用炉或增加其它运行锅炉的蒸发量,及早停止故障炉的运行。

4.4蒸气及给水管道损坏

一、现象

1、管子轻微泄漏时,发生声音,保温层潮或漏汽滴水;

2、管道爆破时,发生显著声响,并喷出汽水; 3、蒸汽或给水流量变化异常,爆破点大流量表前流量减少,在流量表后,则流量增加;

4、蒸汽压力或给水压力均下降; 5、给水母管爆破时,各炉水位下降。 二、原因

1、减温水流量变化过大; 2、减温器结构上存在缺陷;

3、检修质量不良,电、火焊误伤水管。 三、处理

1、根据汽温变化情况,适当降低锅炉蒸发量,尽快解列减温器。

2、必要时开启蒸汽管道及过热器疏水门; 3、尽快启动备用炉或增加其它运行锅炉的蒸发量,及早停止故障炉的运行。

4.4蒸气及给水管道损坏

一、现象

1、管子轻微泄漏时,发生声音,保温层潮湿或漏汽滴水;

2、管道爆破时,发生显著声响,并喷出汽水; 3、蒸汽或给水流量变化异常,爆破点在流量表前流量减少,在流量表后,则流量增加。

4、蒸汽压力或给水压力均下降; 5、给水母管爆破时,各炉水位下降。 二、原因

1、管道安装不当,制造有缺陷,材质不合格,焊接质量不合格;

2、管道的支吊架安装不正确,影响管道自由膨胀;

3、蒸汽管面超温运行,蠕胀超过标准,或运行时间过久,金属强度降低;

4、蒸汽管道暖管不充分,产生严重水冲击; 5、给水质量不良,造成管道内壁腐蚀; 6、给水管道局部冲刷,管壁减簿;

7、给水系统运行不正常,压力波动过大,水冲击或振动。

三、给水管道系统损坏的处理

1、若给水管道泄漏轻微,能保持锅炉给水且不

致很快扩大故障时,可维持短时间运行,尽快投入备用炉,若故障加剧,直接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则应停炉;

2、如给水管道爆破,应尽快设法将故障管道与系统解列,若不能解列,又无法保持汽包水位,则应停炉。

四、给水管道损坏的处理

1、如蒸汽管道泄漏轻微不致使故障很快过大时,可维持短时间内运行,尽快投入备用炉,若故障加剧,直接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时则应停炉;

2、如蒸汽母管爆破时,应设法将故障管道与系统解列。

4.5给水及蒸汽管道水冲击

一、现象

1、给水管道水冲击时,给水压力表指示不稳定,蒸汽管道水冲击时过热蒸汽压力表指示不稳定。

2、管道内有水冲击声,严格时管道振动。 二、原因

1、给水压力或给水温度剧烈变化; 2、给水管道、逆止门动作不正常;

3、给水管道或省煤器充水时,没有排尽空气或给水量过大;

4、冷炉上水过快,水温过高;

5、锅炉点火时,蒸汽管道暖管不充分,疏水未排尽;

6、温度过低或蒸汽带水。 三、处理

1、当给水管道发生水冲击时,可适当关小给水阀门,若不能消除则改用给水旁路供水;

2、如锅炉给水门后的给水管道发生水冲击时,可用关闭给水门而后缓慢开启的方法消除,管道有空气未排净时,可打开空气门排净空气;

3、若蒸汽管发生水冲击时,则必须开启过热器疏水门、必要时通知汽机司机开启有关的疏水门。

4、锅炉并汽发生水冲击时,应停止并汽; 5、在汽水管道的水冲击消除后,应检查支吊架情况,及时消除发现的缺陷。

第五章 电气系统故障

5.1负荷骤减

一、现象:

1、锅炉汽压急剧上升、蒸汽流量减少; 2、过热蒸汽温度升高; 3、汽包水位下降而后上升; 4、严重时,安全门动作;

5、如由于电气系统引起的电流表、电压表指示摆动。

二、处理

1、减少煤气量及送风量,降低锅炉蒸发量;

2、根据参数的变化,保持汽压水位的稳定; 3、压力升高过快时,可开启对空排汽门; 4、如安全门动作时,应注意汽包水位的变化,如汽压超过安全门工作压力,而安全门不动作应立即停炉;

5、如安全门动作,在汽压降到工作压力以下而不回座时,应采取措施使其恢复原位。

5.2厂用电源中断

一、现象

1、电压表、电流表指示为零;

2、锅炉蒸汽流量、汽压、汽温水位均急剧下降;3、热工仪表停电、指示失常,电视监测画面无显示;

4、锅炉风机全部停电、电磁阀自动关闭,锅炉处于灭状态。

二、处理

1、手动关闭减温水门、开启过热器疏水门,此时应注意汽包水位,水位下降过快可关闭疏水门,手动大开引风机档板;

2、燃烧系统按紧急停炉处理;

3、将各电机操作开关置于停止位置,做好点火准备,待电源恢复,按正常启动程序启动锅炉;

4、如电源短时无法恢复时,应关闭主汽门,保持好汽包水位,关闭所有放水门排污门;

5、恢复时,按值长命令依次启动各电动机,防止各炉同时启动而使电压降低。

第六章 辅机设备故障

6.1风机故障

一、现象

1、电流表指示摆动大;

2、风机处有冲击或摩擦等不正常响声; 3、轴承温度过高;

4、风机振动、串轴过大。 二、原因

1、叶片磨损,造成转子不平衡; 2、叶轮腐蚀和积灰; 3、风机或电机地脚螺丝松动; 4、轴承润滑油质量不良,油量不足; 5、轴承、转子等制造、检修质量不良; 6、油位过低,冷却水过小或断水。 三、处理

1、遇有下列情况应立即停止风机运行: (1)风机发生强烈振动和摩擦时;

(2)风机、电机轴承温度不正常的升高,经采取措施,处理无效时,且温度超过允许极限时;

(3)电机温度过高,超过允许极限时; (4)风机或电机有严重缺陷时,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时;

(5)电流设备故障,须停止风机时; (6)发生火灾,危及设备安全时。

2、如风机产生的振动,撞击或摩擦不致于引起设备损坏时,可适当降低风机负荷,使其继续运行,并随时随地检查风机的运行情况,且继续加剧时,应停止风机运行。

3、当轴承温度升高时,应检查油量、油压、冷却水及油环的工作情况,必要时增加冷却水量和润滑油或换油,如上述处理,轴承温度仍继续升高,且超过极限时,应停止风机运行。

4、当电动机发生故障、重新启动风机时,必须取得电气值班员的同意,若风机故障跳闸前,无电流过大或机械部分的缺陷时,跳闸后可立即再合闸一次,如重新合闸不成功,则将开关打到断开位置,联系电气人员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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