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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花丛中一枝独秀

2022-07-18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万花丛中一枝独秀

课堂教学评价是依据现代教育评价理论,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遵循规范化的评价程序,对课堂教学活动的状态和价值进行判断的过程。它的主要功能或者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促进人的发展。正确有效的开展教学评价工作,发挥其功能,是顺应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的前提,也是培养全面的可持续发展人才的关键。

语文教学评价,是语文课程实施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切实抓好语文课程的评价工作,对如何正确把握语文教学改革的方向,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由于过去传统的语文课程评价的目的是在应试教育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从而导致了语文课程评价的重心只能是侧重于过分关注学习的结果,进而忽视了学生的认知、情感、学习习惯、学习的方法等方面的发展变化评价。这种“重结果,轻过程”的评价,显然是不完整、不科学的,因为学生从语文学习中获得了发展,不仅仅体现在学习活动后的结果上,而是贯穿在语文学习过程的各个环节之中,可见“过程比结果”更重要。所以我们去看《语文课程标准》,不难发现,在评价建议中,不仅有形成性评价还有终结性评价,二者都是很重要的,而相比之下更应该加强形成性评价。在语文学习的过程中可以采用成长记录的方式,收集能反映学生语文学习过程的结果的资料,如,关于学生平时表现和兴趣潜能的记录、学生的自我反思和小结、教师和同学的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等。”这些论述要求我们在实施语文课程的评价时,必须将评价的重心从过分关注学习的结果走向注重关注学习的过程,通过关注“过程”达到促进“结果”提高的目的。也就是评价的重心从关注学习的结果走向关注学生的学习的过程上来。

传统的语文课程评价,在评价的内容上,往往只注重对学生知识与技能掌握程度的评价,而忽视对学生学习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

值观等方面的评价,即使知识与技能的评价,也只是关注学生在语文基础知识、读写技能方面的书面学业成绩,这种评价内容上的狭窄和片面,将会对语文教学活动产生消极的导向作用,并直接到关系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针对这个问题,《语文课程标准》在“评价建议”中对评价的内容提出了这样的要求:“突出语文课程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要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几个方面进行评价,以全面考察学生的语文素养。”这就要求我们在评价的内容上,必须从狭窄和片面走向全面和综合。

对评价内容“全面性”的理解,我们必须把握三点:一是语文课程内容的全面性,语文课程是一个整体,语文课程内容全面性的评价,应该包括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包括写话、习作)、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二是评价目标内容的全面性。不仅限于知识与能力,即认知领域目标的评价,还要注重学习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领域目标的评价。也就是说,语文课程的目标评价,既要对学生学习的结果进行描述和判断,还要对产生这一结果的多种因素和动态过程进行描述和判断:既要看到学生知识的掌握和智力发展的一面,也要看到他们在动机、兴趣、情感、态度、意志、人格等非智力因素发展的一面。三是个体差异发展的全面性。心理学和社会学的研究表明,学生发展是存在个体差异的,对学生个体来说,“全面发展”并不等于“全优发展”,而是允许并鼓励学生在基本素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发展个性特长。因此,我们在确定评价内容时,应充分考虑学生个体差异发展的全面性,关注学生个体智力的强项,最大限度地促进学生个体价值的实现。

对评价内容“综合性”的理解,根据“语文学习具有重情感体验和感悟的特点”,我们必须把握两点:一是要注意评价内容的综合,例如,在评价学生的语文能力时,要综合考察学生听说读写的能力,二是要注意评价方法的综合,要综合运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在定量评价的基础上,认真听取被评者的自我评价和学生、同行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的评价意见,并作出全面的总体的定性分析,尽量淡化量化和客观化评价,强化能充分反映学生语文学习本质的定性评价。这种定性评价对指导当今的

语文教学改革将会起到积极的导向作用 。

在此我们应该明确,教学活动不是某一个主体的活动,而是几个主体的综合,所以在评价的过程中应该综合区考虑。而教学评价的范围十分广泛,从广义上讲,教学活动的范围也就是教学评价的范围。在教学评价过程中,人们往往根据不同的需要,在不同的范围内进行着评价。传统的语文课程评价,在评价的主体上,教师是单一的主体,师生之间的关系是评价和被评价的关系。在评价过程中,教师的主要任务是“纠错”“挑毛病”,教师是至高无上的主宰者,学生是接受评价的被判者。单一主体的教师评价的结果容易出现片面、主观性,失去客观和公正性;学生因而不得不通过弄虚作假的办法来应付教师的找“碴”,久而久之,会影响师生关系;最后学生的持续发展失去了原动力,评价过程中学生始终处于被动地位,自尊心和自信心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学生对这种评价往往持一种应付、对抗、惧怕、逃避的态度,试想,这样的评价,怎能促进学生的持续发展呢?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语文课程标准》,在“评价建议”中强调“实施评价,应注意教师的评价、学生的自我评价与学生间互相评价相结合。加强学生的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还应该让学生家长积极参与评价活动。在评价时要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每个学生的健康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在评价的主体上,要从教师的单一主体走向多元主体,这里的“多元主体”,既包括教师的评价和学生的自我评价,也包括学生之间的相互评价和家长的评价。这种多元主体的评价,不仅可以确保语文课程评价的客观、公正,提高评价的实效性,更重要的是真正确立了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的评价主体地位,为他们的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总之,在新形势下,新一轮的语文教育工作者,面对的是更加艰难、更加具有挑战性的事业。教育万花筒中能否有你一枝独秀,更需要你的执着、拼搏,只有这样,你才能赢得一份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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