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7月进入项目形象导入期,在此之前仅通过户外广告的投放面市,市场认知度不高。在7月至10月,通过举办“****”广场舞大赛这一主题活动,在全城进行宣传造势,使项目传播具备可持续性和全民参与性。
活动目的: 全城造势 比赛设置:
第一批次:海选赛,从报名参赛队伍中海选16强 第二批次:8强赛,从海选参赛16支队伍中晋级8强 第一批次:4强赛,从晋级赛8强队伍中晋级4强 第一批次:决赛,从晋级4强队伍中分冠亚季殿军
二、活动名称
“*********”广场舞大赛 三、活动主办方
主 办:******县委宣传部
*****县体育局
**************置业有限公司
承 办:**************置业有限公司 ****传媒公司
四、活动事宜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5日-2014年8月15日 报名地点:
比赛时间:2014年8月-2014年10月 海选赛时间:2014年8月16日(星期六) 8强赛时间:2014年9月6日(星期六) 4强赛时间:2014年9月27日 决赛时间:2014年10月18日
比赛地点:*******广场(海选赛及8强赛)、****公园(4强赛及决赛) 参赛项目:广场舞(民族舞、现代舞、健身舞、健美操、爵士舞等)。 参赛条件:凡身体健康的男女性舞蹈爱好者均可参加。
特别说明:1、凡报名参赛的选手,在比赛期间如有遇身体不适者,请不要勉强参赛,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凡报名参赛的选手或团体,以参赛报名表信息为准。 3、参赛舞蹈的种类自选,音乐碟自配。 五、活动规则
1、为确保赛事的公平、公正,由主办方邀请专家担任本次比赛的评委。 2、形式内容要求: (1)题材不限,内容健康。
(2)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和谐统一。 (3)作品的创作或表演形式具有新意和创意。
3、比赛音乐由参赛队伍自备,比赛前将音乐带标明参赛者信息交主办方,每个
参赛队要有备用U盘或CD。 4、评判依据:
(1)评委根据参赛队伍的队型编排、服装、动作、精神面貌以及每支队伍的参赛人数、时长控制、年龄结构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判。 (2)评委根据参赛队伍的表现现场打分、现场亮分。
(3)满分为10分,评委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最后统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所得平均分为每支队伍的最后得分。
(4)每支参赛队伍的人数至少20人,不符合规定,扣 0.1分。 (5) 每支参赛队伍要求服装整齐美观,不符合规定,扣0.1分。 (6)比赛时间为5至7分钟内,超过时间及时间不够扣0.1分。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入围奖金¥1000元、8强奖金¥2000元、4强奖金¥3000元、殿军(第4名)奖金¥5000元、季军(第3名)奖金¥6000元、亚军(第2名)奖金¥8000元、冠军(第1名)奖金¥10000元。奖金合计7.3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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