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地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控制和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根据财政部、建设部财建[2004]369号文~关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中大审计[2002]3号关于中山大学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建设项目决策阶段及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1.1 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申请报告~选择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编制控制误差率在?20 %以内。
1.2 建设项目严格按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设计招投标规定~组织设计招标工作~通过设计招标和设计方案竞选优化设计方案。
2、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工程变更的控制
2.1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也包括使用单位提出的新增工程~即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包括的工程项目等。
2.2预留金的约定~在工程合同价款中按预算控制价的8%-10%约定预留金~作为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所增加的工程量、设计变更、局部地基处理等增加的费用。预留金不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支付。
2.3 工程变更程序 2.3.1提出变更要求
(1)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
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更换~须提供完整的工程变更文件,包括变更的概况、变更理由、变更后的设计图纸、变更预算书及对合同价的影响等,。
(2)发包人提出变更~由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提出工程变更文件。使用部门提出变更~必须书面申请~并附工程变更文件给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3)设计院提出变更~需同时提供完整的工程变更文件。
(4)除瞬间会危及建筑或人身安全和突发项目的变更外~无论哪一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均需先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签收、初审~并按有关权限和审查批准程序审批后以书面形式发布变更批示。
2.3.2工程变更审查
(1) 除瞬间会危及建筑或人身安全和突发项目的变更外~未经投资估计、预算、审批的工程变更一律不得发出。擅自发出工程变更而影响项目投资控制的~由发出人自行负责。
(2) 瞬间会危及建筑或人身安全和突发项目可以采取口头通知变更~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
(3) 总监理工程师收到完整的工程变更文件后~在监理合同业主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及时送各校区基建办公室或工程管理科。
(4) 各校区基建办公室或工程管理科配合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变更文件的内容和变更预算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权限的~审批后向承包人发布变更批示,超越审批权限的~报处“投资控制小组”审批。
2.4 工程变更审批权限
2.4.1各校区基建办公室或工程管理科配合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变更是否合理、变更预算是否符合定额和有关文件规定~审核增加的变更预算是否超计划、该变更预算所需要费用能否解决。
2.4.2单项变更工程增加投资在10万以内~或增加投资占预留金10%以内~由工程管理科负责人或各校区基建办副主任审批签发。
2.4.3单项变更工程增加投资在10,20万元~由工程管理科或各校区基建办配合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处“投资控制小组” 讨论通过后~由主管基建工程的副处长或各校区基建办主任签发。
2.4.4单项变更工程增加投资在20万元以上~或累计增加投资占预留金的80%时~由“投资控制小组” 讨论提出处理意见~由处长签发。
2.4.5变更工程增加投资累计超过预留金~及新增工程按单独合同对待的项目~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2.4.6使用部门提出的变更:在工程设计阶段要充分听取使用部门的意见,在工程施工阶段要严格控制使用部门提出的变更。增加投资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工程~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增加投资5万元以上~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提出工程变更文件及意见报告~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2.4.7改变原设计功能或变更超过批准的建设规模时~还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价格后签署补充协议。
2.5补充协议的签定
发生以下工程变更应按财政部、建设部财建[2004]369号文等有关规定和程序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2.5.1发生不可预见~如基础变更增加大量工程量、 主要建材钢筋、水泥价格大幅上涨等~导致单项变更增加投资占合同价的2%及以上。
2.5.2使用部门提出功能改变并经学校批准~增加原工程内容~导致单项变更增加投资占合同价的1%及以上。
2.5.3未包含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附属及室外工程等。 5、由处务会负责对本办法进行修订和解释。 二,,五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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