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原则: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第三条 过程: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为副组长,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
第五条 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工程部,并负责日常管理。 第三章 职责
第六条 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5.2第七条 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保证应急管理的资金投入,按照规定使用应急管理费用。
来年的应急管理费用的使用计划,由各部门于本年下半年提出,由公司统一安排。
第八条 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和评审工作。 第九条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修订工作。修订周期一般为1-3年。 第四章 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条 公司建立上下对应、内外衔接、完善健全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事前、
事发、事中、事后各个阶段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第十一条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一般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二条 公司应结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编制一个总体应急预案。从总体上阐述本单位处置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
第十三条 各职能部门应针对具体的、特定类型的突发事件制订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原则上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
第十四条 编制应急预案前,应根据需要成立编制工作小组,广泛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技术标准、事故案例等资料,分析、评估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特点,充分利用现有应急资源,制订应急处置方案,保证预案的适应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 公司各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应符合国家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应急预案及应急管理规章制度;符合电网安全生产特点及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实际;与公司应急预案、地方政府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六条 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内容应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上级单位或其它单位的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编写格式应规范、统一,符合国家电监会、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规范或导则的要求。
第十八条 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必须组织评审;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责、处置程序复杂、技术要求高的现场处置方案应组织进行评审。应急预案修订后,视修订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评审。
第十九条 总体应急预案的评审由本单位应急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专项应急预案的评审由该预案编制责任部门负责组织;需评审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由该方案的业务主管部门自行组织评审。应急预案评审专家组应包括应急职能管理部门人员、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涉及社会联动的应急预案,应邀请政府有关部门、电力监管机构和相关单位人员参加评审。
第二十条 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评审后,应由本单位应急办公室统一编号,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同时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并按规定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第二十一条 应急预案应当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预案修订结果应当详细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相应修订:(一)企业生产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或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的;(二)企业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的;(四)应急指挥体系、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人员或职责已经调整的;(五)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的;(六)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或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的;(七)电力监管机构或有关部门提出要求的。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经过专家评审合格后,应急管理办公室在两个月内,负责向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和桂林市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 应急保障体系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积极加强应急队伍和应急技术装备建设,完善应急通信手段,构建应急工作平台,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第二十四条 应建立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将所需资金应纳入年度资金预算,满足应急管理、抢险救灾等工作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根据风电场生产、治安保卫、公共卫生、消防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组建专职或兼职应急队伍。
应急队伍应建立常态管理机制,健全日常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预案演练、装备保养、信息报送、业绩考核等管理制度。做到专业齐全、人员精干、装备精良、管理严格、反应快速、作风顽强,提高应急能力。
第二十六条 加强应急装备建设。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应充分利用日常生产装备,配备电气专业装备、通讯及定位装备、运输及起重装备、发电及照明装备、生命保障装备、基本生活装备等。视具体情况应增添应急救灾专用装备。
应急救灾专用装备应设置专用仓库、场地或货架,建立台帐,制订维护保养手册,落实必要的防潮、防霉、保温等措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始终完
好可用。
第二十七条 加强应急抢修物资管理,确保应急抢修物资供应。适当储备电气设备备品备件,并根据现场应急抢修需要,采取异地调拨(备品备件、库存物资、在建项目物资等)和应急采购的方式确保满足需求。
公司计划部是应急抢修物资采购部门,安全部是应急物资管理部门。 第二十八条 充分利用调度电话、系统程控电话、外线电话、手机、电传、电子邮件等方式,完善应急通信手段。利用日常调度值班、应急值班等,建立完善应急信息上传下达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九条 应用好南方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应用系统,建立完善应急工作平台,实现与调度、生产、营销等业务应用系统的信息集成,实现上下级企业之间的信息贯通。加强系统运行和维护,定人定责,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第三十条 积极利用现有资源,落实场所、装备和技术支撑系统,逐步建设与完善企业应急指挥中心,并实现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
第三十一条 依托企业专业骨干,组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专家组,开展事故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加强技术储备。 第六章 应急培训与演练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各级人员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使各级人员熟悉和掌握应急处置方案、应急启动条件、应急执行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公司 应加强应急培训工作的管理,将应急培训纳入企业培训规划和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大纲和具体内容,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开展对各级人员的培训。新上岗人员必须进行相关应急知识培训。
第三十四条 公司各单位应针对突发事件特点制订应急演练3~5年计划,结合实际,有重点、分层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一般分为综合应急演练和专项应急演练、实战应急演练和桌面应急演练。
公司应注重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和实战应急演练,组织多个单位或部门参加,调动应急组织机构和应急队伍,运用真实装备,模拟真实场景,检验应急实战能力和不同单位和部门、不同应急预案之间的应急联动情况。
第三十五条公司每年至少组织全厂停电应急联合演习,邀请相关单位参加,以加强电网、电厂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完善全厂停电应急预案。 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各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演习,针对重大人员伤亡、电力设施毁坏、升压电站全厂停电、台风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
第三十六条 应急演练应符合事件发生、变化、控制、消除的客观规律,注重过程、讲求实效,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应急演练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组织协调,统一指挥,保证人身、电网、设备和公共设施、财产安全,并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第三十七条 在演练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必须组织评估组对演练准备、演练方案、演练组织、演练实施、演练效果等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客观评价应急演练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第三十八条 演练结束后,必须组织人员全面总结演练情况,分析演练取得的经验教训,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形成总结报告。
第三十九条 演练方案、评估报告、总结报告,以及记录演练组织实施过程的相关图片、视频、音频等资料,应在演练结束后一个月内归档保存。 第四十条 公司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及新闻媒体,开展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应对停电的能力。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联系,开展社会停电应急联合演练,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提高社会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七章 应急实施与评估
第四十一条 为高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公司应加强突发事件风险监测,对突发事件征兆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生的事件、空间和强度,及时发布警报,提出应急建议。
各单位应重点针对电网特殊运行方式、高危作业和恶劣天气,及时发布事故预警,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四十二条 一旦发生对公司和社会有严重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公司各部门应迅速按照相应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实施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和优先恢复发电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抢修受损设施,优先恢复发电。同时,必须加强安全风险分析,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
第四十三条 发生严重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其他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应服从地方政府的应急抢险指挥,按照地方政府组织制定的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保证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所需的电力供应。
第四十四条 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要同桂林市相关单位签订应急支援协议,一旦发生公司不能自救的事故,请协议单位支援。 第四十五条 在实施应急处置的同时,必须按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应急组织机构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同时做好信息对外发布工作,减小事件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十六条 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组织恢复与重建工作。恢复重建应与防灾减灾相结合,落实防灾减灾措施。
第四十七条 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第四十八条 公司应加强应急评估与统计分析工作,对每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相关防范措施进行评估,对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及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加强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统计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及损失等情况,并按上级单位及地方政府要求及时上报。 第八章 信息发布
第四十九条 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发布由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重大信息发布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公司做好配合工作,具体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第五十条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信息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部,由综合管理副总经理担任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由办公室主任担任,负责
应急新闻宣传与信息发布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授权和要求,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启动工作小组,向社会通报突发事件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2.做好事件动态信息收集、整理及文字材料草拟工作, 审核、组织撰写报道稿件,向上级组织提供新闻材料。
3.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素材,组织接待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
4.在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工作,拟定新闻发布内容,审定新闻发布方案,管理采访事件的媒体记者。根据新闻宣传需要,必要时筹备召开新闻发布会。
5.收集、跟踪新闻舆情,及时向应急领导组报告并向有关部门或机构通报情况,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第五十一条 在网站进行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时,稿件需经新闻宣传组审核后再发布。
第五十二条 对参与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信息发布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导致突发事件报道和舆论引导不利并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五十三条 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编造并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九章 应急预案编制
第五十四条 依据《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及有关法律法规。
本单位应对应急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 第十章 应急预案评审、发布与备案
第五十五条 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有江苏分公司组织,聘请风电公司内、外部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后,审批发布。并报政府安监部门及电力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章 相关图表
第五十四条 专项应急预案典型目录
以下应急预案及处置方案应根据现场实际制定演练计划,每年组织不少于6次的演练及评审工作。 序号 预案分类 预 案 名 称 综 合 预 案(1个) 1 总体预案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专 项 应 急 预 案(18个)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社会安全事件类 公共卫生事件类 事故灾难类 自然灾害类 防台、防汛、防强对流天气应急预案 防雨雪冰冻应急预案 防大雾应急预案 防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防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人身事故应急预案 风电场全场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电力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大型机械事故应急预案 电力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风机大规模脱网应急预案 传染病疫情事件应急预案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预案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新闻媒体事件应急预案 现 场 处 置 方 案(22个) 1 2 3 人身事故类 高处坠落伤亡事故处置方案 机械伤害伤亡事故处置方案 触电伤亡事故处置方案 序号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预案分类 预 案 名 称 物体打击伤亡事故处置方案 火灾伤亡事故处置方案 冻伤事故处置方案 高温中暑伤亡事故处置方案 交通人身伤亡事故处置方案 设备事故类 电网稳定破坏处置方案 场用电中断事故处置方案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处置方案 电力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类 生产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处置方案 风机监控系统故障处置方案 变压器火灾事故处置方案 火灾事故类 风机火灾事故处置方案 电缆火灾事故处置方案 主控室火灾事故处置方案 变压器损坏事故处置方案 风机倒塔事故处置方案 电力设备事故类 风力发电机组叶轮飞车事故处置方案 浆叶掉落事故处置方案 风机大规模事故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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