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评项目: 一、二年级
(1)歌曲演唱(50分) (2)个人特长展示(50分) 三、四、五年级
(1)歌曲演唱(20分)
(2)器乐(20分) (3)指挥(20分) (4)节奏(20分) (5)个人特长展示(20分) (二)具体测评操作方法:
(1)歌曲的选择以教材中要求的必会曲目为依据,每单元的每首必会曲目都在测评范围内。学生任意抽取一首现场表演。测评教师根据学生的演唱技巧(音准、节奏、吐字、音乐表现力)和综合印象两个大项进行评分。
(2)演唱技巧与综合印象的分值比为8:2。音准、节奏、吐字、音乐表现力的分值比为3:3:2:2。
优秀:旋律准确,节奏正确,歌词熟练地背唱。并能准确通过形体及面部表情来表现已学过的歌曲或音乐。
良好:旋律准确,节奏正确,较熟练地背唱歌曲。无形体动作,但能通过面部表情来表现歌曲或音乐。
合格:旋律、节奏基本正确,歌曲演唱表演均欠流畅。 待合格:无法完整演唱歌曲。
(3)器乐的测评,以打击乐器为主,能够选择合适的打击乐器敲击出给出的节奏或为歌曲伴奏。
优良:能准确地打击节奏或为歌曲伴奏。 合格:基本能打击节奏或为歌曲伴奏。 待合格:不能打击。
(4)指挥的测评,要求学生姿势正确,手势转换自然,高低音表现清晣。
优良:能准确地用上肢指挥。 合格:能基本准确地用上肢指挥。 待合格: 无法指挥。
(5)节奏的测评,要求学生能正确地说出每段节奏中的每个音的音高、音长。
优良:能准确地用手拍打节奏。 合格:能基本准确地用手拍打节奏。 待合格: 无法用手拍打节奏。 ( 5 ) 舞蹈
优良: 舞姿优美,面部表情丰富。 合格: 舞姿基本正确,面部表情不够丰富。 待合格: 无法跳舞。 (三)测评要求
(1)学校的所有学生全部参与测评。
(2)测评等分划分:60分以下为待合格;60~70分为合格;71~85分为良好;86~100分为优秀。
(3)对于待合格的学生,一周后有一次补测的机会。
(四)测评评选
一等奖选1名,二等奖选2名,三等奖选
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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