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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技术管理规则》

2024-04-07 来源:好走旅游网


《铁路技术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2013年实施铁路政企分开体制改革后,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确定的职能,国家铁路局即着手开展《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9号)研究修订工作,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并将规章更名为《铁路技术管理规则》。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

根据《铁路法》第八条规定:国家铁路的技术管理规程,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制定,地方铁路、专用铁路的技术管理办法,参照国家铁路的技术管理规程制定。《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是我国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规章,统一、规范了铁路技术设备、行车组织及信号显示的管理。铁道部《技规》(第一版)首次发布于1950年2月,到2006年10月发布《技规》(第十版),已先后进行了9次修订,《技规》内容不断完善,适应不同时期铁路建设、装备制造和运输组织的需要,对规范技术管理、保障铁路安全、促进铁路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现行《技规》主要是普速铁路的内容,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经济不断发展,铁路实施了大范围提速,一大批高速铁路和城际铁路投入运营,重载铁路建设运营取得新的进展,铁路新技术、新装备广泛应用,原铁道部先后印发了《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200~250km/h部分)、《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300~350km/h部分)等技术管理文件,在提速、高速等方面的技术管理作了许多重要补充。《技规》作为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规章,内容已不适应新的变化,亟待修改,原铁道部于2010年开始启动《技规》的修订工作。

2013年铁路实行政企分开改革,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铁路局“三定”方案和《铁路安全

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铁路局负责全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要加强铁路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监督铁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铁路工程建设、设备制造、运输等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并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随着铁路改革的推进,国家出台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和企业的职责定位,现行《技规》包括了较多企业管理内容,一些技术管理内容已不适应铁路改革的变化,铁路技术管理应在改革的大环境下重新设计。

因此,为加强和规范政府层面对铁路行业的安全监管、技术监督、技术标准管理等相关工作,推进铁路市场开放,国家铁路局组织对《技规》进行了全面修订。修订后的《技规》是从政府层面对铁路行业技术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实行行业监管的主要依据,对加强铁路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铁路技术装备安全性、可靠性、可维护性和技术兼容性,满足行业技术管理的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二、修订编制原则和修改主要内容

(一)修订编制原则

1.按照政府部门行业监督管理的要求,对铁路技术管理进行顶层设计,属于安全性、强制性、互通性和通用性的要求应统一规定,注意与重要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的衔接和协调。

2.体现铁路改革、政企分开的精神,从行业技术管理的角度,体现政府层面的要求,以宏观管理为主,原则性与操作性相结合,与企业技术管理有所区别。

3.以《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将有关安全及技术管理内容进行细化,处理好原则性与操作性的关系,增加可操作性,突出高铁安全。

4.既要有继承性,更要有创新性。要在总结我国铁路《技规》经验,借鉴国外铁路技术管理规章,体现《技规》编制和具体内容的继承性和创新性。

5.涵盖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重载铁路和普速铁路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二)修改主要内容

《铁路技术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是在原铁道部《技规》基础上进行修订编制,在内容和结构上都作了较大调整,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框架结构调整

保持了原铁道部《技规》总则、技术设备(线桥隧、通信信号、机车车辆、供电等)、行车组织、信号显示等主要章节,但框架结构进行了调整。原《技规》包括6部分,分为4编、19章、73节,共395条;《铁路技术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不再分编,分为9章:总则、基本规定,线路桥隧及车站、供电、信号通信、机车车辆、行车组织、信号显示及标志、附则,共33节183条。

2.主要内容变化

增加了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相关内容,并对原《技规》在内容上进行了较大精简,参考国外铁路技术管理规章,补充了安全、健康、环保及兼容性等方面的通用要求。

一是取消了属于铁路运输企业具体生产管理的内容,如:设备定期检查、各专业维修机构设置、设备维修标准、运输生产具体管理等;

二是简化标准规范的内容,对重要技术指标明确规定,其他内容只做原则规定,避免内容重复,如:限界、线间距、曲线半径、列控系统等;

三是从政府角度出发实行行业技术管理,整合或增加有关内容,对设备检修、行车组织、信号显示和铁路工作人员的要求等内容进行合并归纳,更原则、宏观;

四是增加了技术设备满足安全稳定要求,具有安全裕量,满足防火、阻燃标准,符合电磁兼容、环保、健康等标准规定;

五是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增加了铁路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危险品管理、缺陷产品召回、运输安全管理等要求。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1.关于名称调整

《技规》自1950年首次发布实施以来,一直采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名称。2013年实施铁路政企分开体制改革,新组建的国家铁路局与原铁道部相比,在技术管理方面职能更侧重于政府宏观管理和安全监督管理。综合考虑国家铁路局的职能定位、规章名称习惯,并借鉴国外铁路技术规章名称,特将名称修改为:铁路技术管理规则。

2.关于发布形式

《技规》是在政府层面对铁路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中安全及技术要求进行规定,是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重要衔接,是铁路安全管理、技术标准管理的顶层设计,是统一安全性、强制性、互通性和通用性的规定。原铁道部《技规》都是以部令形式发布。为保证《技规》的权

威性,将以部门规章(交通运输部令)的形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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