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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魏骥传文言文及翻译

2021-09-05 来源:好走旅游网
明史魏骥传文言文及翻译

原文:

魏骥,字仲房,萧山人。永乐中,以进士副榜授松江训导。常夜分携茗粥劳诸生。诸生感奋,多成就者。用师逵荐,迁太常博士。 宣德初,迁吏部考功员外郎,正统三年,召试行在吏部左侍郎,屡命巡视畿甸遗蝗,问民疾苦。八年改礼部,寻以老请致仕。吏部尚书王直言骥未衰,如念其老,宜令去繁就简。乃改南京吏部。复以老辞,不允。十四年进尚书。英宗北狩,骥率诸司条上时务,多施行。景泰元年,年七十七,致仕。

骥居官务大体。在太常,山川坛获双白兔,圻内生瑞麦,皆却不进。在吏部,有进士未终制,求考功。同官将许之,骥持不可。法司因旱恤刑,有王纲者,恶逆当辟,或悯其少,欲缓之。骥曰:“此妇人之仁,天道不时,正此故也。”狱决而雨。

正统中,王振怙宠,凌公卿,独严重骥,呼“先生”。景泰初,以请老至京师。大学士陈循,骥门生也,请间曰:“公虽位冢宰,然未尝立朝。愿少待,事在循辈。”骥正色曰:“君为辅臣,当为天下进贤才,不得私一座主。”退语人曰:“渠以朝廷事为一己事,安得善终。”竟致仕去。

骥端厚祗慎。顾劲直,好别白君子小人。恒曰:“无是非之心,非人也。”家居,忧国忧民,老而弥笃。萧山故多水患,骥倡修螺山、毕公诸塘堰,捍江潮,兴湖利。乡人赖之。居恒布衣粝食,不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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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兄教谕骐,虽耄益恭。时戴笠行田间。尝遇钱塘主簿,隶呵之。答曰“萧山魏骥也”。主簿仓皇谢慰而去。

成化七年,御史梁昉言:“臣先任萧山,见致仕尚书臣魏骥里居,教子孙孝弟力田,增堤浚湖,捍御灾患。所行动应礼法,倡理学,勖后进。虽在林野,有补治化,齿德有余。乞下所司,酌前代故事施行。”帝览奏嘉叹。遣行人存问,赐羊酒,命有司月给米三石。使命未至而骥卒。赐祭葬如礼,谥文靖。其子完以骥遗言诣阙辞葬,乞以其金振饥民。帝怃然曰:“骥临终遗命,犹恐劳民,可谓纯臣矣。”许之。 翻译:

魏骥,字子房,萧山人。永乐年间,以进士副榜的身份授职松江训导。常在深夜携带茶粥慰劳诸生。诸生感动而发奋,其中多有功成名就的人。因师逵的推荐,升任太常博士。

宣德初年,升任吏部考功员外郎。正统三年,召入试用行在所吏部左侍郎,多次奉命巡视京城郊区蝗虫灾情,询问民众的疾苦。正统八年,改任礼部左侍郎,不久因年老而请求辞官退休。吏部尚书王直说魏骥没有衰老,若考虑到他年龄大,最好下令除去繁杂的工作而做简要的事情。

于是改任南京吏部左侍郎。他再次推托年老而辞官,但是朝廷不同意。正统十四年升为尚书。英宗被俘北去,魏骥率领各司众官吏逐条上陈时弊,大多被施行。景泰元年,年龄七十七,辞官退休。

魏骥做官识大体。任太常官时,山川坛抓获一对白兔,京畿内长瑞麦,他都拒绝进呈给朝廷。在吏部时,有一进士服丧期未满,就请求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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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绩授官。同僚打算答应他,可是魏骥坚持不同意。

司法官因天旱体恤受刑者,有个叫王纲的犯人,罪大恶极,应判处死罪,有人怜悯他年少,想要给他减刑。魏骥说:“这是妇人之仁,天道不合时节,正是这个原因。”依法断案后,天就下雨了。 正统年间,王振依仗宠幸,凌辱公卿,唯独尊重魏骥,称他为“先生”。景泰初年,魏骥因请求退休养老到达京城。大学士陈循,是魏骥的学生,找机会避开众人对魏骥说:“您虽位居冢宰,然而不曾在京城中央作官。请您稍稍等待,可叫朝廷为您加官封爵,这事儿包在我陈循等人身上。”

魏骥正色道:“你身为辅佐之臣,应当为天下推举贤才,不能因为我是你的老师就偏私我。”魏骥后来对人说:“他把朝廷的事作为自己的事,这样怎么会有好结果呢?”最终辞官退休归家。

魏骥端正厚道刚劲正直,善于识别君子小人,常说:“没有是非之心,就不是人。”在家闲居也忧国忧民,此情到老而更加纯厚。萧山原来多水灾,魏骥倡议修筑螺山、毕公等塘堰,拦截江潮,兴修水利。 乡里人依赖它获利。居家一直布衣粗食,不置产业。事奉作教谕的兄长魏骐,虽年长而更加恭敬。经常戴斗笠行走于田间。曾遇到钱塘的主簿,仆隶呵斥他,问他是谁,他回答说“是萧山的魏骥”。那主簿仓皇谢罪慰问而离去。

成化七年,御史梁昉说:“臣最初任职萧山,看到退休尚书臣魏骥的乡下住宅,教育子孙尊崇孝悌,致力农耕,增筑堤坝,挖掘湖泊,抵御灾害。所做的事符合礼法,提倡理学,勉励后进。魏骥虽身处山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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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对治理和教化有益处,年龄大,德行高。

请求陛下下令给主管部门,参照前代旧例实施对魏骥的表彰。”皇帝阅览奏折而嘉叹赞赏,派遣使者前往慰问,踢给羊和酒,命令有关部门每月供给米三石。但使者和命令还没到达魏骥就去世了。按照礼制赐予祭品,谥号文靖。

他的儿子魏完因魏骥的遗言赴朝堂推辞葬礼,乞求用礼金救济饥民。皇帝叹息说:“魏骥临终的遗言还害怕劳民伤财,可谓忠诚的大臣啊!”答应了魏完的请求。

《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历史。 《明史》中的列传特点:

基本沿旧史之体例,但亦有其创新之处。《四库全书总目》卷四六《明史》条提要中称:“列传从旧例者十三,创新例者三,曰《阉党》、曰《流贼》、曰《土司》。盖貂珰之祸,虽汉、唐以下皆有,而士大夫趋势附膻,则惟明人为最夥。其流毒天下,亦至酷。别为一传,所以著乱亡之源,不但示斧钺之诛也。

闯、献二寇,至于亡明,剿抚之失,足为炯鉴,非他小丑之比,亦非割据群雄之比,故别立之。至于土司,古谓羁縻州也。不内不外,衅隙易萌。大抵多建置于元,而滋蔓于明。控驭之道,与牧民殊,与御敌国又殊,故自为一类焉。”应该说,创设《阉党》、《流贼》、《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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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传,确实符合于明史之实际情况,突出记述了明代的主要社会问题,为了解明代宦官、明代农民起义和明代民族关系,提供了比较集中、系统的材料。

这与诸表中创设《七卿表》有异曲同工之处。明代宦官之干政,虽不及汉、唐诸朝有废立之举,但外廷士大夫屈膝卑颜于阉宦,而成一时之气焰,则为亘古未有。《阉党传》所列四十六人,属刘瑾党者七人,余皆魏忠贤之党。读《阉党传序》可知史馆诸人于明亡之鉴深痛而慨然。

然而与《流贼传》相比,其感情又有所不同,所撰《流贼传序》自唐赛儿起义论起,直至李自成、张献忠之亡明,文称:“自唐赛儿以下,本末易竟,事具剿贼诸臣传中。独志其亡天下者,立《李自成、张献忠传》。”其中《李自成传》长达万余言,为《明史》诸传中之最长者。从修史者角度虽主要为后人之鉴,却因此而保留较为丰富的有关记载,而未采取分散于“剿贼”诸臣传中。

《明史》列传之体例采用类传形式,除以类分传外,于诸臣传中亦因类分卷,而未尽以父子及孙等为传。其方法即因事而分。如卷一二二有《郭子兴传》、《韩林儿传》、《刘福通传》,虽亦为明建国前群雄之列,而与群雄同明太祖朱元璋之关系不同,归为一卷。

陈友谅、张士诚、方国珍、明玉珍合为一卷,扩廓、陈友定、把匝剌瓦尔密合为一卷。诸臣中,如徐达、常遇春单为一卷,是功臣亦有别而分立。史臣为建文帝遗臣列传颇详,甚至有传闻之人,能列立传者尽量立传,也是史臣寄托遗民之情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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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诸列传中,亦多见以事附传之体例。如卷一八九《夏良胜传》,附同下诏狱者万潮、陈九川、张衍瑞、姜龙、徐鏊、姚继岩传,均连署进言谏止武宗南巡之人。卷二○六《马录传》附颜颐寿、聂贤、汤沐、刘琦、卢琼、沈汉、王科,均嘉靖中“李福达之狱”受牵之人。 如隆庆中御史庞尚鹏疏中称:“据李同之狱,福达罪益彰,而当时流毒缙绅至四十余人,衣冠之祸,可谓惨烈。”此附传后史官评论中所引述,以为同事附传之由也。此类附传,于《明史》中不胜枚举。 清修《明史》的另一特色是,隐瞒明朝与清朝在辽东的战争史事。对于明朝文武诸臣,曾为督抚镇巡等官者,清朝修史时皆削其在辽之事迹。如王翱、李秉、赵辅、彭谊、程信等人,《明史》中均各有传,但其于建州有抚治或征讨之绩处,《明史》中均略去不述,间有一二语涉及,则不指明为何部落,以何原因启衅,其史实真相,无从观看。 对于一些实在避不开的人物,清朝干脆让他们从历史记录中人间蒸发了。凡是明朝人中所长而必书之事在于建州者,则《明史》中削其人而不为立传。如顾养谦、宦官亦失哈等,因生平活动不可离辽东及建州之事,《明史》中遂无传。又如赞理征东军务登莱巡抚袁可立、东江总兵毛文龙和后金总兵刘爱塔所关明金辽海战事尤重,《明史》均不为立传。

《明史》列传中,《外国传》及《西域传》,反映了当时与境外国家及部落地区等的联系,保存了大量东南亚及中亚等地历史资料,是研究这些国家历史及中外关系史的较好参考资料。

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编纂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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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 扩展资料: 《明史》创作背景:

清朝入主中原后,顺治二年(1645年)四月癸亥(十一日),御史赵继鼎奏请纂修《明史》(注:赵继鼎奏请纂修《明史》的记载,见于《清世祖实录》卷15,何冠彪《顺治朝〈明史〉编纂考》一文首揭此事。

但清廷何时决议纂修,尚无确切史料证实。清代官书中亦不见有关纂修《明史》的诏令,《清世祖实录》中仅见几位总裁于顺治二年五月癸未的上奏,其中言,“臣等钦奉圣谕,总裁《明史》”,并提出副总裁及纂修人员名单。这种“钦奉圣谕”,很可能仅是早朝时的口头指示而已。以往论著称顺治二年五月“诏修《明史》”,表述确实有所不当,准确言之为:顺治二年五月,清廷组成《明史》的纂修人员。),得到了清廷认可。

其后,大学士冯铨、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为总裁,操办此事。是年五月,由总裁提名副总裁和纂修官,并设收掌官七员,满字誊录十员,汉字誊录三十六员,揭开了清朝官方纂修《明史》的序幕。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重开明史馆,因纂修《清世祖实录》而停止。

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以徐元文为监修,开始纂修明史。于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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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四年(公元1739年)最后定稿,进呈刊刻。《明史》是我国历史上官修史书中纂修时间最长的一部。如果从清顺治二年(1645年)开设明史馆起,到乾隆四年(1739年)正式由史官向皇帝进呈,前后历时九十四年。假如从康熙十八年(1679年)正式组织班子编写起至呈稿止,为时也有整整六十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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