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南方局和广东省的主要领导人叶剑英、方方、陶铸等认得重要活动在书中都有翔实的描述。
这是一部史论俱佳的党史专著。众所周知,党史是历史中的一门专史,党史著作也是历史著作。与其他学科的著作相比,历史学著作强调以史为据,史论结合,论从史出,党史著作亦应如此。在这方面,《中国共产党广东历史》第二卷可谓一部史论俱佳的范例。本书从1986年开始规划编撰、搜集资料、写作、修改,到2014年正式出版,历时28年之久,可见用力之深,用工之精。所搜集之资料,遍及全国各地档案馆和图书馆;所采访之历史当事人上至省部级党政军领导人,下至当年的基层干部和普通党员。资料之翔实前所未有。所论证之重要理论与现实问题,除了编写者自身扎实的专业研究外,还广泛吸收了学术界已有的研究成果。对一些有争议的敏感问题也不回避,给予了实事求是的评价。如长期困扰广东地方党史研究的“反地方主义”问题,在省委的直接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经过反复调查论证,终于给当
年遭受错误打击的一大批坚持实事求是,从地方实际出发而务实开展工作的干部和党员恢复名誉,从而使广东地方党史中的这一重要问题在这部专著中得到了客观公正的评价。书中类似敏感而复杂的许多问题都有建立在大量史料基础上的科学评价,作为一部地方党史来说实属不易。
当然,作为一部地方党史专著,除了准确地反映当地的政治、经济、军事和社会建设外,还应充分反映党领导下的文化建设。书中虽然也有部分章节涉及这方面的内容,但广东作为具有鲜明地方文化特色之地,其享誉国内外的岭南文化的分量在党领导的文化建设中反映略嫌不足,这不能不说是本书的一点瑕疵,希望在本书今后的修订中,加强这方面的著述,以弥补其不足,使它更好成为一部充分反映广东地方党史的优秀著作。
(作者系中山大学党史党建研究所所长)
一部厚重的地方党史
——读《中国共产党广东历史》(第二卷)
莫岳云
在举国上下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华诞之际,由中共广东党史研究室编写的《中国共产党广东历史》(第二卷)(以下简称广东党史二卷)出版发行了,这是广东党史工作发展史上一件大喜事,是向新中国65周年国庆献的一份厚礼。广东党史二卷洋洋70万字,
全面记载了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12月党的十一
中共广东党组织领导下广东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从人民政权的建立与巩固,到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从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工业化的起步,到对私有制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从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初步发展,到政治建设的开展和社会
主义制度的确立;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探索,到拨乱
届三中全会召开近30年间中国共产党广东地方史。该书紧紧把握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团结带领广东人民为实现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共同富裕历史任务而不懈奋斗的历史的主题,对广东历次政治运动,重大历史事件,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等,作了具体的记述、精辟的分析和客观的评价。这是一部厚重的地方党史,成就写够,错误讲透,史料翔实,突显地方特色。
反正和走向改革开放。该书展现了广东人民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开展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的艰辛探索的历史画卷。
“人民政权的建立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实现”一编,详细阐述了中共中央华南分局、中共广东省委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是如何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结合广东的具体实际,领导全省人民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恢复旧广东遭到严重破坏的国民经济;在此基础上开始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和工业化的起步,开展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探索”一编,介绍广东人民
第一,充分肯定历史成就
广东党史二卷充分肯定了这一历史时期在党中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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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进行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探索历经艰辛和严重挫折的同时,阐述了经过了纠“左”努力和政策调整后广东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在工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诸领域所取得的成就。
“‘文化大革命’的内乱和社会经济的严重破坏”一编,把“文化大革命”与“文化大革命十年”区别开来,在揭示广东所经历的文化大革命的磨难的同时,也充分肯定在文革期间广东人民自觉或不自觉地进行纠“左”的努力,对“文化大革命”的抵制和抗争;排除干扰,支持周恩来、邓小平所领导的整顿工作;特别是积极参加对极左错误的抵制和斗争等。
“拨乱反正和走向改革开放”一编,不仅记述了文革结束后广东广泛开展揭批林彪、“四人帮”的斗争,肃清他们所散布的流毒和影响,批判“两个凡是”以及初步开展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各项政策的工作,使社会经济逐步好转,工农业生产得到恢复,教育科学文化工作走向正常的历史状况,而且还具体介绍了广东恢复和发展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在全国率先开展以搞活流通和价格改革为突破口的经济体制改革,并且发挥毗邻港澳、华侨众多的人缘、地缘优势,创办蛇口出口工业区,引进了外资和“三来一补”企业,吹响了改革开放的前奏曲。
态度。
比如反右派斗争,广东党史二卷指出,“反右派斗争在运动中,把大量存在的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作为阶级矛盾来处理,把思想和言论有着某些片面性但却是真诚地帮助党整风的人,错当成右派分子来处理,混淆了意识形态领域的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的界限”。“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经过复查,广东的右派分子均属于错划,全部给予摘帽、改正和妥善安置”。该书没有套用通常讲的“反右斗争扩大化”的说法,而是指出广东反右斗争是一次“重大失误”。广东所犯的错误,虽然是在中央左倾思想指导下犯的错误,但是该书并未将所有责任全部推给中央,也检讨广东自身的问题,比如该书指出:1957年反右,“在中央标准颁发之前,广东已经提出划分右派分子的八条标准草案,且实行中已有偏重的倾向,所以,反右派斗争严重趋势非但没能扭转,反而得到进一步发展”。体现了忠于历史的实事求是的精神。
第三,十年磨成一剑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广东省委党史机构就成立了第二征集研究处,专门从事新中国成立后广东党史资料征集和研究工作。相关研究人员先后到中央档案馆、省档案馆、中山图书馆、广州图书馆、中山大学图书馆、南方日报社、羊城晚报社、省委党校图书馆等单位查阅档案和文献资料;跑遍广东各地,征集了大量有关史;采访了一大批历史当事人和见证人,整理了大量的口述资料。采访过的老同志和当事人、知情人达100多人。通过查阅档案、采访、实地考察等方式,广泛收集第一手资料;再经过查证、鉴别、核实、研究,形成符合实际的认识,整理成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成果。先后撰写和出版了一批专题资料、研究论文和学术著作,其中包括《中国共产党广东历史大事记》(1949.10-1978.12)、《广东剿匪》、《广东省土地改革运动史料汇编》《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广东卷)》、《新中国成立初期广东若干历史问题的探讨》、《广东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探索》、《广东社会主义时期党史专题研究》,以及多部领导人回忆录和纪念文集等。为书稿的编写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该书从2003年开始分工编写到2014年出版,历时12年。在2006年写出约80万字的初稿后,在省党史研究室内部召开多次审稿会议,数易其稿。2009年经中央党史研究
第二,直面所犯历史错误
讲成绩充分肯定,对挫折问题不回避,对历史进程中存在的问题,所犯的错误,力求作出科学的分析和论述,这是修史的科学态度。广东党史二卷记述的是从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这段历史。这一时期,党在指导思想上和工作上都犯过错误,甚至是严重错误。这些全局性的错误,广东在所难免。如何恰如其分地描述与评价这一时期的错误,是编写广东党史二卷的难点。该书以较大篇幅记述了党在这一时期所犯的错误及其后果。包括广东反右派斗争、反地方主义错误及其所带来的影响;“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错误及其所导致的国民经济的严重困难;“四清”运动的错误及其影响;尤其是“文化大革命”内乱及其所带来的社会经济等各方面的严重破坏,该书专设一编记述,共163页,约占整本书的21.8﹪,比较系统地揭示文化大革命中广东经受了一场大劫难。对所犯错误,既有过程的记述,也有原因的分析,更有经验教训的总结,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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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和广东省有关专家学者的审读后,2010年,编写组先后举行了六次审稿会,不断进行修改。2011《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出版后,参照中央党史二卷对书稿又进行了调整、修改、补充,并将书稿送给省内老同志和熟悉这一段史实的知情人审读,在吸收了他们宝贵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又进行修改,仅在2011年至2013年,研究室就进行了八次集中统稿。在对全书进行订正史实、核对引文、数字核实、注释规范、文字推敲等工作后,方才付梓。反映了研究者严谨的治学态度,是名副其实“十年磨一剑”。
负责人,反复研究在土改中如何处理华侨土地财产的问题,先后提出广东省人民政府通过了《广东省土地改革中华侨土地处理办法》、《华南分局关于华侨土地问题的初步意见》、《广东省土委会对华侨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华南分局关于纠正执行华侨政策偏差的报告》、《华南分局关于处理华侨土地财产补充办法》,并将相关方案上报政务院供制定政策时参考。中央统—下达全国的《土地改革中对华侨土地财产的处理办法》后,广东根据该《办法》的精神,制定了-一些具体的实施办法。在政策上,规定要保护华侨劳动人民的小量出租土地,其每人平均土地不超过平均土地数一倍者,均保留不动,超过者也给予酌情照顾;严格区别出国前就是地主者和出国后其家庭上升为地主者的界限。对前者一般按地主对待,对后者称华侨地主,只没收其土地,对其房屋、耕畜、农具、粮食均保留不动(原由农民居住的房屋除外);侨汇一律不动等。这些土地政策,既坚决彻底地消灭地主阶级,满足贫雇农土地要求,又贯彻了党的统一战线政策,适当保护和照顾华侨、民族工商业者以及民主爱国人士、起义人员的利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又例如: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自发尝试。一般认为,改革开放后实行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最初发自安徽凤阳的小岗村。其实,广东农村自发地尝试推行不同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也是比较早的。广东党史二卷对此做了具体的阐述:惠阳地区紫金县王坑排生产队1974年底就偷偷给每人分番薯地,1976年又将2/3农田分到户种;紫金县上义公社1978年晚造有半数以上的生产队实行了“分田到户、包死上交任务”的办法;海康县北和公社谭葛大队1977年冬种时先在南五生产队实行联产到户的试验,1979年上半年起,在大队全面实行包产到户。1978年下半年,海南、粤东、粤北、粤西等地出现了生产队分队和包产到户。到1979年夏秋之间,海南地区包产到户的生产队2200个,占总队数的7.7﹪,包产到户约5万户,约占总户数的6.4﹪;惠阳地区包产到户37629户,占总户数4﹪;湛江地区包产到户27137户,占总户数1.5﹪;梅县地区包产到户5805户,占总户数0.9﹪。农村改革的序幕逐步揭开。
还有,在全国率先开展以搞活流通和价格改革为突破口的经济体制改革,引进外资和“三来一补”企业的创办等历史事件的记述,都凸显了广东地方特色。
(作者系华南理工大学教授)
第四,凸显广东地方特色
地方党史的编写需要处理好中央和地方、全国和地方的关系,既联系全国党史,又突出本地特点。全国党史着重研究中央的活动,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及其在全国贯彻执行的过程;地方党史则是着重研究地方党组织是如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本地区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广东党史二卷在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全国与广东的关系上有不俗的表现,没有拿全国党史的框框和结论硬套,没有局限于一地孤立考察,而是将全国党史的宏观背景和本地的实际相结合,突出广东本地区的特点。
农村土地改革中的对华侨的土地政策的制定;国民经济恢复中的在“封锁禁运”中拓展对外贸易、加强墟镇工作促进城乡交流、创建天然橡胶基地;工业化的起步中的鼓励华侨投资办企业、广州出口商品交易会的创办;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对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探索;“八字方针”的贯彻与实施中的清远“洲心经验”的推广与夭折、粤港澳边境小额贸易活动;拨乱反正和走向改革开放中的农村多种形式经济责任制的初步恢复;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尝试和对外开放的酝酿和“三来一补”企业的创办等,都突显了广东地方党史的特色。例如,广东是著名的侨乡,全国华侨1000人中广东华侨有600万,占全国华侨60﹪,占全省3000万人口的五分之一。广东的侨汇约占全国侨汇的八成。华侨也拥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制定适当保护华侨的土地改革政策,可以安定海外华侨及其在国内的眷属,使他们同情和拥护土地改革,争取他们参加新中国的建设。新中国成立初期广东制定的对华侨的土地政策,既贯彻了中央精神,又反映了广东特点。广东党史二卷对此花了大量的篇幅进行详细的叙述:华南分局就多次召集有关土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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