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今天我们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有若干的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地、快乐地生活。
我们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着我们的安全利益。现在就是父母也不能随意体罚我们的,要是伤害我们,他们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为了明白权力和义务我们要学习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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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很多的人,由于生活所迫却不愿、不能遵守法律,使自己和亲人难过。他,是我的同班同学,他家里穷困潦倒,家里下有一个比自己小几岁的妹妹,上还有年纪大,行动不便的的爷爷、奶奶。几年前电视剧的情节竟然上演在他的生活中,他的爸爸因为施工时不小心从脚手架上跌落伤残失去了劳动力,后来他妈妈由于生活的重重压力毅然选择了跳楼。他十几岁便背负起家庭的重担。一边做家里的顶梁柱帮家里种地卖菜,一边在学校里做一个知书达理的学生。他求学也比我们晚了几年,记得他的妹妹上六年级的时候,他才跟我们一起上五年级,我有几次问他为什么,他只是平淡的说:“我们家里的钱,只能供妹妹上学,而自己只得等家里稍微富裕了,再上!”。就这样,等到他的妹妹小学毕业时,他才上了六年级。今年妹妹上初中了,他心里不得不产生了一个荒唐的念头:他要放弃学业,帮奶奶爷爷干活、挣钱供妹妹安心地读完初中。但这个念头被一直关心他的老师打消了,老师说,《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或中断其学业。对旷课或自行辍学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教育其返校。他听后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虽然他的生活环境比较苦,但学校和社会也资助了他,给了他一些温暖,有几次,他对我们的行为感动地哭了。他在我们这个学校,这个班级,这个大家庭过得很充实,幸福。这是法律改变了他的求学之路,改变了他的性格和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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