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有关于实习单位的接收函

2024-05-02 来源:好走旅游网

  兹证明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09级6班,车玥同学,______年____月起在我单位工作。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公章):

  20xx年9月1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