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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打印机采购合同

2021-03-05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中标供应商:

  供货商: 需方: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福建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采购的产品所需资金

  来源构成为:预算内(53330);预算外(1000);自筹(54330)。 付款方式为:会计结算中心支付。 以上按实际情况打“√”确认,涂改无效。

  二、打印机品牌、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2.优惠率=(1-投标报价/基准价)100%

  3.“调整价格”指中标供应商根据需方的采购规模,在协议供货价格基础上给予的优惠。

  4.“实际采购价格”=“协议供货价格”-“调整价格”。

  二、保修期

  上述产品的保修期为18月;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后6月 故障响应时间为: 24小时内;故障排除时间为: 72小时内; 备品备件提供时间为:三个月内。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供货商于20xx年6月5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

  1.供货商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

  2.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验收标准:

  1.《福建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第三、五、八、十二、十三条; 2.装箱单;

  3.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提出异议时间:20xx年6月5日

  六、货款结算:需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原则上在15工作日内(每月上旬5日前,下旬20日后)全额支付给供货商货款。

  七、违约责任

  1.供货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供方逾期30日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供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供货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将予以没收履约保证金,损失赔偿不足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外发生质量问题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八、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可多选)

  (a)双方协商解决(√);

  (b)向供货商指定协调人反映(√);

  (c)向采购中心反映(√);

  (d)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

  (e)提请仲裁(√);

  (f)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供货商指定协调人电话:省采购办投诉电话:区政府采购办投诉电话:

  九、其他约定事项

  (a)需方凭《芗城区区政府采购申购表》与供货商签定本合同,《芗城区区政府采购申购表》应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中采购产品的品牌、型号、数量等应于《确认书》上所限定的相一致。

  (b)福建省20xx年二季度打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招标编号:GC20xx--86)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福建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c)本合同一式四联,供货商、中标供应商、需方、采购中心各一联,由此作为中标供应商结算的原始凭据之一。

  (d)本合同应经需方负责政府采购的部门或财务部门审核并加盖需方财务专用章后方为有效。

  (e)本合同经供货商和需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方(签章):需方(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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