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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绩效考核年终工作总结

2020-11-20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为全面评价各二级机构单位及人员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效能提高,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务求实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力求公正;坚持择优的原则,注重平时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局属各科、站所有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三、考核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局及二级机构考核工作的领导,局成立工作人员考核领导小组,履行考核责任。

  组长:郑炳粦

  副组长:郑建腾、张国霖、占飞豹、林海深、邱剑泰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考核方法

  绩效评估主要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等三种方式进行。

  1、指标考核。年终由局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局办公室、财务室等单位配合,组织局机关效能监督员,按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内容进行,同时根据日常绩效考评台帐、记录情况,召开会议集体研究评议打分。

  2、察访核验:局效能办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对被评估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实行扣分制,直接在年度绩效评估总分中扣分。

  3、投诉件督办。对企业和群众的效能投诉,实行跟踪督办。对影响环境建设,有损机关形象,侵害群众利益,违反效能制度的人和事,对责

  任人予以效能告诫,并在责任单位年度考评的相应指标中予以扣分。科、站在自查件中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处理,可以不扣分。

  4、专项督查。局里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以及市领导、局领导指办件办理情况开展督查工作,维护政令畅通,促进工作落实。

  五、考核内容

  分为单位绩效考核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

  (一)单位绩效考核。

  依据单位工作绩效、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执行上级规定、决定及社会公认情况进行评估。

  1、公共目标占40分,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作风、敬业精神、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洁自律、遵章守纪以及自身建设和社会公认情况评估等。

  2、业务目标占60分,主要包括:岗位责任目标及衡量标准、完成时限及质量要求,创新创优目标及产生的效益等。单位年度业务目标由局各科室负责人依据每条线工作实际和年度工作目标及各自岗位职责拟定,年终分线进行考核审定。每位工作人员则根据单位年度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并认真作好工作日记,为考核提供依据。

  3、设立加扣分项目。加扣分分别累计不超过20分,此项考核由各单位自行申报,各科室提供依据,局务会议审定。具体如下:

  (1)被考核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加分:

  一是单位获得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的,加5分;二是单位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加3分;三是单位获得省级、市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加2分;四是单位或个人组织撰写的理论(科研)文章或调研报告在国家、省、市刊物发表并获奖的,分别加3分、2分、

  1分;五是单位某一项工作受市领导(省相关部门领导)批示表扬或转发推广的加2分。

  以上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年终考核时均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同一项工作多次表彰或批示表扬的以最高项为准。

  (2)被考核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倒扣分:

  一是业务工作受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新闻舆论曝光,情况属实的每次扣3分;二是不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差的,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进京上访每次扣5分,去省城上访每次扣3分,去市政府上访每次扣2分;三是不及时接受农民咨询服务,被群众投诉且投诉内容属实的,每人次扣2分;四是工作人员当年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每人次扣2分,班子成员受行政记过处以上处分的,本单位不能评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每人次扣5分;五是发生涉农安全生产有连带责任事故的,每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不能评先。有直接责任事故的每次扣5分。

  (二)工作人员考核

  1、对工作人员的考核,以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2、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工作人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次年年1月进行。

  3、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1)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必须在优秀指标名额内,从绩效考核测评分在90分以上(A档)的人员中产生。平时绩效考核分数有两次以上在90分以下的人员,年度考核等次不得定为优秀。

  (2)年度绩效考核测评分值在70-89分(B档),且平时绩效考核每次得分均在70分以上的人员,年度考核可确定为合格等次。

  (3)不能按质按量完成市委、市政府、局所安排的工作,影响全局的'工作,年度考核测评分值在60-69分(C档),或平时绩效考核出现有50%以上考核周期得分在69分以下或有1次以上得分在59分以下的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可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4)年度考核测评分值在59分以下(D档),或平时绩效考核出现有50%以上的考核周期得分在59分以下的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六、考核程序

  1、自评:各单位在年终对本部门年度共性目标和业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自查,按照实事求是的要求逐项进行自我评估,自我打分。

  2、考评:由局分管领导组织相应科室人员对各相应单位完成共性目标和业务目标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和检查相关台帐资料的办法进行,并进行综合评估打分。

  3、互评:局分管人事的负责人及人事专干组织各涉农二级机构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互评,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进行联评。

  4、考核结果:局分管人事的负责人及人事专干将各单位的自评、考评及互评情况汇总后报局务会研究审定,确定考核结果。

  七、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从政府预算绩效考核奖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对考核结果实行奖优罚劣。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予以奖励;年度考核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局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且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并取消年度考核奖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予以辞退。

  (二)单位考核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按得分多少将被考核单位分别评定为一类、二类、三类。年终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在确定二类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均奖励基数后,一类单位人均奖励基数在二类单位人均奖励基数上增加20%,三类单位人均奖励基数在二类单位人均奖励基数上减少20%。

  八、相关事项

  (一)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各二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所有工作人员的考勤责任人,要做到每周有记录,每月有汇总,每季有考核,年终有自评。

  (二)加强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考核。各二级事业单位负责人每个季度要及时统计各单位工作人员过错与失误,创新与贡献的具体情况,并在向本人反馈的基础上,经分管领导审定,报局备案。

  (三)加强对平时考核的监督检查,局办公室负责接受社会各界及服务对象对二级事业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公共目标、业务目标等方面的投诉,组织核查,每季度对查实的投诉和各项加扣分事项进行统计并予以公布。

  (四)各项业务考核指标由各条线根据局所下达的任务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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