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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印发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

2020-07-17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甲方:开发公司

  乙方:吉安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丙方:

  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补充协议,本协议

  就甲、乙方同意丙方承包XX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并明确三方有关法律责任。协议如下:

  1、乙方与开发公司所签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应丙方要求签订,乙方实际不参与该项目物业管理, 而是由丙方承包该项目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因此,丙方对该项目物业服务管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吉房物业公司与开发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由丙方承担。物业服务小区的人员、财

  产出现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都与甲、乙方无关。

  2、该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期间,丙方应主动维护甲、乙方信誉和形象,自觉加强安全生产和管理,聘请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接受甲、乙方的指导和监督。如丙方违反此规定,且不改正,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与甲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丙方承担。

  3、丙方承包XX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每年需向乙方支

  付5万元的承包费。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_20xx_____年___5___月___30___日始至___20xx____年___4___月___30___日止。如执行中遇到问题,三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5、协议如需提前终止,须在终止日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6、本协议是三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经办人签字:

  乙方:

  经办人签字:

  丙方: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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