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就_______工程施工承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
4、工程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_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工程总价包含乙供材料费、安装费用、材料保管费用、搬运费用、安全保障设施费用、工伤保险费用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非经甲方认可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 设备、材料供应
1、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及乙方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需提前10天向甲方上报所需材料计划,以便甲方安排采购进场。
3、乙方负责甲供材料到场的卸车工作,费用已在合同总价中。
4、乙方负责收集提供工程材料报验资料并经监理或甲方代表检查确认(不论甲供还是乙供)。
5、乙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应符合预算等相关投标文件,质量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材料进场后需通知甲方代表进行检查验收,未经甲方代表验收不得用于本工程施工。
6、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供主材剩余,甲方将按采购价在其结算付款中扣除。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否则对于实际竣工之日的确定会产生相关的纠纷。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检查。
2、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向甲方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隐蔽工程未经甲方专业人员检查不得隐蔽,否则将承担有关责任。
3、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4、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工程资料,竣工图和光盘等,双方共同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一月内审查完毕。
6、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乙方如不能在安排的期限内整改完成且达到竣工要求时,甲方有权按计划合法使用而不被视为验收通过,乙方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处理完毕,直至验收合格。
7、竣工日期以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可以对施工设计进行部分变更,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因施工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减,根据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要求和图纸;
(2)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参加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各方共同签署的交底纪要;
(3)审核乙方工程进度报表。
2、乙方
(1)自备工程所需要的加工器械和施工工具;
(2)做好材料和设备的检验、管理;
(3)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提供工程进度报表,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5)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6)负责提供现场的二、三级电箱,以满足现场的施工要求,使用的电箱要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承担施工用电费用。
(7)负责及时收集、清运现场施工垃圾,并对所属施工区域安排专人进行清扫,确保施工现场整洁。
(8)负责竣工验收完成交付甲方之前半成品及成品的保护工作。
第八条 安全生产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设置安全保障设施,自费办理工伤保险,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非因甲方原因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价款结算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本工程总价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2)本工程总价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3)本工程总价按照工程单项费用累计结算。
2、工队进场预付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元;按工程进度付款,此月支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_________%;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交付后____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发票,甲方付至总价款的_________%。
3、余______%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____年,到期后付清。
4、施工图中已反映的内容,如属漏报,则认为已包含在其它相关项中,不再增补。
第十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乙方在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对于材料的使用,应坚持合理用料、节约用料的原则,严禁超标准用料,超标准用料造成甲方的超额支出损失,在工程费用结算时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除。
2、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10%偿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3、乙方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0%偿付逾期违约金。
4、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5、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用,按照同期银行借款利息支付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应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1、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3、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乙方各执_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