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培养学生素质、适应社会需求,根据教育部关于中职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共同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协作、互惠互利等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订本协议。
一、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为校企合作单位,乙方同意作为甲方的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接受甲方学生到乙方进行实习实训教学,甲方参照乙方建议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甲方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派遣专业学生到乙方开展工学结合实训及顶岗实习。乙方根据学生实习实训的内容和项目、课题给予适当安排及指导,以保证学生能顺利完成实习实训内容,为毕业后服务于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合作时间
(一)协议有效期为两年。
(二)学生实习实训的具体时间段、人数和批次根据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实习实训领导小组(组长由乙方担任),对学生进行教学指导和常规管理。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制定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教学计划,提供实习实训学生名单,指定一名当期实习实训工作负责人与乙方对接。
2.负责对实习实训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乙方的保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和其它相关规章制度。
3.为乙方提供有关专业信息服务、进行技术咨询,创造条件与甲方进行技术协作。
4.为乙方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供帮助和便利。
5.在乙方挂“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校企合作单位”牌匾。
6.聘请乙方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参与教学研究活动,双方共同研究、开发、建设专业、课程和教材。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经双方协商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接纳甲方相关专业学生及教师到乙方参观,协助甲方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任务。
2.根据甲方的实习实训计划和学生自身条件,具体做出工作安排,将甲方学生安排到乙方设定的岗位上实习实训。
3.付给甲方实习实训学生相应的劳动报酬。
4.安排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实习实训指导及教学研究工作及担任兼职教师,学生实习实训结束后,为学生做出书面鉴定。
5.提供实习实训学生必需的技术资料和产品样品,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为学生的生活提供便利。
6.保障实习实训学生的健康安全,不安排学生从事超常工作强度或与专业无关(除公益活动外)的事情;如出现工伤事故,乙方按国家《劳动保护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它
1.若需对违纪学生做出终止实习的决定,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并将学生交由甲方对接人员带回学校处理。
2.每位学生制服及饭卡应于期满办理完有关离职手续时退还,如有故意损坏,按乙方有关规定赔偿,甲方亦有责任协助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乙方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乙方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乙方形象。
4.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请假,按乙方《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相关条例执行。
五、附则
1.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甲 方 代 表:
乙方(盖章):
乙 方 代 表:
签 约 时 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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