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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规章制度

2021-07-17 来源:好走旅游网

  学籍管理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最基本的常规管理,对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贯彻执行中必须保持它的严肃性。为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适应高一级学校招生考试和高中毕业考试以及学生毕业后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学校学籍的管理水平,早日实现学生学籍的信息化管理,根据省、市关于学生学籍管理文件精神,对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籍的取得

  初一和高一年级新生,凭新生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缴费注册和办理其它手续,旧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清学、杂费和其它各种费用。家庭经济确有困难,可以申请缓交或迟交或免书杂费,由班主任了解情况,提出意见,报校长审批。

  开学初班主任收齐学生交费凭证,制好表格交总务处在相应栏目内填上“已注册”字样,该学生才取得相应学号,并取得学籍。

  二、学籍的管理

  1、学生学籍设立专柜,信息化管理

  学生学籍、各种表册,入学后及时办理齐备,学生档案装订成册,摆放整齐,设立专柜且把有关内容输入电脑,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2、学生档案的填写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注册人数及时建立学籍,按市教育局的规定编写学籍号,规范填写,盖全公章。旧生应根据注册等情况进行期审。学生档案中每学期末评语、成绩等有关内容由班主任如实填写,评语要工整,写好等级操行评语,且在规定的地方签上班主任姓名以示负责。

  3、休学、复学、退学、转学的办理

  学生的休学:在校学生因病或其它正当理由不能坚持学习者,可以休学。由学生本人申请,经班主任、校长同意签字后,教导处发给休学证,即可休学。因病休学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其它原因休学必须有家长的申请或有关证明。每次休学期限为一年,期满不能复学者,经学校核实同意后可以再次办理休学手续,第二年仍不能复学者取消其学籍。

  学生的退学:学生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学习或不愿继续学习者,可以退学。由学生本人申请,经班主任提出意见,报教导处、校长批准后办理离校手续,即行退学。受饬令退学处分者,也必须办理离校手续方可离校。

  学生的转学:学生因家长调动或其它正当的理由,可以转学,由学生或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了解情况并同意,校长审核加意见后办理离校手续,教导处发给转学证。

  要求转入的学生,经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学校了解情况,校长审批同意,转出学校同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入。

  4、严格执行月报表制度

  每月对学生人数和变动情况做好及时的统计和整理,班主任按教导处报表项目严肃认真填写后交档案室。

  三、学籍的取消

  1、自然取消

  学生毕业后原取得的学籍自然取消。

  2、非自然取消

  旧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交清学、杂费和其它各种费用(困难生除外),作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学籍;学生因正当理由转出学校的或被饬令退学处分者也被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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