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生命的理念和意识,杜绝企业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保障出租车运输行业安全,保护出租车运输行业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出租车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安全发展。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特与分公司签订此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工作职责
(一)分公司工作职责
1、要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7号)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xx年第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对辖区内出租车运输安全生产进行统一管理,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将安全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到个人,确保实施有效管理。
2、要加强对出租车、出租车例保站和出租车修理厂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即:要制定周密的安全生产计划,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从业人员等有关人员签订责任书,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按规定及时整改,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并报告有关部门。
3、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出租车驾驶员、例检员、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学习宣传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以及技能培训,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习国家、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4、要坚决杜绝出租车擅自改装;要保证车辆“三角垫”、“安全警示牌”、灭火器等设备齐全有效;要督促驾驶员随车携带“四证、二卡、一单”(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二级维护卡、保险卡,例保单);要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不准带病车辆上路;要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二级维护、等级评定、例保检查;所有出租车必须保险到位才能从事运输经营。
5、要严格审核驾驶员资质,建立健全驾驶员资质审查台帐,对资质达不到条件的不准进入公司从事运输经营;对出租车变更驾驶员的,必须审核把关后报备给县运管局;严禁出租车进行买卖。
6、要加强出租车的运营管理,不得随意停车上下旅客;必须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杜绝不使用计价器乱收费情况的发生;出租车包车要办理相应的包车手续。
7、要按照“安全优质,平稳有序,通畅便利”的要求,加强对沧源县出租车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统一部署和安排。春节、清明节、“摸你黑”狂欢节、端午节、中秋节、“十一”黄金周等节假日和重大会议及重大活动期间,人流相对集中,流量大,要成立各种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检查运输经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运输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运输经营工作顺利进行。
8、要准备充足运力,改善运输组织,全力避免发生旅客滞留现象。一是要提前调查预测旅客的流量、流时、流向,根据客流变化,合理调配运力,及时调整车辆密度。二是要按照各级管理部门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运输经营活动,保证运输安全。三是要认真检查落实应急预案和应急运力体系,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9、要认真落实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防“六超”(超能力 、超强度、超定员、超载、超限、超负荷)的规定,加强源头管理,全力以赴做好各项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要做好防范强降雨、泥石流、雷击天气、雾霜和冰冻天气及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
10、要督促驾驶员履行好对乘车旅客的“三品”查堵职责。要求驾驶员防范好因各种突发和恐怖事件而危及驾驶员、旅客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情况的发生。
11、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班车客运经营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工作职责和程序,认真实施相关安全检查,做好出租车经营安全管理工作。
12、要坚持以优质服务为核心,以优良环境为条件,以优良秩序为保证,来实现服务过程程序化、管理规范化和质量标准化。
13、要严禁驾驶员酒后、疲劳或服用驾驶禁忌药品驾驶;严禁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驾驶;严禁审验不合格车辆从事运输经营。
14、要加强值班管理,实行24小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按要求报送各种报表、信息和材料。
(二)县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1、研究和制定工作措施,督促、检查分公司对出租车行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2、帮助分公司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
二、考核办法
20xx初,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公司的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造成旅客伤亡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考核结果将作为资质评定、经营条件复审的重要依据。
三、其他事项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县人民政府、分公司各执一份,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执一份。生效期为X年1月1日至X年12月31日。
人民政府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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