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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场地租赁合同

2020-05-09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甲方: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艾城收费所

  乙方: 宗 玲

  甲乙双方就租用羽毛球场地之事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协商,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一致同意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活动时间:

  每周租用乙方的羽毛球场地一次,具体时间暂定为每周二或每周四下午4:30-6:30。

  二、地 点:

  永修县新华学校羽毛球馆

  三、羽毛球场地租金:

  1、场地费:300元/20小时×10个月=3000元

  2、球 费:45元/每月2筒×10个月=900元

  3、合 计:3900元/年

  四、租金支付方式:

  通过转帐一次性付清

  五、场地保证

  1、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甲方在规定时间内的场地使用。

  2、本合同一式份,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甲乙双方表签字盖章生效,甲方执份,乙方执 一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或合同有关的异议,甲乙双方通过好友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就提交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裁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20xx年9月20日

  帐 号:

  全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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