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协商,甲方将 济枣公路南沙河段路两侧 工程的绿化项目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绿化工程,交付绿化成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 绿化工程名称
二、 绿化工程量按实际棵数与绿化量计算。
三、 工程造价:大写人名币约 元具体按实际工程(见附件)计算量。
四、 施工日期以具备施工条件并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的适当时间乙方开始施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程结束。 五、 甲方义务:
1、 甲方必须在乙方施工前将绿化工程施工的各项要求(如图纸等)交给乙方。
2、 甲方必须提供施工的各项条件。
3、 因甲方水电提供不及时或提供不符合乙方施工条件致使乙方不能在正常期限内完成绿化工程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4、 甲方不得随意中途变更工程要求。
5、 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六、 乙方义务
1、 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施工。
2、 乙方有接受甲方专人合理监督检查的义务。但甲方监督检查不得妨碍乙方正常工作。
3、 乙方不得将工程在发包给第三方完成。
4、 乙方须在工程约定期限内交付绿化工程。
5、 乙方所交付的绿化工程在绿化工程交付后一年内确保成活率要达到85%以上。
七、 付款方式
1、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付工程总造价的 %,大写人民币 即作定金。
2、 工程完成一半付总造价的 %,大写人民币 。
3、 绿化工程完工后,付工程总额的 %,剩余款于 年月 日之前付清。
4、 工程结束,甲方须在7日内验收完毕。如甲方在7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不完毕,该工程视为甲方已经验收完毕并且合格。验收完毕之日起,乙方负责一年内养护,甲方负责看管。
八、 违约责任
1、 乙方须按约定时间向甲方交付绿化工程。
2、 甲方须在按约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甲方延期付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并赔偿乙方的各项损失。
九、 争议解决
双方须诚实信用的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十一、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书面约定。
十二、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等,乙方提供的苗木品种清单作为
本合同的附件。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