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买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人: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税号:
甲、乙双方就《SGM》项目进行配件采购,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配件及支付方式
1.1.配件费用总额为: 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00)
1.2.支付方式:在甲方收到乙方全额增值税发票后1周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00)
1.3甲方开票信息:
货物名称:配件
公司:
税号:
注册地址:
电话:
二、违约责任:
甲方若未按约定按时支付款项,从延迟付款的第一天起每延迟一天支付合同总价的0.5%。逾期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上述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甲方付款义务的履行。
三、不可抗力
3.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
3.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3.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四、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都有权将争议和纠纷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该仲裁委员会的规则进行仲裁,该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六、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6.2.本合同期满时,合同项下的任何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
6.3.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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