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地情况
甲方将位于湖南常德澧县澧阳镇翡翠华庭旁边闲置草坪约800平方。
二、租期
租赁期限长期使用,暂定20xx年。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经商使用,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租赁期限界满后,租金平等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土地归还甲方使用。
六、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为 元每年,租金按一年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第二次支付时间 年 月 日完成,由甲方开出收据给乙方。
七、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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