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
为建立良好银企合作关系,促进银企双方的共同发展,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银企双赢的战略目标,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支持、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义务:
1、甲方愿将乙方作为主办方银行,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优先委托乙方办理各项银行业务。
2、甲方协助乙方确保在甲方借款的企业、自然人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并将该账户作为日常经营结算账户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扣款协议以及法律文书,必须是甲方与其借款企业、自然人双方充分协商签订的,是借款企业、自然人意愿的充分表达。
4、甲方确定其借款企业、自然人开立的账户为重点监管账户的,应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确保出具账户经济资料的合法性。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愿将甲方作为重要合作客户,在符合法律、法规、金融政策以及我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优先为甲方提供金融结算服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现金管理系统作为技术支持,做到方便,快捷的为甲方提供包含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批量支付、批量代扣等金融服务。
3、乙方为甲方提供其确定的重点监管账户的银行对账单,但甲方需提供合规、合法协议。
4、乙方根据甲方的业务发展需求,可为甲方提供财务POS,专业理财等增值金融服务。
三、甲乙双方都有义务及责任共同研发更有利于银企合作的金融产品,以新理念及以新技术促进银企合作,从真正意义上做到银企双赢。
四、甲方与乙方建立定期交流机制。指定双方专职客户经理交流联系。
五、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争议或需要对协议中的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时,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七、若因甲方政策调整和机构改革需要变更,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八、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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