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拟入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现郑重承诺如下:
1.本公司自愿出资万元,入股设立重庆市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占股份总额%。作为股东,保证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不抽回资金。
2.本公司严格按照《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审核工作指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上报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公司承诺成为重庆市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后,将严格遵守《公司法》、《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义务,完善公司治理。
以上承诺若有虚假,本公司愿承担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
公司(公章)
日期:2X年7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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