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场运行管理细则
1、停车场设固定车位及非固定车位,固定车位需对号停泊,非固定车位车辆进入停车场均采取就近泊车原则停泊。
免费车辆的使用
免费车辆需由三翔置业公司总经理签署后,交由物业服务部安排秩序维护班长发行免费卡。
3、月租车辆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车位的客户可与物业服务部接洽,由财务部同事全面介绍车场使用及收费情况;
(2)财务部同事与租户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租约复印件交物业服务部部备案,同时知会秩序维护班长车位出租情况。由秩序维护班长发行月票卡。
(3)每月由财务部根据租约的规定时间发单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缴租金。
(4)租户在缴完租金后,凭缴款单位由秩序维护班长对卡进行延期。
(5)注意事项:
A:领取月票卡时,需向财务部缴纳100元/张作为押金。
B:如因原卡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做卡时,需向秩序维护班长阐明原因并出示缴款证明后方可重新领卡,并交纳卡费。
4、时租车辆使用方法
(1)车辆驶至车场范围内向车场管理员取得泊车票进行停放车辆;
(2)司机按车道标志指示驶入停车场;(注意服从车厂管理员指挥)
(3)车辆选择车位泊好,检查车箱内无贵重物品后锁好车门,离开;
(4)离开车场时,司机应主动到车场管理员处缴费;
(5)泊车未到十五分钟者,免收停车费,每小时2元/小时收取;
(6)司机在缴完费后需尽快驶离大厦停车场,以免阻塞车场出入口;
5、卸货车辆使用方法
货车进入首层卸货时,需停泊在卸货区内;
卸货车辆必须凭卸货单到出口岗亭处持驾驶证换取卸货车辆停车证,享受免费服务;半小时之内享受免费服务,超过1小时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
货车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
货车在卸货区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货物,并把货物运走;货物不可在停车场长时间摆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货主自行负责;
货车在卸完货物、清点完毕后,需尽快离开,以便其他货车进场;
货车离场时,持卸货车辆停车证换取驾驶证或持时租卡到车场管理员缴费;
6、摩托车使用方法
摩托车进场后,由车场管理员发卡,一半悬挂于摩托车上,另一半由车主妥善保管;
(1)摩托车主必须听从摩托车收费员安排,排放整齐;
(2)摩托车出场时,需由车场管理员对卡进行核对后交付存放费方可离场;
(3)摩托车收费标准为一元一张,每月存放费30元/月;
7、停车场保安维护
停车场内特设1名秩序维护员负责巡逻,维护车场秩序及治安及协助车场收费人员进行管理;
24小时闭路电视及录映,由消防中心秩序维护员负责,发现可疑人物在车场行动,立刻通知车场秩序维护员及班长前往处理。
停车场周边应加设护栏装置,便于日常管理。
8、车场清洁管理
(1)停车场之清洁由负责一层大厅的保洁员执行,每天定期清扫地面2次,其余时间保持地面没有垃圾、积水;
(2)保持车场内各种标志牌、指示牌干净无灰尘、蜘蛛网;
二、车场保安员工作细则
(1)车场进场秩序维护员须熟记车场守则,对进入车场的租赁客人,要热情有礼;
(2)维持车场出入口秩序,保证车道畅通;
(3)车场保安要合理安排停泊车辆;分清是否固定车,并对号停泊;编号外的地方禁止停车;送货车辆要停泊在指定的货车停泊位;停车不能压线。
(4)固定车位不能安排其他车辆停泊;固定车离开后,要将障碍锥标志放在固定车位上。
(5)禁止无关人员玩弄车辆及停留于车场。
(6)车辆停泊后,要求司机熄火将贵重物品取走,关好门窗。
(7)搬运人员,施工人员在车场工作,需申请并做好登记,进出物品需有秩序维护班签发的放行条,方能放行;
(8)禁止送货或搬运人员在车场闲坐、躺睡,应劝其离开;
(9)熟记固定车位及月保车车辆,公司车辆牌和司机;
(10)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班长、主管前往处理。对车场的设备损坏及卫生情况要及时上报秩序维护班长
(11)车主丢失停车证(卡)的凭车辆执照取车,并做好登记,无停车证(卡),又无车辆执照的一律不得取车,以防车辆丢失;
(12)防止停放的车辆被骗取走或被盗,发现可疑人员或车辆及时上报级;
(13)注意取车和停放车辆的秩序,特别是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期会出现停车和取车混乱,因此,要求取车和停放车辆的车主,遵守秩序和互相谦让,注意安全;
(14)不准在停车场内加油和燃放易燃物品等,禁止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及洗车;
(15)停车场内严禁堆放任何杂物,确保场内的.车辆安全出车;
(16)车场管理员定时巡查车辆及登记车辆停泊车位号码,指挥车辆出入及管理卸货区秩序。
(17)对进入卸货区车辆进行指挥,维持卸货区秩序;
(18)对卸货车辆有权检查其送货单,禁止非卸货车辆进入卸货区,并督促卸货车辆领取卸货车辆停车证;要求卸货车辆尽快卸货,离开车场。
《露天停车场管理方案》
三、车场收费员工作细则
在出口处设置一名收费员,专门负责车场的时租车辆收费工作。
(1)车场收费员需熟习车场收费程序的操作;
(2)注意车道出入口的车辆情况,随时与车场保安保持联系;
(3)对卸货车辆进行检查,并发给卸货车辆停车证。
《露天停车场管理方案》四、停车场管理守则
1、进入车场
(1)一切车辆进入车场必须遵守车场保安指示或路标指示;
(2)必须遵守停车场内行车速度;
(3)遇有轮候进入车场时,应耐心等候服从保安员指挥,严禁超越前列车辆。强行进入,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4)除非必要,不得响号。
2、使用车场
(1)泊车妥当后请马上关引擎;
(2)泊车不得超越一个车位;
(3)泊车不得超越指定界线;
(4)泊车与泊车证显示车位相符,严禁乱停乱放;
(5)泊车后司机应关好车门、车窗,取走车匙,贵重物品不应留置车内。如因大意造成之损失,物业服务部概不负责;
(6)使用车场卸货,货物应尽量堆放在卸货区内,并及时运走。严禁在车道内或卸货区外一切地方卸货。如有违反,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卸货,并责令违反在最短时间内使道路恢复畅通;
(7)用户应对自己货物负责,装卸货物应快捷,以免影响他人使用上落货区;
(8)一切司乘人员在车辆停妥后,应尽快离开车场;
(9)车场内停泊车辆不准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如有违反而造成任何后果,该车辆所属单位/车主或司机应负责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10)保持车场内整洁。
3、离开车场
(1)在停车场出口,视情况需要,保安人员有权要求驾驶司机出示该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
(2)出闸时,严禁不听指挥,强行驶离;
(3)载货时驶离本停车场,应出示本车厂认可的放行条;
(4)车辆缴款放行后,需尽快离场,以免阻塞车道。
(四)车场应急措施
1、停车场发生火警——需即时通知消防中心,或打119报警。
如火势较小,可以即时用灭火筒进行扑救;
如火势剧烈,难以控制时,则协助其他人员疏散撤离。
2、如遇车辆失窃
注意保护现场,并通知保安部报警,在警察未到达现场之前先用围栏围住现场守候,同时给失主作简单记录。
3、车场发生车祸
如发生人员损伤,需马上打“120”电话叫急救车;
保护现场,并通知秩序维护班长、主管或报警;
对现场进行拍照留底;
疏导其他车辆,免致车道堵塞。
4、车场发生水浸
-应准备一定的沙包,以作应急之用;
如发现水浸,应即时通知秩序维护班长及维修人员,进行紧急排水;
调派人手用沙包进行堵截水源;
如遇水管爆裂,马上到水制房关闸。
5、发现可疑物品
发现可疑的物品,请不要搬动,可通知秩序维护班长处理。
6、发现可疑人物在车场行动
-先知会秩序维护班长,同时报告自身位置,待增援同事到达后上前盘问。
7、如遇与客户纠纷时:
及时通知秩序维护班长,如实汇报双方损失情况;
由秩序维护班长确定处理方案;
尽快恢复车场正常运作;
将事件报告及时反馈给物业服务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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