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学生和学生家长的要求,学院同意学生不参加学院统一安排的实习。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实习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意见:
一、学生自己负责联系实习单位,完成实习的所有任务。
二、学生应和实习单位签定《邯郸学院学生自主实习审核表》,并交实习生所在系(二级学院)一份备案。
三、学生应经常和所在系(二级学院)班主任联系,定期向班主任通告本人的实习状况。
四、学生在实习期间,由家长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监护,出现人身或财产安全问题,责任自负。
五、学生在实习工作结束后,必须向本人所在系上交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等实习材料。否则,实习成绩不予承认。
学生签名: 日期:
家长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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