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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所个人2023年工作总结

2023-09-13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一、工作成效

  一年来,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得到了进一步转变,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赶超意识不断提升,干工作的激情和热情异常高涨;工作作风不断改进,更加关注民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把八项规定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改进了文风会风,杜绝了铺张浪费。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等制度,运用教育、指导、帮助等服务性措施,激发了企业自身的内在动力;通过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监管法律法规,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升;通过对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消费者可以有效行使监督权,有力地促进了餐饮服务单位责任意识的增强;通过实施“网格化监管,信息化运作,台账式落实,责任制推进”的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得到了较好落实;通过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县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持续开展“一创双优”活动

  严格按照活动办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濮阳干部文化、“三李精神”等思想政治理论和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知识,扎实开展“大论坛”演讲活动,着力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

  二是采用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对“十八大报告”、《党章》、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取得明显成效。在由清丰县委宣传部、总工会主办的清丰县“新华杯”党的十八大知识竞赛中,我局获得三等奖的好成绩。同时,在清丰县社会主核心价值观知识竞赛选拔赛中,我局代表队脱颖而出,并代表清丰县参加市委宣传部组织的濮阳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识竞赛,经过激烈地角逐,最终获得三等奖的好成绩,展现出清丰县药监系统年轻干部的良好风貌。为庆祝建党九十二周年,我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积极参与全市食药监系统迎“七一”歌咏比赛。以一首旋律优美,形式新颖、丰富的《万泉河水清又清》表达了对党、祖国的深情厚爱,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广大干部职工增强了集体荣誉感,激发了干事创业的热情。

  三是开展了“学先进、找差距、促赶超”集中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了“四篇文章”、“四个专题片”以及段书记在清丰调研时的讲话,并撰写了心得体会。同时组织开展了“学先进、找差距、促赶超”大论坛,全局干部职工结合药监工作实际,各抒己见,查找不足,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了今后赶超和努力的方向。

  四是以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为落脚点,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进农村、进企业)活动,严密药品违法广告监测,积极实施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印发了《清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责任科室及配合科室,各责任科室针对所担负的具体任务制定了落实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与所属各单位层层签订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确保了“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将廉政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内容,促使系统党员干部认真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防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升监管队伍整体形象。

  (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组建机构。清丰县食品监督所于3月15日挂牌成立,核定编制35人,已到位18人。监督所成立以来,着力在狠练内功、调查摸底、学校专项整治、文明餐桌、综合提升、透明厨房、打击保健食品“四非”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方面下功夫,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2、摸底调查,建立健全信息档案。至目前共摸底建档730家餐饮服务单位。其中大型餐馆2家,中型餐馆38家,小型餐馆512家,小吃店51家,快餐店12家,学校(包括幼托机构)食堂115家,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319家,持证率为43、7%。督促无健康证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1150人。

  3、餐饮服务行政许可。3月份以来,我局有序开展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参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制定了《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程序,对餐饮服务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核、发证以及变更、延续、补发、注销等工作流程所需资料做出详细规定。接管以来共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255家,现场核查229家次,已办理餐饮服务许可216家。

  4、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先后联合县教育局开展了春秋季学校食堂专项整治、联合县工商局开展了打击无证经营专项整治、中秋国庆期间专项检查、餐饮类食品摊贩专项整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非法使用地沟油、劣质油、鲜肉及肉制品、学校周边环境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04人次,检查餐饮单位806家次,下达整改意见书636份,限期整改530家,没收问题食品200余公斤,查扣销毁“三无”及过期食品50余件,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5、保障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一是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成立了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调集精干力量,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的监督保障、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严格实施驻点监管责任制,明确责任监管人员和责任领导,为保障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实行重大活动期间全程监管。对定点接待单位实行驻点监督,全程动态监管。严格监控重点环节。对食谱审查、食品采购、加工环境、加工程序、食品留样等环节进行全程动态监督监测。三是提高突发事件处理能力。根据重大活动性质、规格、规模、要求等情况,制定了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班,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做好上传下达,确保应急处置快速高效。有效保障了高考、中招等重大活动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6、宣传培训。一是加强培训,提高监管队伍自身素质。通过法律法规、执法程序等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队伍综合素质,提高监管效能。二是对全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分批进行培训,系统培训《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目前已培训400余人次,发放资料1000余份。通过培训,增强了从业人员的依法、诚信经营观念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三是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报刊、电视台、网站、专题培训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深入学校、工地、企业、农村、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000多份,咨询服务群众100多人次,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为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7、积极完成20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为确保抽检任务的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我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抽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按两步走工作思路,及时制定了抽检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抽检任务、重点场所、品种、检验项目和工作要求;主动加强与食品检验机构的联系,配备冷藏箱、采样袋、样品盒等设施设备。截至目前,超额完成20xx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05批。

  8、积极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排除食品安全隐患。我局联合教育局对全县115家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进行了量化分级。通过现场检查评定,有40%学校食堂达到了B级,50%为C级,10%不予评定。对评定为C级的单位将纳入重点监管,增加日常监督和抽检的频次和数量,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提高餐饮服务水平。对于不予评定的学校食堂,限期整改,以期尽快达到提供餐饮服务的标准要求。

  9、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我局制定了《清丰县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县城划分成五个责任区,分别由科技干部带队,对城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地毯式排查,各队按时汇报每日监督检查情况,并做好当天工作安排,以确保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共288家。其中,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150家,书写现场检查笔录236份,针对部分餐饮服务单位无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培训合格证明、操作人员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索证索票制度和台账登记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233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2份。

  (四)全面加强药品质量监管

  1、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继续深入推进以品种为单元的GMP管理工作,坚持“五结合两促进”和“12334”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驻注射剂生产企业监督实施方案》,以《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保证每周至少一次对河南天方华中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从原辅料来源的合法性、生产工艺与批准工艺的一致性、成品的检验和放行等方面,逐工序、逐岗位进行,促使企业不断提高实施以品种为单元的GMP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有效。截至目前,共收集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268例。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经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和加强药品监管机制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责任落实,加大宣传发动,加强部门联动,约谈企业代表,整合执法力量,结合药品生产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精心策划,周密部署,使全县药品质量安全可靠,不断向好,未发生药品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维护党和政府公信力、树立新机构新形象。

  2、加强药品稽查抽验。我局持续推进药品稽查日常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抽验工作,截止目前,共出动车辆615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968人次,共检查药品零售药店120家次,涉及全县56家零售药店,医疗机构795家次。完成日常监督抽验任务80个批次,不合格24个批次,不合格率30%。

  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立案54起,涉案金额为6万余元,无重大案件;案件办结51起,案件办结率94、44%,罚没金额17、7万余元,当事人均能自觉履行处罚义务,并已按时全额上缴国库。其中不属于我县局管辖的案件均已移交,发送案件移送书26份。根据案件要求发送协查函26份(其余直接发送案件移送书),收到回函2份,退函1份;共收到核查函3件,并已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一一核查并及时回复,回复率达100%。

  3、加强药品流通监管。继续落实“以渠道保安全”的监管理念,强化药品流通环节“两重点”监管,做到“三严厉”。即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抓住购销渠道、储存养护、冷链管理等重点环节,中药材、中药饮片、疫苗、生物制品、易制毒化学品等重点品种,严厉查处药品批发企业进货渠道混乱,购销记录、票据不完备及“挂靠”、“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零售连锁企业药品不统一配送,私自外购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医疗机构购进验收记录不规范,药品储存摆放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流通环节药品电子监管,由专人负责,定期登陆电子监管网,及时发现处理预警信息,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均能做到对全部赋码药品进行网上核销、信息上传。今年我县共有2家药品零售企业变更经营地址,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2家,对市局安排的同意筹建前的实地考察及筹建后的验收工作给予积极配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为切实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直接接触药品工作人员的管理,组织辖区内药品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226人开展健康体检工作,提高了药品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意识,促进了依法经营和规范经营,保障社会公众的健康权益。

  4、加强医疗器械监管。按照省、市局的安排部署,我局相继开展了第一类贴敷类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定制式义齿使用环节的专项检查等,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了整改。明确了一名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及时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全年共上报40例。严格按照河南省专项抽验品种及建议的抽样要求,分别对我县的县直医院、乡镇卫生院和医疗器械经营门店进行了专项抽验9批。明确专职监管人员不定期对医疗器械广告宣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医疗器械广告的宣传。截止目前,共监测违法医疗器械广告9例。10月份,陪同市局对提出申办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进行现场验收。11月份,对天晶宫眼镜店重新申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进行现场验收。

  5、加强药品检验工作。截止到目前,共检验药品80批次,其中不合格药品26批,报告书正确率100%。所有检品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输入信息平台,上报数据真实可信、准确无误,未出现错报、追报、漏报等现象,确保了原始记录字迹清晰、签名完整。检验完毕的样品按规定进行留样、登记、保存。

  三、存在问题

  一是我县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易发、高发的基本特点和规律仍然没有变,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二是我县医药企业与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仍有一定差距,贯彻实施难度较大。

  三是餐饮服务食品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到位后,执法装备缺乏,技术支撑能力较弱,与繁重的监管任务不相适应,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是“监督与服务并重,安全与发展共赢”的监管理念仍须进一步强化,食品监管人员能力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亟需开展系统培训,强化实践锻炼。

  四、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深入开展“一创双优”活动为动力,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深入推进新版药品GMP的实施,坚持和完善流通环节药械购进渠道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确保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坚持发展主线,着力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创新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全县食品医药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履行新职能为动力,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健全辖区餐饮单位许可和监管信用信息档案,完成持证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动态等级评定。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继续实施餐饮服务“四大放心工程”。及时处理12331举报投诉信息,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理餐饮食品突发事件,辖区内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2、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对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单体药店、专卖店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建立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档案。加强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按时报送违法广告统计表。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2次以上,监管人员培训覆盖面达100%。

  (二)以科学监管理念为指导,巩固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

  1、药品安全监管。建立药品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落实省局、市局关于药品生产日常监管的有关规定和监管频次。落实省局、市局各项专项检查要求和其他重要工作部署,监督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做好生产环节药品电子监管和经营企业特殊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制定深入推进实施新修订药品GMP工作方案,监督企业按要求实施。

  2、药品流通监管。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批发企业经营的药品100%进入质量保证体系,零售连锁企业门店经营的药品100%统一配送,零售企业杜绝超范围、超方式和出租(借)柜台行为。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对配送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对基层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全年不少于2次;做好流通环节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加强药品广告监测,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行为。

  3、药品检验工作。抓好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狠抓基础建设,整体推进,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设施设备,推进参数扩项,不断提高检验能力。努力把清丰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办成濮阳地区重点县级药检所。

  4、医疗器械监管。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重点监管产品质量安全分析例会;监督检查覆盖率均达到100%。加大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力度。

  (三)以保障用药安全为天职,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械行为。

  严厉查处购进渠道不规范,连锁企业连而不锁,零售企业超范围、超方式经营等违规案件。群众投诉举报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查处率达100%。基本药物质量监督抽验合格率达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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