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力度,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根据市提出的“积极发展残疾人扶贫基地和重点巩固已创办的扶贫基地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创建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原则,以解决残疾人就业、从业为手段,逐步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参与社会的能力;坚持基地以企业为载体,通过基地带农户、加工户的原则,大力发展残疾人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使残疾人通过劳动实现自食其力、脱贫致富;坚持残联扶持、企业奉献的原则和市场化运作方式,不断膨胀基地规模,发展壮大基地实力,扶持更多的残疾人脱贫致富。
二、基地类型
1、企业安置型。依靠现有的各类企业建立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残联给予政策扶持。
2、辐射带动型。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合同价回收产品等形式,吸纳农村残疾人从业,达到脱贫致富。
三、基地标准
1、残疾人扶贫基地要安排残疾人就业不少于10人(福利企业不含应达减免税比例的残疾人)或安排残疾人从业不少于20户。
2、残疾人扶贫基地是以企业为基础,并在土地使用政策上给予支持,扶持残疾人通过有效劳动,实现脱贫致富为宗旨的扶贫载体,是容纳残疾人集体劳动生产的场所。
3、残疾人扶贫基地是指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经济实体。
4、残疾人扶贫基地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较好的市场需求前景,基地年产值在10万元以上。
5、残疾人扶贫基地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年人均收入能达到1万元以上。
6、残疾人扶贫基地具有为残疾人提供技术培训、信息咨询、优良品种、生产工具、资金扶持的功能。
7、残疾人扶贫基地由市残联挂牌确认。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镇、街道根据建设扶贫基地的标准及要求,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做好规划方案。
2、各镇、街道残联根据全市统一规划,调查论证后,认真填报《市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建设项目审批表》、《扶持残疾人从业脱贫项目可行性报告》,《创建基地计划书和协议书》及《市就业扶贫基地扶持残疾人状况统计表》,计划书主要内容有:主要目标、保障措施、时间安排、执行计划负责人等(协议书样本附后),各镇、街道对基地初审核实后,于4月底前将以上报表报市残联审批。
3、市残联于7月下旬组织力量,对基地建设情况,会同市财政部门实地进行审核,审定达标后,将所需扶持资金直接划拨到扶贫基地,确保专款专用。
五、基地的经营和管理
1、基地接受残联的指导和检查,由基地自主经营,全权管理,残联不提供担保,不负经济、民事等法律责任。
2、基地经营实行市场化运作,有条件的可在基地内部单列帐户,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3、基地不搞终身制,对照基地标准,合格的.继续挂牌,不合格的给予摘牌处理。对于已建立的基地,具有发展潜力,并能按照基地标准,每年多安置残疾人不少于10人,可以作为巩固基地继续扶持。
4、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决定和调整帮扶残疾人从业项目,举办残疾人劳动技能培训班、帮扶协议样本、终止与残疾职工的用工合同等事项要及时报市残联认可备案,市残联将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以防止弄虚作假。
5、做好统计报表工作。每年11月10日前,镇、街道扶贫基地都要向市残联康复就业科如实填报《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扶持残疾人状况统计表》(附后)和当年扶贫基地工作总结及下年度扶贫工作计划、措施、扶持残疾人脱贫目标。
六、基地检查验收标准
1、基地安排残疾人就业不少于10人,要与残疾人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安排残疾人从业要与残疾人签订生产资料供应、技术服务、产品回收等协议,从业残疾人户年人均收入不低于20__元。
2、基地必须当年见效,残疾人工资当月兑现。基地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基地的日常工作,基地管理与服务制度上墙。有年工作计划和总结、帐务清楚、劳动合同、帮扶协议、帮扶情况记录、残疾人就业、从业花名册及收入状况等资料齐全。
3、基地每年要组织一次对残疾人劳动技能培训,培训计划按管理权限提前10天送市残联康复就业科。
七、扶持资金的标准及使用监督
新建和巩固基地按1-2万元资金进行扶持,扶持资金从市残疾人保障金中列支。市残联会同审计部门对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审计,确保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对残疾人扶贫基地的建设,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公开、公正、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财政局和市残联对扶贫基地的专项资金进行定期检查,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
八、组织领导
残疾人扶贫基地是一项从根本上解决残疾人就业,实现共同致富奔小康的“民心工程”。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基地建设的领导,列入工作重要议程,认真组织实施,实行镇、街道残联理事长负责制,确保扶贫基地建设标准和要求。要经常抽查基地建设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推动基地建设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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