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员工有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方针
定置管理 定期检查 严格考核 严格奖惩。
三、管理目标
干净整洁 井然有序 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四、管理人员
寝室长(由各店管理人员、班长、组长兼任)。
五、管理范围
正道所有住宿员工。
(一)职责与要求
1、每个店确定后勤负责人,每个宿舍确定寝室长为责任人;宿舍所有成员必须服从后勤负责人管理和寝室长监督。
2、每套寝室设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后勤负责人把制度和责任人贴于各寝室。
3、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一个值日生,每周六10:00安排本寝室大扫除,在寝室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的卫生工作。
4、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制定每天的寝室签到表(员工最后回到寝室的签到表)。
5、寝室长有义务向店长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
6、所有的宿舍必须装上门栓,最后一个进入宿舍的必须把门栓好;否则一切后果由最后时入者负责赔偿。
7、纪律和卫生的分阶段别纳入当月“文明寝室达标评比”中。
(二)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03: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则当晚住宿问题由本人自行解决。
2、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2:00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三)水、电、煤气、宿舍安全
1、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店长。
2、宿舍规定的水、电、煤气、不得私自安装,位置要靠窗户,要保持通风。
3、由于当事人私接电源、插座等行为而引起的火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4、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5、人离熄灯,断电源,用完煤气要随手关掉煤气总阀,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好,遗失由各自负责。
6、不得向窗外、楼下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7、不准往洗手间排污孔道倒杂物,凡因人为造成管道堵塞的,一切维修费用由事主负责,无人承认则由该房共同使用者负责。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各店根据各宿舍入住人数制定水、电、煤气费用标准,用量超额部分由寝室所有成员分摊。
(四)物品摆放规定及卫生要求:
1、床位用固定物相互固定,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边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整齐;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3、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4、面盆、水桶置于规定区域,并置面盆于桶上。
5、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6、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7、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并要求倒入附近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8、地面、洗脸池整体、玻璃架、窗户台、窗户都必须保持干净,经常清理门内、门外的蜘蛛网;垃圾及时倒掉;床底干净无杂物。
(五)住宿人员行为规范:
1、寝室长行为规范:
(1)寝室长必须合理安排每日卫生表、每周大扫除安排表,如未巡排,罚款10元/次;如有安排卫生表却未进行跟进,罚款10元/次。
(2)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罚款10元/次。
(3)发现住宿员工违反宿舍制度未加以制止、劝阴并没有及时上报和处理,罚款10元/次。
(4)每周六11:00负责至各宿舍进行卫生检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及时安排期限他人员参加检查工作,否则罚款10元/次。
(5)寝室长安全意识不强,没有及时提醒宿舍人员,对公用设施管理不善,一经发现没有及时报告,罚款50元/次。
2、宿舍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类: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社会公德,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凡有下列情况者,初犯时给予口头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元,由稆宿舍寝室长执行:
(1)入住人员未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或未按卫生要求打扫寝室卫生,没倒垃圾。
(2)其它寝室成员未按要求摆放物品的。
(3)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给予罚款;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给予处罚。
(4)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所有成员将受到过失处罚。
(5)参加卫生检查人员不得无帮迟到、缺席,否则处以罚款,如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者,应及时汇报店长,由店长安排他人参加检查。
(6)未遵守宿舍作休时间者。
(7)乱堆乱放、乱扔,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除恢复原状外。
第二类:凡有下列情况者,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0元,由店长执行:
(1)入住宿舍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的床位由后勤负责人统一安排,对号入床,未经后勤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动,不得擅自移动床位,不得将空置床位作其它用途。床位未满,管理人员有权安排其他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2)不服从寝室长的监督、安排者。
(3)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严禁在宿舍私接电线,使用电器、点蜡烛、烧水、烧任何东西,禁止在宿舍饲养动物类。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炊具、电熨斗及各种交流电器用具,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的电器,一律没收。
(4)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煤气、冬天煤气罐位置要通风。
(5)禁止留宿外来人员,特殊情况经店找批准后,方可留宿;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外。
(6)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该员工每天50元/天的住宿费。
(7)大声吵闹,影响他人休息者,不注意别人感受。
(8)进入宿舍内,没有随手把门关上者。
第三类:凡有下列情况者,给予严重警告,并且罚款200元,公司有权解雇;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扣除违约金或送公安部门处理:
(1)各宿舍的钥匙由各寝室长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转借他人,不可私自配制宿舍钥匙。
(2)未把垃圾倒入附近垃圾站者。
(3)贪小便宜,未经他人允许,使用他人物品。
(4)员工在宿舍内聚餐、打麻将或其他不良行为。
(5)经常扰乱宿舍安宁,经常夜不归寝者,屡戒不改者,取消住宿资格。
(6)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罚款200元/次,严重开除。
(7)最后归寝未将门栓反锁者处以罚款,另承担赔偿责任。
(8)小偷小摸行为,直接开除,不予结算任何费用,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星级宿舍评比条件:
每月评远出“文明宿舍”一个,并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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