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购销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其它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人民币大写: 本价格含运费、含普通税票
第二条 产品质量
。
第三条 运输方式、费用负担及工期
1、双方协商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货到后卸货由甲方负责。
2、交货日期:乙方收到定金后 日内发货。
第四条 交货地点
第五条 包装和损耗 无包装,无损耗。
第六条 货款的支付与结算
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支付乙方人民币 作为本合同履约定金。乙方在收到定金后及时组织安排生产,以确保在规定日期完成生产任务。
2、乙方货到后,甲方按合同约定质量现场验货后,将该批产品的余款付清(扣除叁万元定金)。
3、本合同生效日:自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到账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所有款项均需汇入以下公司指定账户。如有特殊情况,不便把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的,应及时商定其他收款账户,否则甲方把合同款汇入其他账号的,乙方均不予承认,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责任
1)、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更换,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2)、产品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发货期发货,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逾期2日后,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天偿付违约金)。
2、甲方责任
乙方货物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因甲方不能按时付款的产生的押车费用由甲方负责,或乙方直接将货物拉回,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双方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负有连带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十条 备注: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骑缝章即生效。货款两清后本合自动作废。
第十一条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手 机: 手 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时间: 年月日
合同附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及合同签订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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