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将 屯道路硬化工程委托给乙方承建,本着平等、自愿、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小写:¥元整,不足资金由乙方负责垫支。各部门及各单位捐的物资、款项归乙方使用和所有。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
3、工程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雨天及不可遇见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工期顺延。
4、付款方式及其他:
第一次付款:双方签订合同后5日内乙方进场备齐料后,甲方即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作为启动资金费用。
第二次付款:工程竣工后5日内,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必须将工程余额款大写: (小写:¥ )元人民币支付给乙方,同时甲方应将财政100%的补助款、部门、单位50%的赞助款交纳乙方作为工程补助款。
5、工程内容及范围:
(1)道路硬化:长 米,宽 米,厚 米,共 米(各主支路多少米单子附后)。工程量以路中线测量为准,超出的长度、面积甲方按每平方 元补给乙方;
6、施工材料要求:水泥标号为425#硅酸盐水泥;碎石规格为2~4厘米的二次砂;沙子洁净的人工沙;配水清洁。
7、路面混凝土配合比:水泥:砂:石:水=353:633:1231:153。
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1)路面外观要平整密实,不积水,不能出现连片蜂窝状以及裂缝、凹凸、蜕皮、石子外露和缺角掉边等现象;(2)路面混凝土初凝结时用刻纹设备刻2~3毫米深的防滑横条;(3)间隔4~5米切一道3~4厘米深的分割线。
9、安全责任:(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财产损失及人身损害赔偿均由乙方负全责;(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安全生产,在施工中甲方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概不负责。
10、合同履行:(1)甲方负责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同时提供料场。在现有的路面上因宽度不足需要加宽而占用到农户的山林和耕地面积以及地面上的农作物及树木等其他作物,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被占用山林和耕地的农户提出补偿,由甲方负责支付补偿款。(2)在乙方未将工程交付给甲方使用前,除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外,一切行人严禁在未完工的路面上行走。甲方负责劝阻本屯村名、来访人员和各种车辆需改道出行,同时本屯村民要看好自己的家畜和家禽,如因本屯村民、来访人员和其他进出车辆的原因,造成路面蹋陷、断裂、掉角和各种脚印等情况,乙方不负任何责任;(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群众阻工、干搅、收保护费等情况,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因以上行为使乙方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工期延期等,均由甲方负责支付。(4)乙方在修路期间负责对路面的保养工作。
11、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期限和质量要求交付工程,甲方如果逾期付款,除支付相应工程款外,还要支付延期款利息。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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