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学校食堂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健康与饮食安全,城关镇中心学校与有食堂学校、幼儿园签订如下食堂安全工作责任书:
1、要成立饮食安全工作领导组,明确一名副校长专管此项工作。
2、建立健全食堂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张贴上墙和存档各一份,学校与食堂负责人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3、成立由学校领导、教职工、学生参加的食堂管理小组,每天检查食堂各方面安全情况,并有记录。
4、食堂原料实行定点采购制,采购台账健全,记录完整,严禁过期或不合格原料进入食堂。
5、食堂有防蝇防鼠设施,操作间、餐厅干净、整洁,地面无污物、污水,炊具干净、无污垢,统一使用的餐具要用消毒柜消毒。
6、食堂从业人员应具备健康证,达到“四勤”、“四不”要求,即:勤洗手、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洗衣被,勤换工作衣帽。工作时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吸烟。
7、操作间面案、菜案、肉案分开,生、熟操作工具分开,没有与工作无关的生活物品。
8、食堂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即:定人、定时间、定物、定质量,做到环境整洁。
9、形成校(园)长到学生食堂用餐制度,校(园)长和主管食堂安全工作的副校(园)长每周在学生食堂用餐不少于两次,并有记录。
10、食堂饭菜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城关镇中心学校食堂安全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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